學會用人是管理者的必修課(二)7(2 / 3)

對於小才,蘇洵將他們比作獵鷹,"獲一雉飼以一雀,獲一兔飼以一鼠,彼知不盡力於擊搏,則其勢無所得食,故然後為我用。"事先飽喂鷹隼,再讓其上天行不行呢?不行,因為飽鷹對獵物沒有那種為噬食而搏擊的強烈欲望和勁頭。劉邦對於樊噲、滕公、灌嬰等人用的就是這種辦法。"拔一城,陷一陣,而後增數級之爵,否則終歲不遷也。"劉邦並不吝其爵祿,隻為此類人"才小而誌小,雖不先賞不怨;而先賞之,則彼將泰然自滿,而不複以立功為事故也。"對於這類一般人才,如果事先就把待遇給足了,他也就不思進取了。蘇洵關於對大才小才在生活待遇上采取不同做法的觀點,不無道理。怎樣應用,則須領導者結合實際,仔細斟酌。

案例賞析:林紹良不惜重金聘用人才

印度尼西亞的華人實業家林紹良,以富有的資產名列印度富商之首。美國《投資家》雜誌把他列為世界12大銀行家之一,有些國家的報刊認定他是"世界十大富豪之一",一些在國際上享有盛名的報紙經過測算,推舉他為"世界第六巨富",林紹良究竟有多少資產?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然而,目前世界上較為一致的看法是他的資產總數已達到70億美元。

林紹良之所以能取得今天這麼大的成就,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用重金聘用了一個能幹且忠實的夥伴--李文正,一個熟悉他的商人在報上公開披露:"林紹良的事業發展迅速,主要是他懂得量才用人,敢出重金。"

李文正原是香港汪印銀行的總裁,而且以"醫治銀行能手"的稱號,被新聞界和銀行界所樂道,從而成為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重要人物,他金融經驗豐富,才華橫溢,引起了林紹良的注意。1972年,林紹良因事飛往香港,在飛機上巧與剛辭去汪印銀行總裁職務的李文正相遇。在熱情的交談中,他當即邀請這位銀行家到他的"中央亞細亞銀行"裏來,並允諾給他17.5%的股份。當時,該銀行的實際規模比李文正創辦的"汪印"銀行小得多,資產也隻有"汪印"的1/33,存款額也隻有1%。但是這家銀行是林紹良的財政支柱,有林氏集團龐大的實體作後盾,該行定會有令人信服的業務發展潛力。因此,李文正欣然接受邀請。

林紹良慧眼識千裏馬,兩人坦誠合作,使中亞銀行飛速發展起來。到1983年,中亞銀行的資產總額比原來增加332倍,存款額增長1253倍,在全印度尼西亞設有32處分行,形成了全國最大的私人銀行網。而且在新加坡、台北、香港、澳門及美國的加利福尼亞、紐約等地設有分支機構。中亞銀行不僅在印尼,在東南亞也被公認為是規模最大的銀行之一。

看著自己蓬勃發展起來的事業,林紹良十分感慨地說:"自己所學不多,本無力量經營如此龐大的企業,現今之所以能有所成就,主要是善於選擇共事的夥伴。"

(三)有職有權

隻是有職位,有爵祿,還不足以調動人的積極性。對於任何有事業心的人來說,有職有權方為幹好事業的基本的條件。

據《資治通鑒?漢紀七》記載,"上古王者之遣將也,跪而推彀,曰:'閫以內者,寡人製之;閫以外者,將軍製之。'軍功爵賞皆決於外,歸而奏之"。說的是古代國王派遣將軍出征時,國王跪著推動戰車,對將軍說:"國門以內的事,我來決定;國門以外的軍事,由將軍全權決定。"軍功爵賞皆由將軍在外決定,回來時再奏明國君。由此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將不可從中禦"、"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已成為定則,將軍享有充分的戰爭指揮權。這個定則在古代社會即被認為是取得戰爭勝利的正確法則。宋代許洞所撰兵書《虎鈐經》雲:"將之於外也,君命有所不受,惟逐便利國家是務。"戰爭中將在外,凡於國家於戰爭勝利有益的舉措,將軍就可以自己作主,不必事事請示帝君。為什麼呢?清代思想家王夫之對此作了闡釋,他說:"鋒鏑交於原野,而決策於九重之中:機會變於斯須,而定計於千裏之外,上掣其肘,下不死綏。"意思是,刀劍弓矢交鋒於曠野之上,而戰鬥的決策卻掌握在九重門內的皇帝手裏;戰場上的時機瞬息萬變,而計謀的製定卻是在千裏之外的朝廷。上麵對軍隊這樣掣肘,下麵的將領就不會對戰爭的失敗負生死責任。道理很清楚:誰帶領軍隊打仗,誰就應有指揮權和決策權。就連南宋昏庸的投降派皇帝高宗也明白這一事理。紹興十年,嶽飛任武勝、定國兩鎮節度史兼宣撫使時,值金軍進攻拱、亳二州,高宗命嶽飛迅速增援,並賜手劄:"設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遙度。"意思是,所有與金人作戰的計劃安排,全部援權給你,我不在朝廷進行遙控。結果此役大獲全勝。足見"將不可從中禦"是保證不貽誤戰機取得戰鬥勝利的不可移易的法則。

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們認為,"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同樣適用於國家管理的其他領域。《墨子?尚賢上》強調,對於人才不僅要"高予之爵,重予之祿",而且要"任之以事,斷予之令",即授予他職責範圍內決斷政事的權力。漢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華》篇中指出:"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這裏把受命在外的文官武將都包括在內了。唐代白居易針對當時政界存在的上級卡得過死,下邊沒有主動權,治事隻是上傳下達、毫無生氣的局麵,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認為這樣下去,把官員的手腳都捆綁住了,即使他們再有本事,也難以施展。他說:"縣宰之權,受製於州牧;州牧之權,取則於使司。迭相拘持,不敢專達,雖有政術,何由施行?"唐代宰相陸贄也指出,隻有使官員有職有權,才能扭轉那種苟且應付、不負責任、毫無作為的局麵:"付授之柄既專,苟且之心自息。"因此,隻要所用之人勝任,就應給予相應的職權:"若謂誌氣足任,方略可施,則當要之於終,不宜掣肘於其間也。"清代思想家龔自珍也主張給內外大臣放權:"內外大臣之權,殆亦不可不重。權不重者氣不振,氣不振則偷,偷則敝。"官員手中沒有厲行政事所應有的權力,就會萎靡不振,得過且過,如此,國家政治就離衰敗不遠了。

我們在這裏以南朝時期典簽製度對於地方長官權力的侵奪,拿來給龔自珍的話作注腳。按南朝成例,各地府州部內討論政事,都記錄在一種叫做"簽"的小牌上,府內有專人負責記錄和保管這些簽牌,名為典簽。刺史所置的典簽,原為五品,宋初改七品。宋末以後,皇帝常常派左右近人任各地刺史的典簽。各種教命莫不由他們負責出納,刺史不得專任,於是典簽權力日重。這班典簽輪流回京複命,一年幾次往返,皇帝常與他們閑敘,詢問一方之事。刺史行為好壞、政績如何,都由典簽報告,皇帝深信不疑。這樣一來,小小的典簽竟成了監督一州之長並淩駕於刺史之上的"太上皇",號稱"簽帥"。刺史不僅毫無權力可言,而且在典簽麵前莫不卑躬屈膝,惟恐恭敬奉承不周。當這樣有職無權、形同囚隸的刺史豈不是活受罪。直至明帝輔政,洞察典簽之弊,典簽的權力才被逐漸削弱。以後曆代雖無典簽,但以其他途徑和手段牽製、束縛內外大臣手腳,剝奪他們應有的職權,使官員們"欲幹不能,欲罷不忍",致使政事日墮、國勢愈衰的事例並不少見。

案例賞析:毛澤東尊重下級的意見

毛澤東知人善任,善於使用幹部,表現在同下級的關係上,是尊重下級,使下級的職權不受到不應有的幹預,使下級的聰明才智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毛澤東是一個偉大的無產階級軍事家,他具有高瞻遠矚、遠見卓識的戰略眼光,有運籌於帷幄之中、決勝於千裏之外的氣概。但他在作出每一個重大軍事決策時,總是反複征求下級的意見,並高度尊重下級的反對意見,使下級保持積極思考的自由。

1947年6月底之後,劉鄧大軍、陳粟大軍、陳謝兵團相繼進軍中原,把戰線從黃河推進到長江。國民黨在中原戰場配備80個旅的重兵,妄圖將人民軍隊從這一要害地區趕回去。

這一年年底,毛澤東曾計劃讓粟裕率部隊進到長江以南,進一步把戰爭引向敵人深遠後方,並吸引中原敵軍20至30個旅回防江南,迫使敵人改變戰略部署,從而改變中原戰局。1948年1月,中央軍委電示粟裕,要他準備過江,並要求他"熟籌見複"。

粟裕經過"熟籌",提出了相反的意見。他分析了盤踞在中原地區的國民黨四個主力軍的具體情況,認為我軍渡江南進,不一定能達到吸引敵軍主力回防江南,減輕中原我軍壓力之目的。相反,如我軍10萬大軍過江,更減少了中原我軍的力量。他提出:應利用中原解放區已逐漸鞏固的形勢,集中兵力大量殲滅敵人,從而改變整個戰局。

毛澤東對粟裕這一涉及到改變戰略部署的意見極為重視。這是一個戰略家對一個常勝將軍的器重。

1948年5月5日,毛澤東召集中央書記處全體成員聽取了粟裕的彙報,並決定采納粟裕的建議。其後幾個月戰局的發展證明了粟裕預見的正確性。由於毛澤東的虛懷納言,從善如流,粟裕隨後又提出了在濟南戰役之後開展淮海戰役第一係列建議。其他如劉伯承、鄧小平、陳毅等也都積極提出許多有益的建議。根據這些建議,中央軍委和毛澤東製定了正確的作戰方針,將國民黨軍隊的精銳主力消滅於長江以北。

毛澤東對下級的尊重,還表現在對幹部的放手使用上。他尊重下級的職權,在一般情況下,屬於下級職權範圍內的事,不隨便幹預和插手,而讓他們自主地行使自己的職權。

彭德懷作為毛澤東的戰友和下級,在革命戰爭中曾有過長時期合作的曆史,對這個驍勇善戰、叱吒風雲的軍事家,毛澤東在任用他時,總是用而不疑的。

1947年3月,胡宗南以23萬兵力進攻陝北解放區,此時,身為軍區總參謀長的彭德懷主動提出:在軍區司令員賀龍未回延安前,由他指揮西北野戰軍兩萬餘人的部隊作戰。毛澤東欣然同意。在與敵周旋的激烈戰鬥中,彭德懷大膽指揮,有時不免與毛澤東指示意見不盡一致。但毛澤東相信彭德懷的指揮能力,支持他臨機處置的決斷。彭德懷指揮西北野戰軍三戰三捷,扭轉了西北戰局。沙家店戰役後,形勢大為改觀,毛澤東為表示對這位軍事家的支持和讚揚,再一次寫下了"誰敢橫刀立馬,唯我彭大將軍"的詩句。

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隨即美國侵略軍把戰火燒到我國東北邊境。彭德懷出任中國人民誌願軍司令員率部到朝鮮作戰,這是我軍第一次到鄰國作戰,作戰對象又是在武器裝備上占優勢的以美軍為首的侵略軍,能否打敗侵略者,沒有絕對的把握。毛澤東代表中央向彭德懷發了大量關於作戰的電報,但這些電報指示的結尾通常都是"按情況酌定"、"酌辦"這樣的語句,給了彭德懷極大的自主處置權。彭德懷一上任,就充分地行使了他的職權,在誌願軍出國前,當他了解到敵方兵力情況後,立即要求將原擬先出動兩個軍、兩個炮兵師的方案,改為將已集中的四個軍、三個炮兵師、三個高炮團全部出動。部隊進抵朝鮮境內後,根據敵情新的變化,又電請增派兩個軍入朝。

這樣,由於六個軍全部渡過鴨綠江,對戰爭初期製止敵人的高速進攻起了重要作用。彭德懷采取適合當時情況的作戰方針,指揮誌願軍沉重地打擊敵人,當戰線推到三八線以後,他考慮到後勤保障等一係列問題,斷然下令停止追擊,實行毛澤東製定的持久的陣地防禦戰,迫使敵人坐到談判桌上來。彭德懷的這些精心計劃,受到了毛澤東的讚揚。

(四)賞罰分明

古代對賞罰問題極為重視,特別是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裏作為領導手段和用人方法的賞罰與作為政治體製和施治原則的法治之間,界限是很模糊的,這就使得賞罰被擺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據《周禮?天官》載,西周天子"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這爵、祿、予、置、生、奪、廢、誅,基本上都是以賞罰形式來實行的,名曰八柄,實為二柄。春秋時管仲言於齊桓公,曰古王治民用"六秉":殺、生、貴、賤、貧、富,實際上也主要是靠賞罰來推行。所以曆代政治家、思想家們都認為,賞罰是關係國家安危興亡的大事。他們指出:"國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亂,在君之行賞罰。""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罰不及於有罪,賞不加於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正因為如此,他們認為:"國家大事,惟賞與罰。"把賞罰視為"治亂之道"、"治亂之具"、"治亂之樞機"。他們認為,賞罰的功能有五:

統禦功能:即隻有實行賞罰,才能治理民眾,統禦百官。《管子?七法》認為,沒有賞罰"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而"罰有罪、賞有功,則天下從之矣。"孔子指出:"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墨子認為:"善人不賞而暴人不罰,為政若此,國眾必亂。"豈止是百姓,"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曹操認為,賞罰用得好,"雖用眾,若使一人也。"

引導功能:韓非子認為,人總是有所喜好和追求,也有所厭惡和恐懼。執政者根據人的這個性情設立賞和罰,引導他們向好的方向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商鞅認為,人有許多欲望和追求,但可能有正有邪。賞罰可以在"民之所欲萬"的情況下,將人們對利益的追求引導到一個方向,使"利之所出一。"漢儒董仲舒繼承和發揮了他們的思想,認為賞罰對民眾的好惡起著引導作用:"有所好,然後可得而勸也,故設賞以勸之;有所好必有所惡,有所惡然後可得而畏也,故設罰以畏之。"

鞭策功能:即隻有賞罰才能勉勵人們做好事,儆戒人們做壞事。古人認為,賞罰的效果是:"殺一人而三軍震","賞二人而萬人悅","賞一人而人勉,惟恐其不若也;罰一人而人懼,惟恐其似之也。"正因為如此,賞罰分明,人們"安敢不企及乎?安敢不盡力乎?"假如執政者善於"張重利以誘民,操大威以驅之,則舉世之人,可令冒白刃而不恨,赴湯火而不難。"所以,平時"賞勉罰偷,則民不怠",關鍵時刻"賞刑明則民盡死。"領導者賞罰分明,無論什麼人的積極性都可以被調動起來。"智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知盡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為上用也。"

教化功能:唐代李筌認為,在賞罰的激勵下,人的性情也可以得到改變:"怯人使之以刑,則勇;勇人使之以賞,則死。能移人之怯、變人之心者,在刑賞之間。"在此之前,商鞅就指出,賞罰可以輔助教化,並對教化的推行起保證作用:"君修賞罰以輔壹教,是以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漢書?梅福列傳》把賞罰比作砥勵愚鈍的磨刀石:"爵祿束帛者,天下之底石,高祖所以厲世摩鈍也。"《晉書?劉毅傳》則認為賞罰對於社會風氣的好壞起重大作用:"懲勸不明,則風俗汙濁。"

吐納功能:即通過賞罰,可將人才請進遞升,將乏才落職請出。漢代劉向《說苑?政理》中指出,賞罰分明有吸引人才的作用:"善為刑罰則聖人自來。"荀子指出,賞罰不行,納賢吐不肖就是一句空話:"賞不行,則賢者不可得而進也;罰不行,則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

那麼,如何才能充分發揮賞罰的這些功能作用,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呢?綜合古人的論述,主要應掌握以下原則和方法:

1.賞罰並行,不可偏廢

古人在論述理政之道時,總是將賞與罰並提,認為這二者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互為表裏,相輔相成。從大的方麵來講,屬文武兼施,德威並用。《商君書?修權》指出:"凡賞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認為一文一武兩相結合,才是掌握了以法治國的要領。而《傅子?治體》則雲:"治國有二柄,一曰賞,二曰罰。賞者,政之大德也;罰者,政之大威也。"賞與罰,分別體現當政者的大德與大威,缺一不可。從實際功能看,二者各自所起的作用也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如,"非斧無以畏眾,非祿賞無以勸民","賞以勸善,罰以懲奸","賞所以存勸,罰所以示懲","賞惟其進","罰惟其退"。賞,起激勵、鼓舞、褒獎的作用;罰,起禁止、威懾、懲戒的作用。賞罰並施,才能既引導人做好事,又製止人做壞事,使人們進有所得,退有所失,皆效其力。否則,將二者割裂開來,"賞善而不罰惡,則亂;罰惡而不賞善,亦亂。"韓非子將二者比作:"行賞也,暖乎如時雨,百姓利其澤;其行罰也,畏乎如雷霆,神聖不能解也。"而晉代葛洪的比喻是"賞猶春雨","罰擬秋霜",則是很形象、很貼切的。當然,二者並行,是就一般原則而言,是否每件事都要同時用這兩手,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據《韓非子?內儲說上》載,魯人燒荒火起,魯哀公恐危及國都,親率眾人救火,可是一些人隻顧去捉被大火燒得亂竄的野獸,卻將撲火事撇在一邊。哀公忙問孔子該怎麼辦。孔子答:目下火大情急,來不及研究獎賞的方案,而且也沒有那麼多東西可獎,請你隻懲不獎。於是哀公敕令:凡不撲火者,以臨陣脫逃處罰;執意追獸者,以私闖宮廷論罪,命令一下,大火很快就被撲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