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資源生態與經濟發展協調性研究
地方經濟
作者:田恬
摘要:內蒙古是我國北方生態平衡發展的屏障,該區資源、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直接關係到我國北方地區可持續發展的情況。對內蒙古自治區資源生態與經濟的協調發展進行經濟學分析,進而提出科學合理的協調發展類型,對內蒙古地區資源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現實意義。
關鍵詞:內蒙古;協調發展水平;協同理論;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0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2
作為我國西北部地區的重要省份,內蒙古自治區的經濟、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關係到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進程。內蒙古具有遼闊的土地、草原、森林等生態資源以及蘊藏豐富的礦產資源,這些都為該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大量的資源支持。但是在實際的發展中,內蒙古地區資源、生態與經濟發展逐漸出現不協調狀況,其中經濟發展模式、經濟增長數量與質量關係、資源性產業比重等因素是其主要原因。因此實現該地區資源、生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製定及個科學合理的經濟發展戰略具有積極的社會和經濟意義。
一、內蒙古資源、生態與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分析
在進行相關的經濟數據統計時,不可避免的出現數據指標不統一、數據標準不統一、數據性質不相同等現象,為使相關數據具有可處理性和可計算性,必須對統計數據進行指數化處理。數據處理主要包括數據同趨化處理和無量綱化處理,標準化處理的原理為:,其中,,。Xij為原始統計數據,Xij·為標準化後的變量數據。本文所選用的數據為2000年~2012年間的相關數據,統計工具為SPSS11.5統計軟件。
本文的協調發展度起始為2000年,運用內蒙古資源、生態、經濟複合係統協調發展度模型,對2000年至2012年數據進行分析,協調發展度C的數值越大,該地區資源、生態、經濟發展的協調度越高。將2000年-2012年的資源、生態、經濟三個子係統的相關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後,代入協調發展度模型,然後運用SPSS11.5統計軟件進行計算可知,協調發展度C從2002年的0.28左右逐漸上升到2012年的0.69左右,說明最近十幾年內蒙古自治區協調發展度成增長趨勢,這說明該地區經過產業經濟調整以及政策支持,資源、生態、經濟協調發展度越來越高。
分別將資源、生態、經濟數據進行分析,計算其各自權重,代入複合係統協調發展水平模型,可以得到該地區協調發展水平係數D。2000~2012年數據統計分析顯示,最初的2002年,協調發展水平係數D僅為0.12,且隨後上升趨勢緩慢,2006年之前D數值偏小,均在0.48以內,並且在2005年-2007年之間出現短暫下降現象,從0.48下降到0.42。分析2007年之前的D值可知總體協調發展水平較低,雖然之後逐年增長,至2010年,D值上升仍未超出0.6,僅為0.57,說明協調發展水平增長緩慢,處於過渡期。由於協調發展水平係數D越大,說明該地區協調發展水平越高,其資源、生態、經濟整體效益越大,因此,至少到目前為止,內蒙古地區協調發展水平尚未達到高效益層次,在一定時期內仍將處於瀕臨失調或勉強協調型的過渡狀態。
二、內蒙古資源、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1.從資源、生態、經濟三者協調發展分析
就目前內蒙古地區的經濟發展與資源、生態發展相互協調關係來看,三者之間的矛盾仍然存在,但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不能依靠停止發展來維係,既不能用停止經濟促進生態、資源發展的模式,也不能用發展經濟破壞資源、生態發展來換取,必須在政策的指導下,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方向,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進行整體協調發展。經濟、資源、生態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遵循幾個基本原則,即生存第一、發展優先的原則,經濟發展量力而為,不能超越資源、環境的承載力原則,重視利用科技、資金、管理等方式的協調發展。
結合內蒙古自治區目前的基本情況,其經濟發展有以下幾種模式可供選擇:其一,為解決目前貧困與發展失衡的惡性循環困境,采取先發展經濟,後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的策略,但這種模式需要製定科學合理的時間與程度規劃,不能產生過渡發展失衡的狀況,並且也僅適用於情況特殊的局部地區;其二,先進行環境保護,後發展經濟,但是這種模式在世界其他任何一個地方幾乎都不存在,不符合普遍社會和經濟發展規律,並且環境保護需要強大的經濟發展來做後盾,所以這種模式可以在特殊局部進行,但需要相鄰其他地區的支持;其三,經濟發展與生態資源發展協調模式,這種模式是目前最為科學合理的方式。製定科學合理的協調發展方案,在保證經濟發展的前提下,不過度進行資源、生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