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NGO參與城中村社區發展的模式探究(2 / 2)

2.社區NGO參與社區發展的困境分析

(1)財力、人力資源遭遇困境。在財力資源方麵,社區NGO存在內部資金短缺的現象。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支持、個體或社會捐助,再加上社區NGO的性質決定其缺乏體製的身份認可,較難爭取到體製內的資源。目前,社區NGO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於樂施會和中央財政的撥款,以及少部分愛心人士的捐款,另一部分的收入來源於與愛心企業家聯合創辦的社會企業——連心青年旅社。但盡管如此,在開展活動的費用上依舊存在大量資金缺口,導致很多進程無法推進。

(2)與政府的關係複雜性大 。一是NGO需要政府給予身份認可。我國NGO在“合法化認證”上存在諸多不合理性,其登記管理體製的基本特點是:門檻高,限製多,監管不力。W城中村社區NGO在注冊成立以來,和政府有著多年的密切聯係,其中存在的一個問題就能反映這一點。社區NGO每年都會開展類似大型座談會性質的小組會議,但是始終在政策倡導方麵推進速度較慢,提的建議很少采納。

二是在社區建設問題上,政府和社區NGO的關係十分複雜。在W城中村社區中,政府主要扮演建設者的角色,而NGO扮演的是服務者的角色,兩者在目標和使命上是不同的。一方麵,政府希望NGO能夠幫其排憂解難,而NGO則要求政府減少一定的幹預;另一方麵,社區NGO又對政府在政策、資金上有著強烈的依賴性,由此導致了社區NGO和政府關係的不協調,也就影響了社區NGO在社區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小結

當前,為了促進社區NGO的發展,推動社區建設,除了政府要出台相關扶植政策、建立良好的監督機製之外,我們還應從以下幾個方麵來考慮問題。

第一,要做好推廣宣傳,使社會認識到社區NGO是一個有責任心的組織,提高他們對社區NGO的了解和認同度。第二,擴大社區內居民的參與。作為一個服務於社區的社區NGO,要把社區居民調動起來,參與到社區建設之中。第三,強化社區NGO自身的素質,提升服務質量。第四,社區NGO要加強與政府的合作夥伴關係。可以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做法,逐漸將政府承擔的社區服務轉交給社區NGO去做,政府則根據實際的效果來決定購買的項目、經費,以此引導非政府組織的方向。

參考文獻:

[1]劉伯奎.中華文化與中國社區[M].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05.

[2]陳俊傲,陳丹群.基於參與式發展的“城中村”改造研究——以雲南省昆明市F村為例[J].華東理工大學學報,2009(1):38-42.

作者簡介:陳愫婕(1990-),女,江蘇南京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學院社會學專業研究生。

基金項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創新基地(實驗室)開放基金”的支持,項目編號為kfjj201452,課題名稱為《金融精英在股票市場的財富占有與運作研究——以南京市股票市場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