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培育基地運行機製相對落後。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基地多是以政府為投資主體興建的,多屬於公益性的科技事業服務單位,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管理人員多數由政府指派。在培育事業發展的初期,這類基地起到了一定的引導、示範和推動作用,但從長遠來看,由於實行事業單位的運作機製,在管理體製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管理人員的權責難以落實到位。在事業單位的機製內,政府委派的管理人員,雖然整體學曆不低,但大都缺乏企業工作經曆和企業管理經驗,不具備研發新技術和管理企業內部複雜事務的能力,對於服務市場、適應市場需求缺少足夠的認識。此外,科技企業培育基地應用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難以建立起培育現代科技企業的規範的市場運行機製,這使科技創業培育過程中的獨立性、靈活性和決策能力難以得到保證。
4. 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近幾年國家及地方政府相繼出台了一係列的扶持政策及措施,但是這些政策及措施的實施效果不是很理想。這主要源於以下幾個方麵:一是已經出台的政策重複性內容居多,實際可操作性不強。二是由於信息不對稱,一些宣傳和輔導不到位,使一部分企業不知情或者知情晚,真正享受到的不多。三是由於一些政策是對現有利益格局的重新調整,“中梗阻”和“不主動作為”現象使一些政策受到一定程度的抵製,很多優惠政策難以落到實處。
四、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分析
1.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的構成。
(1)主體。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的主體是各級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
為了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政府要製定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采取有效措施,在科研、人才、資金、土地等方麵予以扶持。在成長初期,科技型中小企業麵臨較大的研發風險和創業風險,收益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在此情況下,政府可以通過出台相應的政策,對那些資金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投資激勵,使得這些企業能夠最大程度地從政府直接投資、擔保和稅收減免中獲益;還可以通過政策法規鼓勵公平競爭、爭取風險投資、合作開展研發活動等,或者建立能夠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合作研究開發中心、產業共性技術研究中心等產業創新平台,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解決所麵臨的現實問題。
高校、科研院所具有較為豐富的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完備的開發條件,而這些利於技術創新的必備條件正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所缺少的。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初期的產品構思階段,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根據企業所發出的市場需求信息幫助其確定更為合理的研究方向;在產品研發階段,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豐富的知識資源、先進的技術設備和較強的創新能力,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技術攻關;在產品成型和最終商業化階段,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發揮自身優勢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樣品檢測提供試驗條件,並根據檢測結果提供必要的技術谘詢和技術支持。此外,科技型中小企業需要具有較高科技知識水平的員工來帶動企業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有限,很難單憑自身能力培養出所需的高技術人才,而科研院所可以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輸入所需人才或者提供相應的研發服務。
(2)客體。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的客體,主要是指科技含量高、企業規模小、創新性強、經營機製靈活等特點的中小企業。這類企業往往是由科技人員創建起來的並以科技人員作為企業主體。由於它的規模小,組織結構簡單,管理方式更加靈活和富有彈性,使得內部信息溝通暢快,能夠及時解決企業內部出現的問題,並且可以敏感地判斷市場動態,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但同時它也不得不麵臨高技術人才易流失和融資難等困境,這也導致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活率較低。
(3)載體。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中,孵化器、大學園區、創業中心、創業基地都可以作為主體對客體施加作用的載體。這些載體雖然組織架構、內在機製、運作機理都有所區別,但它們都屬於集資源、要素、製度與政策於一體的特殊的經濟社會組織,其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中的作用都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營造一個適於創業、創新的集聚空間,幫助創業者或者科技型中小企業盡快將創新成果轉化為產品並投入市場,因而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過程中的風險,從而幫助企業完成從技術到商品的跳躍。此外,這些載體還可以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和網絡資源,在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取相關的信息和機會、降低研發活動的不確定性並防止機會主義行為、減少經濟行為的風險。科技型中小企業也可以通過這些載體迅速、方便地獲得各種外部資源,並通過外部資源的整合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速度和成功率。
2.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要素間的作用機理。為了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減輕經營壓力,各級政府部門一方麵通過孵化器等創新平台彙集產業技術研發動態信息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院所等對政府行為的建議信息等,為政策製定與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努力提升政府部門製定創新政策的科學性、及時性與針對性;另一方麵,通過培育支持政策等工具積極整合企業內外部閑散資源,從經濟發展需要出發,優化配置創新資源,提高創新資源的使用效率。
科技型中小企業與科研院所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創新合作。科研院所向外輸送科研成果,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則向內輸入科研院所創造出的新知識和新技能。在洞察市場需求方麵,企業要與科研院所保持步調一致,因為科研院所與企業研究內容的配套性、信息交流情況、知識共享程度等都決定了企業的創新績效。另外,高校培養出的人才是企業更好發展的重要保障。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係統中,企業與高校及科研院所應當建立起廣泛的合作關係。一方麵企業要及時準確地向高校傳遞人才需求信息,另一方麵,高校也為企業未來用人情況提供培訓方案,這樣利於降低企業招聘人才以及培訓人才的較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