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終結幻想,過好生命每一刻
全神貫注當下,放下心理上的時間
一瞬間的諸法實相中,凝聚著過去之因和未來之果。要消除從遙遠的過去帶來的罪孽,要永保延續於未來的福運,眼前的這一瞬間就具有決定的意義。——日本作家池田大作。
幾歲是生命中最好的年齡呢?一個電視節目拿這個問題問了很多的人。
一個小女孩說:“兩個月,因為你會被抱著走,你會得到很多的愛與照顧。”
另一個小孩回答:“3歲,因為不用去上學,你可以做幾乎所有想做的事,也可以不停地玩耍。”
一個少年說:“18歲,因為你高中畢業了,你可以開車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一個女孩說:“16歲,因為可以穿耳洞。”
一個男人回答說:“25歲,因為你有較多的活力。”這個男人43歲。他說自己現在越來越沒有體力走上坡路了。他15歲時,經常到了午夜才上床睡覺,但現在晚上9點一到便昏昏欲睡了。
一個3歲的小女孩說生命中最好的年齡是29歲,因為可以躺在屋子裏的任何地方,虛度所有的時間。有人問她:“你媽媽多少歲?”她回答說:“29歲。”
有人認為40歲是最好的年齡,因為,這時是生活與精力的最高峰。
一位女士回答說45歲,因為你已經盡完了撫養子女的義務,可以享受含飴弄孫之樂了。一個男人說65歲,因為可以開始享受退休生活。
最後一個接受訪問的是一位老太太,她說:“每個年齡都是最好的,享受你現在的年齡吧!”
每個年齡都是最好的,享受你現在的年齡吧!世上有很多事是無法提前的,唯有認真地活在當下,才是最真實的人生態度。
美國作家愛瑪·洛蒙貝克有一篇著名的短文,寫的是一位行將就木的老婦人對自己一生的追悔。
如果我能重新開始一生,那我要對我傳統的生活方式作出變更:我會邀請朋友來吃飯,即使地毯很髒、沙發很亂;我會在考究的起居室裏大吃“爆玉米花”,要是有人想生個火,我絕不會計較滿屋灰燼;我會耐著性子,傾聽老祖父嘮叨他年輕時的事情;嚴冬,我會穿著火紅的裙子,赤足在雪地上一邊漫步,一邊沉思;盛夏,我再也不怕赤日炎炎,我會讓陽光將我的全身灼得發痛;我會背上我女兒的小書包,像天真的女學生,在亮晶晶的雨珠中歡笑、奔跑;我會同我的孩子一起坐在草地上而全然不顧斑斑草漬;當粉紅色的蠟燭燃盡之際,我會將它雕成一朵玫瑰花;毫無疑問,我會更多地分擔丈夫肩上的責任;如果我生了病,我就上床休息。我再也不會傻乎乎地認為,要是我臥床不起,家裏會亂作一團,地球也不會旋轉;當我的孩子突然奔來吻我時,我再也不會說:“等等,先去洗了個臉……”我會有更多的愛情,也會有更多的遺憾……不過,有一點卻可以肯定:如果我再有一次人生,我要讓每分鍾都充滿了奇異又樸素的美。
人們之所以總是會有這樣或者那樣的麻煩,是因為人們總是生活在過去或者未來,忽視了當下的生活。而一個真正懂得活在當下的人,才能在快樂來臨的時候就享受快樂,痛苦來臨的時候就迎著痛苦,在黑暗與光明中,既不回避,也不逃離,以坦然的態度來麵對人生。
不要活在過去或隻是為了未來而活,我們要做的是把全部的精神用來承擔眼前的這一刻,因為失去此刻便沒有下一刻,不能珍惜現在也就無法享受未來。
暖規則:不再張望過去和明天,認真地對待現在的每一個具有決定性的瞬間。
唯一可以被奪走的隻有現在
節約時間,也就是使一個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就等於延長了人的壽命。——作家魯迅。
“生命隻有一次,而人生也不過是時間的累積。我若讓今天的時光白白流逝,就等於毀掉人生最後一頁。因此,我珍惜今天的一分一秒,因為它們將一去不複返。我無法把今天存入銀行,明天再來取用。時間像風一樣不可捕捉,每一分一秒,我要用雙手捧住,用愛心撫摸,因為它們如此寶貴。垂死的人用畢生的錢財都無法換得一口生氣。我無法計算時間的價值,它們是無價之寶,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後一天。”當今世界上最能激發起讀者閱讀熱情和自學精神的作家奧格·曼迪諾在《假如今天是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中如是說。
時間就是一座脆弱的橋梁,走過便無法回頭,我們邁出的每一步,都變成過去,變成永恒。過去不再屬於我們,一個人如果要珍視時間,首先所要做的就是追趕今天的太陽,不應該被酸苦的憂慮和辛澀的悔恨所銷蝕。
安格斯讀小學的時候,他的外祖母過世了。外祖母生前最疼愛他,安格斯無法消除自己的憂傷,每天在學校操場上一圈又一圈地跑著,跑得累倒在地上,撲在草坪上痛哭。
哀痛的日子,斷斷續續地持續了很久,爸爸媽媽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他們知道與其騙兒子說外祖母睡著了(可她總有一天要醒來),還不如說實話:外祖母永遠不會回來了。
“什麼是永遠不會回來呢?”安格斯問著。
“所有時間裏的事物,都永遠不會回來,你的昨天過去,它就永遠變成昨天,你不能再回到昨天。爸爸以前也和你一樣小,現在也不能回到你這麼小的童年了,有一天你會長大,會像外祖母一樣老,有一天你度過了你的時間,就永遠不能回來了。”爸爸說。
以後,安格斯每天放學回家,在家裏的庭院裏麵看著太陽一寸一寸地沉到地平線以下,就知道一天真的過完了,雖然明天還會有新的太陽,但永遠不會有今天的太陽了。
時間過得那麼快,安格斯幼小的心靈裏不隻有著急,還有悲傷。有一天,他放學回家,看到太陽快落山了,就下決心說:“我要比太陽更快地回家。”他狂奔回去,站在庭院前喘氣的時候,看到太陽還露著半邊臉,就高興地跳躍起來,那一天他覺得自己跑贏了太陽。以後他就時常做那樣的遊戲,有時和太陽賽跑,有時和西北風比快,有時一個暑假才能完成的作業,他十天就做完了。那時他三年級,常常把五年級的作業拿來做。
每一次比賽勝過時間,安格斯就快樂得不知道怎麼形容。
後來的20年裏,他因此受益無窮,雖然他知道人永遠跑不過時間,但是人可以比自己原有的時間跑快一步,如果跑得快,有時可以快好幾步。那幾步很小很小,用途卻很大很大。
所有時間裏的事物,都永遠不會回來,你的昨天過去,它就永遠變成昨天,你不能再回到昨天。但是,你還有今天,就好像一出戲的開頭和結尾互相呼應一樣,回憶過去不如奮發今天。
決定什麼時間做什麼事,而不是讓時間來決定你應該做什麼事。
暖規則:昨天已經流逝,明天還未到來,所以我們要用全部的精力來奮鬥今天!
帶給我們痛苦的是對想法的執著
偉大的精力隻是為了偉大的目的而產生的。——蘇聯領導人斯大林。
埃克哈特·托利——《當下的力量》的作者,他在分析痛苦的時候,有過一段精辟的論述:“你現在所創造的痛苦,十之八九都是對‘本然如是’某種形式的不接納和無意識的抗拒。抗拒以批判的形式,呈現在思想的層麵上;而在情感的層麵上,它又以負麵情感的形式呈現。痛苦的強度,根據你對當下這一刻抗拒的程度而定,而抗拒的程度,又決定你與心智認同的強度。心智總是想盡辦法否認當下、逃避當下。換言之,你越認同你的心智,你受的苦就越多。再換一個說法就是:你能夠尊重和接受當下的程度越高,你免於痛苦和受苦、免於我執心智的程度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