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教育之妙在於藏起一半的愛(1 / 2)

理?性——教育之妙在於藏起一半的愛

☆ 不要把每一個孩子都“逼”成先進,很多孩子對當先進根本不感興趣,因為屬於自己的幸福其實是平常,是做個凡人,讓每個孩子都獲得各得其所的幸福是教育的根本目的。

☆ 如何清除田野上的雜草?用鋤頭鋤、用火燒,深挖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因為雜草的生命力很強。最好的辦法是在上麵種上莊稼。“莊稼”越多,“雜草”的生存空間就越小;“莊稼”越茁壯,“雜草”就越孱弱。這時再清除“雜草”,田野就幹淨了。

☆ 青年自殺的原因,無非兩個,一是深刻地感覺到了周圍人對自己缺乏信心,其實質是對自己沒有信心,而不是周圍人的原因。二是缺乏遠見。也就是說,不能站在足夠遠的“將來”看現在,這裏的足夠遠一般是指15年到20年。

父母對待孩子,僅僅有滿腔的愛是遠遠不夠的,最重要的,是要教育好他們。

女孩王芳,父母對她百般寵愛,過分照顧,年幼時一切要求皆如數滿足。等到上學後,女孩在學習上稍遇到一點困難,就受不住,回家亂發脾氣,父母又為此代勞一切。家庭作業不會做的,父母代筆完成;在學校受到一點委屈,父母出麵交涉;遇到考試不及格時,父母找關係說情。漸漸的,女孩不僅情感上脆弱,而且學習缺乏毅力。上小學留一級,初中升不上,母親通過“走後門”把她送到一所鄉鎮中學,勉強混了個畢業證書。

張某是遺腹子,母親在他身上寄予了全部希望,繼父待他如親子,祖父母更是對他百般溺愛,致使張某從小就十分任性,何事均須順其心,否則就賭氣不吃飯。一天,姐姐下班回家,將茶話會上得的4粒糖果分給了弟弟,沒有給他。他便大發脾氣,踢了姐姐一腳,獨自進了房間,等到姐姐開門去看他時,隻見一條紅領巾套在了張某的脖子上,生命就此終止。

一位6歲的少年犯是獨生子,父母是工人,沒有什麼文化,但家庭生活比較富裕,他從小要什麼給什麼。父親愛喝酒,幾乎天天喝,兒子則常常同桌吃菜,有時也試著嚐兩口酒,父親也不加幹涉,反而誇兒子“真行”。他七八歲時就學會了喝酒、花錢,父親有時甚至大方到讓他從自己的口袋裏掏錢。於是,小小年紀,學會了進飯館,逛商店。父母不但不阻止,竟說:“我們家有錢,不讓他花讓誰花呢?”由於他出手大方,那些行為不良的同學就圍著他轉。後來他又學會了吸煙、賭博。他學壞後,學習成績下降。開始,因老師督促,父母還批評幾句,見管不住孩子,也就索性不管了,說“將來當個工人,沒文化一樣開機器”。後來兒子常常逃學,考試吃“零蛋”,最後發展到偷盜、搶劫,被關進了監獄。

知“愛”不知“教”,孩子可能在過度的愛中缺乏呼吸的空間,很容易被溺愛成廢品。父母教育孩子,其實不用擔心是否能付出足夠的愛,而是要警惕在愛的名義下忘記真正的教育。

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曾告誡人們:“父母把愛全都集中在孩子的身上是一個極大的錯誤。”清朝的王永彬也提醒人們“教子勿溺愛”,17世紀英國著名教育家洛克曾經說:“如果說家裏溺愛太過,常常使人懦弱無能,應該竭力避免,那主要是因為我們的目的是為了德行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