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共知識培訓。普遍開展4——6小時的農村公共知識培訓,內容以農業經營管理及社會管理相關知識為主。
4.培訓時間:一般7天,其中課堂教學和專題輔導4天,實踐操作與實訓交流3天,每天不少於6學時。
五、創新培訓形式
采取理論教學、實踐振作、實訓交流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理論教學可采取集中教學與分段教學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實踐操作要針對教學內容,帶領農民走進田間地頭,開展麵對手把手的的技術培訓;觀摩考察要把農民帶到各類現代農業科技實訓基地、大型農業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現代農業園區等實習場所進行生產實踐與參觀學習活動。
六、精選培訓機構、師資和教材
從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公益性、基礎性和社會性特點出發,在培訓機構的選擇上,堅持以公辦機構(科研院所、涉農院校、各級農技推廣、農廣校等機構)為主,其它涉農機構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型科技園區等具備培訓條件的機構)的模式,針對不同產業、不同對象、設置不同的課程、安排不同時間,通過學校培養、企業塑造、校企聯合積極打造等方式進行係統精準培訓。培訓的師資可從陽光工程師資庫中選取。原則上應中級或以上職稱,熟悉三農、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特別是要吸收熟悉農村情況的各類鄉土專家(其資質條件可適當放鬆)和經過知識更新的農技人員作為培訓師資。
七、嚴格培訓管理
1.建立培訓過程監督製度。培訓機構每期開班前,要將開班時間、地點、課程表、授課老師、培訓方案、培訓專業、培訓人數等情況報同級農業主管部門,批複後方可開班。開班後同級農業主管部門要派人對培訓機構培訓工作進行全程監管。重點監管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效果等。
2.建立培訓檔案管理製度。各培訓機構要認真填寫?晉中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手冊?,要確保信息完整、內容真實,手冊將作為檢查考核的重要依據。
3.建立培訓效果雙向考評製度。一是對培訓對象的考評。培訓結束後,對參訓學員參訓情況和學習效果進行考核,並開展農業專業職業技能鑒定,對考核合格的頒發職業農民資格證。二是對培訓機構和培訓教師的考評。在培訓結束時,由同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參照滿意度測評情況,通過開展電話調查等多種形式聽取多方麵的意見,對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和老師完成任務情況及培訓效果等進行考核、測評。考評結果作為是否兌現培訓補助資金的依據和是否糾結承擔培訓任務的參考。
八、強化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首先成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工作協調與組織推動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職責任務,齊抓共管,整體推動,強力組織實施。
2.加大經費投入。市縣將職業農民培育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逐步形成穩定增長的長效機製。三年內市縣政府每年分別安排300萬元與100萬元用於職業農民培育的基地建設、師資培訓、培育實施、創業扶持。
3.加強監督檢查。縣區人民政府定期對本轄區內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實施、經費投入、培訓能力、長效機製建設考核評估,檢查指導。市政府將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列為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目標責任考核。
4.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職業農民培育的重大意義和配套政策,宣傳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先進經驗,著力形成重視、關心與支持職業農民培育的工作氛圍。大力宣傳職業農民在發展現代農業、提高生產經營肥力、帶領群眾致富等方麵的典型事跡,積極營造職業農民培育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加快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