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農經站對村級會計委托代理的指導(2 / 2)

4加強對《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對會計基礎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賬簿的設置是否合理,原始憑證是否齊全、合規,記賬憑證編製是否規範,會計憑證審核是否到位等。如下是在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支出報銷單據粘貼不平整,沒有經辦人簽字,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簽字,單據分項支出內容、單據份數都沒有填寫。賬簿使用存在隨意性,總賬使用活頁賬本,沒有啟用單位名稱,沒加蓋啟用章。財務主管、會計都沒有簽字、蓋章。會計科目名稱使用不規範,存在隨意性,比如製度規定科目為“應付福利費”,實際被改為“福利費”,“銀行存款”被改為“銀行”或“銀行存”等。賬戶餘額存在跨年度不結轉,賬戶沒有月結、年結。發生記錄書寫錯誤,沒按糾錯規定采用“紅線法”劃一道紅線更正,而是直接用“藍筆”劃二道線。憑證裝訂不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

加強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機構各類票據的管理,特別要規範收支憑證和內部結算憑證等。逐步規範代理機構相關賬、證、表等各類票據格式,通過會計電算化軟件生成的各類憑證、賬簿等,格式必須符合統一標準要求。規範代理機構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票據的使用行為,嚴格按照會計業務流程規定操作,堅決杜絕“白條”人賬等現象的發生,真正做到有據可查、運行規範。

5縣級農經站要對村級相關人員和代理機構會計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加強隊伍建設是做好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保障。縣級農經站要根據工作需要,充實會計委托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指導會計委托代理機構完善用人製度,確保從業隊伍穩定。

要建立村級會計從業人員定期培訓製度。應將會計人員、村委會幹部、村民理財小組人員作為培訓對象。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貨幣資金管理、家電下鄉、會計委托代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農村綜合改革、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等涉農政策和業務。對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製度》、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等業務培訓。對農村會計的業務培訓應側重於崗位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主要以基礎知識、會計基礎規範、會計電算化規範、財務製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和內部控製製度的建立為主。

6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

縣級農經站應要求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機構定期報送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報表,會同財政、審計、紀檢部門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監督,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重點抽查審計。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財務製度執行情況,財務會計報表、憑證、賬簿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資產、負債、損益、分配情況,建設項目預算、決算情況,土地征用補償和政府有關部門所撥資金、物資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村級經費使用情況,主要負責人任期責任審計和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作者單位黑龍江省綏棱縣上集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