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農經站對村級會計委托代理的指導
論苑
作者:王麗賢
1 加強對村級財務核算的範圍進行檢查、指導
村級核算,應當全麵反映村級經濟活動的全部經濟事項。納入村級會計核算的集體資金包括:①國家財政轉移支付補助資金;②“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③統一經營性收入;④土地、企業等發包及租金收入;⑤土地補償費;⑥扶貧、救濟款;⑦機關、團體、經濟組織及個人對村民委員會的撥款、補貼、資助、捐贈及借、貸款等;⑧利息等其他收入。
村辦企業和其他村屬經營單位實行獨立核算,其業務不記人村級財務賬內。
村集體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轉移支付資金”隻能用於村(組)幹部報酬、五保供養和村辦公經費。其中,村辦公經費主要有差旅費及辦公用品購置費、報刊征訂費、郵電費、水電費等項支出。“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必須專項用於議定的集體生產公益事業,實行滾動使用製度。結餘留存下年繼續使用,不得參與收益分配。
2加強對委托代理程序進行檢查、監督
委托代理機構應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委托代理記賬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代管事項及權限,並嚴格代理程序。委托代理機構應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製度》的規定,完善內部管理和會計核算,嚴禁平調、挪用代理資金。要糾正和查處各種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對代理程序不規範、代理手續不健全、製度執行不力的,要求委托代理機構及時進行整改;對代理工作成效明顯的,要進行認真總結推廣,確保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規範有序地推進。
代理機構應按如下程序代理記賬:村集體經濟組織辦理經濟業務取得原始憑證後,由經手人注明用途簽字蓋章後,交民主理財小組組織審核,重點審核經濟業務的真實性,通過後加蓋民主理財印章,交村集體主管財務領導審核,確認無誤後簽字蓋章,交村報賬員。村報賬員定期及時向代理機構進行報賬並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對代理機構退回的不符合有關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3加強對委托代理的‘相關製度進行檢查、監督
完善製度建設是做好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前提。要嚴格執行《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製度》等法規製度,按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要求,完善相關製度建設,不斷提高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崗位責任、操作流程、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責任追究等製度,規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工作。加強代理資金管理,資金支取實行“雙印鑒”監管,確保村級集體資金安全。財政轉移支付補助的村級資金,要納入會計委托代理機構統一管理,建賬核算,嚴格監督使用。
代理機構必須設置會計和審核兩個崗位,涉及資金管理的代理機構必須設置出納崗位,根據業務需要也可設置檔案管理等崗位,會計、出納必須分開設置。會計崗位負責核查村級財務流程是否規範、手續是否完整並負責編製憑證和會計報表等;審核崗位負責對代理機構的會計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工作進行審核監督,對於村級重大財務活動也要進行監督;出納崗位工作人員負責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相關業務。不涉及資金管理的代理機構不需設置出納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