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破琴有這麼珍貴?”
“粗俗!《禮記》曰‘士無故不撤琴瑟’,這把琴對於我而言和生命等價。”不知怎的,沈盡情今日生了許多悶頭氣。
“你又不是‘士’。”對方嘀咕一句,沒敢讓女孩聽見。
沈盡情不想用傷員的性命做賭注、再和這個沒有情懷的少年囉嗦。“看你生得英姿颯爽,原來也是婆婆媽媽的人。”她激將道,“這麼磨嘰,幹脆你跟我一起回家。”
“不行,我擅離軍營於法不合,不能再耽誤下去了。你留下,狗回去報信。”
“沒可能。烈烈已認定你不是好東西,它不會把我撇在這兒不管的,況且它有傷在身,難說在回程途中會否遭遇意外。”
雙方都咬死了不肯退步,加之烈烈攙和進來的吠叫,越發讓人心煩。
正僵持不下之際,新添“咯吱咯吱”踩雪而來的腳步聲點撥了兩人的警惕心。
“外族人?”沈盡情端詳來者。
那是位卷發披肩、饒有風姿的異族姑娘,紫葡萄似的眼珠,糯米團子似的臉蛋,直有沙漠風土揚塵的蒼涼感,盡管她看起來也是相仿的年紀。
“阿瑀,大將軍到處找你。”異族姑娘說漢話,吐字清晰,挑不出毛病。
“我也想馬上回去,可是眼前有個纏人的家夥。”
沈盡情沒有接話,悄悄把烈烈往身後趕了趕。
“阿純,你來得正好!”少年人猛地開了竅,“你跟著獒犬的主人回去找幫手,她要是耍花招,你就給她點顏色瞧瞧。”
“她就是惡犬的主人?”名喚阿純的外族姑娘上下打量著沈盡情,“你的狗太凶了。”
“別說她了,我已經訓誡過了。”少年人維護沈盡情,絕不是出於憐香惜玉的愛心,隻不過怕當事人伶牙俐齒再來舌戰。
沈盡情咽了口唾沫,看向現場唯一的男子。“這回換我不信任你們了……如果這個人半路把我和烈烈害了,再回來告訴你是我爽約,怎麼辦?”
“阿純比你簡單多了。”他不太高興,“你看她和我們長得不同,就懷疑她的人品?告訴你,阿純是舅舅從邊境撿來的孤兒,她和兄弟們吃喝訓練在一塊有八年了,肩挑手扛、毫不矯揉造作,不是你這種附庸風雅的嬌小姐能比的。”
沈盡情前一刻想抓著“附庸風雅”一詞做文章,後一刻便不以為意地笑了——道不同,不相為謀,且偏見這東西你我他走到哪裏揣到哪裏,指派別人的時候往往自己也不清白,何必呢?
“好吧,阿純跟我走。”沈盡情指了指前路,就要邁步。
“等一下。”少年人喊停,“古琴還得給我留下。”
“為什麼?”
“萬一你們人多勢眾、耍賴欺負阿純,我還能以古琴相要挾。”
沈盡情深覺可笑又可氣,一抖披風,頭也不回地走了,在路過觀山亭時不瞧古琴一眼,大有生自己氣的意味。
“你別上心,阿瑀就是這樣的人。”阿純不冷不熱冒出來一句話。
“他是什麼樣的人,我根本不在意。”沈盡情說得憤慨,“這件事僅限於烈烈咬傷了人,而我要賠禮道歉彌補過錯。”
阿純還是麵無表情:“阿瑀的身世很慘,他從小失去母親,又生長於軍營,所以不懂得尊重女孩兒,但他是個好人。”
“那麼阿純呢?你看起來比他友善千萬倍。”
“就像他說的,我是孤兒,幸得大將軍救助,不然早叫漫天黃沙活埋了。就衝這份恩情,我也會誓死效忠大將軍和阿瑀的。”
沈盡情無言。她也是孤兒,一個“附庸風雅”的“嬌小姐”,一個不能隨心所欲的木偶人。
“你能養這種獒犬,”阿純忽地問,“家中定然富庶。據我所知,這一代沒什麼富人安身立命的場所,你住何處?”
“長樂山莊,不很遠。”
“長樂山莊?怪不得,那是個大商團,天下近半的生意都是長樂山莊經手的。我在邊境住了八年,常看到外族遊商逡巡此地。”
“是吧。”沈盡情隻答了兩字,她在心裏補充一句:可你不知道它也是殺戮的源頭、刺客的溫床,而我,正是其中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