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破除用藥迷思的關鍵13問(2 / 2)

Q8:中藥、西藥一起服用,雙管齊下效果會更好?

A:身體根本無法辨認中藥或西藥,同一藥品成份,不管哪種來源,在體內作用都相同,因此不建議兩種一起吃。此外,美國或台灣都曾有保健食品標示不實或攙藥品的不法行為。不要認為天然就是無害的,像紅曲菌含有降血脂的成分,就屬於懷孕X級的藥品,會造成胎兒畸形,因此在選購此類商品時要加以斟酌。

Q9:藥物過敏了怎麼辦?

A:常見的藥物過敏反應為皮膚紅疹、搔癢,嚴重的會有呼吸困難、眼唇紅腫等,不同的藥品有不同的過敏反應,從服藥到發生過敏的時間不同。所以一旦發生過敏的情形,記得趕快帶上所有的藥就醫,交給醫師判斷什麼藥出現了這種現象,並加記錄;以後就醫時,需告訴醫師及藥師你對什麼藥過敏,有怎樣的反應,以避免使用到與該藥化學結構相似的藥品。

藥物保存方式

Q10:把藥放冰箱,可以保存更久?

A:不是所有的藥都要放冰箱,像胃乳就不適合,放了反而不易搖勻,而胰島素就要放於冰箱。每個藥品的儲存條件都不同,使用藥品前要仔細閱讀說明書或是藥袋上的指示,了解是否需要冷藏。基本上,要求室溫保存的藥品,儲存的溫度不要超過25℃,而且需存放在避光、幹燥、小孩子拿不到的環境。

Q11:藥瓶開封後,罐內的棉花、幹燥劑不能丟,因為要保護藥品?

A:開封後,藥瓶內的棉花及幹燥劑須立即丟棄。罐內的棉花是在保護藥品運送中不會破損,但是一開封就必須馬上丟掉,以免棉花吸收空氣中濕氣,讓藥品受潮,有的藥如心絞痛所用的舌下含片,成分還會被棉花給吸附。同樣的,藥瓶開封後,幹燥劑也會吸濕,讓藥品更易受潮。

Q12:藥品開封之後,怎麼算有效期限?

A:有個觀念要建立,就是“保存期限”不等同於“使用期限”。藥品的外包裝上,都會打印著“保存期限”(Expiration Date),也就是在未開封的情況下,保存條件良好,可在期限內維持該藥品應有的藥效含量。但是產品一經開封,會受到濕度、溫度、微生物等影響,有效期會因不同的藥品劑型或使用方式而不同。通常醫院所給的藥品,都是以塑料袋分裝,但塑料袋是很不好的容器,空氣與水氣的通透性佳,藥品很容易變質。建議回家後用鐵罐,或是玻璃罐連同藥袋封起來。此外,眼藥水一旦開封,一個月後就不要使用;一般生理鹽水沒有添加防腐劑,如果要直接清洗眼睛,開封24小時後就要丟棄,不要覺得可惜。

Q13:過期的藥該怎麼處理?丟垃圾桶或衝入馬桶可以嗎?

A:大多數的藥品可以丟到垃圾桶,經過低溫焚化後掩埋;有些會影響生態的藥品如抗凝血劑、激素類、抗生素,或是具有毒性的化療藥品,需高溫焚化再送到有防漏層的掩埋場掩埋。不建議把藥衝入馬桶,因為馬桶的水會流進下水道,反而會汙染我們的水源。(編輯/唐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