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確的時間,正確的人,在正確的位置上(1 / 2)

人才方略

作者:趙國運

透視佛教中的管人智慧

佛教自釋迦牟尼創教以來,至今已有2500餘年的曆史,隨著僧團的發展,早已具備一套管理的製度,曆經時代的變遷,僧團統領大眾的管理方法也與時俱進,佛教僧團可以說是一個善於管理的宗教組織。

佛教的精神管理

人的主觀意識、心理變化是難以捕捉的,對人的精神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的最高境界。 佛教對人的精神管理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樹立神聖不可侵犯的核心理念;開放式的教育傳播方式。(薑承剛博士點評:要想引領一群人,就要引領一群人的精神,不倒的隻有精神,人類最會經營的成大業者,就是會經營人的精神世界。)

對於第一個方麵,佛教核心管理理念主要有三種:第一種就是樸素的、眾生平等的“人本”思想(也即“佛本”理念)。佛陀提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得成佛”。在佛教中,佛與人沒有不可逾越的界線,隻要經過參修、證悟,發現真知、正理,人人均可成佛,提倡眾生平等精神。第二種為“依正不二”的共生互存思想。所謂“依正不二”,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人與人、人與物之間甚至世界萬物之間相互依存、相互聯係的關係。第三種就是慧生救世的“無我”人世思想。佛教從根本上講就是惠濟天下,而非獨善其身,將拯救自我、經世濟眾建立在自身的修為,並積極引導他人共同努力的基礎上。

這些佛教的文化精神和核心理念,體現出強烈的事業理想和追求,並始終保持不變,成為佛教持續發展的精神支柱和責任堅守。不僅如此,這些文化精神和理念始終貫穿佛教管理體係的始終,突出以教育為管理手段,通過強大的教育訓練係統,啟迪人們的心靈、激發潛藏的智慧、提升佛教徒的德與行,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達到功成圓滿。

學院式教育、譯經講法式教育和叢林式教育構成了佛教的教育培訓體係,確保佛教組織的持續學習和創新能力。在古代,佛寺大多肩負著人才培養的責任,很多人就是通過佛教的教育而成才的,最終掌握了知識與技藝。一般通過師傅帶徒弟的方式進行,一個佛教徒可能有多個師傅,如玄奘法師就是在叢林教育中成長起來的,他在國內已經不能滿足於師父的教育,於是就到國外,向外國的師父學習。

在佛教組織中,無論哪一種教育方法,其領導者就像精神導師一般,“言傳身教”教導佛教徒,不斷自我修煉、自我完善,在理論參修和實踐論證中總結和提高自身的素質和能力,並與佛教信仰者共同成長。所謂佛教的教就是用佛教的深刻理念去教育、惠澤無邊的苦難眾生學習、體悟佛法,踐行佛之正覺法性。佛教的教育也即:教就是學,學就是教,教中學,學中教,這對現代人事培訓工作有較大的啟示意義。

“無我”的民主管理

佛教講“諸法無我”,謂一切有為、無為法中,並無“我”之實體。即一切法皆依因緣而生,相互依存,無實體性。這一點,深刻體現了佛教“空”的思想。

首先,公選德才之人擔任住持,《百丈清規證義記》記載:“叢林興衰,在於住持,住持善惡,在於舉請。荷擔常住,在此一舉,敗壞常住亦在此一舉,而受請者禍福升沉亦因之,是故兩者,俱不可不慎!”由此可見,佛教團體要管理得有秩序、經營得有前景,選拔德才兼備的寺院住持是非常關鍵的。佛教叢林住持選舉一般有子孫叢林與十方叢林之別。子孫叢林,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輪流住持,是一種師徒相承的世襲製,選舉承襲住持要“依公眾推舉,依儀軌擇定”。十方叢林則是不受法係與門派限製,依一定規矩接納十方僧眾,其住持人選亦經僧眾同意,向十方遴選賢能適任的名僧出任該寺之住持,而非傳給現任住持的剃度弟子。

其次,公平執法——堅持公平的管理原則,才能形成完善的組織製度,這也是各種組織發展的基本因素。在戒律麵前僧眾平等,組織程序公開公平,賞罰清明,這樣組織成員才能團結一心,發揮佛教“弘法度生”的作用。《百丈清規》記載,寺院僧眾無論上下、高低“或有假號竊形,混於清眾,別致喧撓之事,即當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掛褡,擯令出院者,責安清眾也。或彼有所犯,集眾公議行責,即以柱杖杖之,遣逐從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薑承剛博士點評:公正是一個企業保持健康發展、有序發展的重要條件。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貪而患不安,公正最重要的是表現在製度上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