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中人事調動,從初到佛寺領職,到不同職務變動,都有特定的時間和職務要求。叢林禪院人事安排和職務分配,通常於每年農曆正月十六日與七月十六日各舉行一次。依叢林所施設之職務,分為序職、列職二類。序職乃依個人之年資、德業而予以敘職;其職務屬永久性質,不必依任期請辭再敘。列職則以六個月為一任期,每年分二任期。每一任期之最後一周,各職事依例請辭列職,以待領來期之職務。每一任期開始之前半個月,客堂開列新進堂及舊有住眾名單,送往方丈查閱,由方丈召集客堂、禪堂、庫房等諸頭首共議職位工作之分配。就職之日,方丈正式宣告新敘職事名單,並講清規。新敘職事當到法堂謁見方丈,再到禪堂禮十方,隨後即依職送位就任。這種任職製度不但加大了人事安排的彈性,而且也可以使受職者多方學習,培養素質,提升能力,這與“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管理思想是一致的。這種人事調動的頻次及彈性也是很多現代企業難以實現的。
和諧分工——叢林管理的高效組織職能
原始佛教時代,佛陀因時製宜地製戒,建立六和僧團;在僧團中要求“六和同居”,即:“身和同居、口和無諍、意和同悅、見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不僅每月朔望日要“布薩”悔過(指佛教中按照戒律的規定,僧眾齊集誦戒,以檢點、整飭戒行;自我檢查有無違犯戒律之事),進行“羯磨”(指佛教中按照戒律的規定,處理僧團和個人事物的各種活動),以期達到和諧共處、弘法度生的目的。僧團凡遇重大事項時,亦舉行“羯磨”。凡是關係大眾的事務,僧團都要召開會議研究,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後方可執行。
和諧的分工是一個團體組織發展的要素之一。佛教傳到中國之後,有百丈清規、四十八單職事等叢林律軌的設置;到了現代,佛教隨著時代發展的需要,組織結構更完善,分工合作更加精細化,各司所職,有管理僧眾生活的、禮儀的,也有管理教育的、戒律的。據《禪苑清規》記載,佛寺細分職別可達八十種,可謂繁雜,如此精細化分工,不亞於現代化的組織機構。
我們從佛教中探究管理思想,可以得到以下幾點啟示:
現代管理不能隻看重人的物質方麵的管理,而要更重視員工精神層麵的管理,善於洞悉員工的思想意識、思維方式和心理活動的變化規律,提煉凝結出具有深層次文化內涵的組織精神和神聖不可侵犯的核心理念。
現代企業的核心文化理念要想深人人心,必須建立強大的教育培訓係統。要樹立開放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圍繞企業的文化理念,以教育培訓為抓手,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麵適時建立並改進一係列的標準與流程,著重培養企業的持續學習、創新能力,促使企業和企業員工可持續成長。
借鑒佛教中的“無我”,管理者要立足現實,解放思想,依靠更寬廣的視野,超越管理中各種矛盾和問題。
任何管理思想的形成均有其成長的環境,佛教“無我”的民主管理,是圍繞佛教中心理念提出的,為佛教的神聖願景服務的,所以,為了防止佛教“無我”太超脫、理想化,成為無領導的極端自由化管理,和諧的組織管理就成為“無我”民主管理的有效組織保障。(薑承剛博士點評:對人的精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最高境界,我經常聽到一下老板要求員工“用靈魂來做事”,可是你對員工的精神和靈魂進行管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