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公共領域構建的可行性分析
學子論文選登
作者:臧欣
【摘要】本文通過對公共領域概念的界定、發展及構成要件的分析,來論述構建中國網絡公共領域的優勢所在與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網絡媒體
一、公共領域理論概述
公共領域理論是西方學者長期關注的一熱點問題,其涉及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傳播學等多個學科,很多中西方的學者對其有不同程度的研究。
1、公共領域的界定及其發展
提及“公共領域”理論,自然會聯想到大師——哈貝馬斯。哈貝馬斯是當今批判學派的精神領袖,也是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對哲學、政治學、社會學、傳播學等領域的研究都有突出貢獻。但是“公共領域”這個概念並非哈貝馬斯所創,他受承於美籍德裔猶太血統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阿倫特在她的政治理論著作《人之境況》中,首次表述了公共領域理論。
阿倫特所說的公共領域是指作為行動實現的場所,是人們平等對象、參與行動的政治空間。所謂行動是指人們之間不借助於中介而直接交往的活動,它是人類意識發展最高階段的產物,是優於勞動和工作的真正的人類自律。①哈貝馬斯繼承的是阿倫特把公共領域視為觀點的競技場的思想,與此同時,哈貝馬斯對公共領域的興衰作了曆史考察,提出了“代表型公共領域”、“文學公共領域”及其“政治公共領域”等不同的概念,進一步發展了公共理論。多元和差異是阿倫特公共領域的一個重要特征,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則是指作為公眾的私人聚集在一起,就公共事務進行討論,最後形成意誌,達成共識。也就是說,阿倫特強調觀點與意見的異質性,而哈貝馬斯強調取得一致的意見,這是兩種公共領域的最大差別。②
作為哈貝馬斯早期著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不僅是哈貝馬斯傳播學思想的起點,同時也較全麵係統地闡述了公共領域的發展史,公共領域與法治、大眾傳媒的關係。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中,哈貝馬斯認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共的領域;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製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於私人,但仍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這種政治討論手段,即公開批判。③即言,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存在基礎是國家和社會的分離,而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指介於公共權力領域與私人領域之間的一塊中間地帶,處於國家和社會之間,公民在其間參與公共事務,並對兩者進行調停。在這一中間地帶,公眾可以公開討論,集體爭論,甚至不斷發表批判性意見。而這批判性恰恰就是公共領域的精髓所在。“這裏的批判是指公眾在理性精神的指引下,基於公的目的而進行的交往過程,以此形成對公共事務的一致性意見,引發公眾輿論,當然這種意見有別於公共權力機關聲音。”④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雖然有許多學者對其進行研究,但其高深且晦澀難懂,對其概念的把握捉摸不定。於是,在1964年,哈貝馬斯更加規範地給出了公共領域的定義:“所謂公共領域,首先是指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東西能夠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開放這一點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會、形成公共團體的談話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領域生成。然後,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製。當公民們以不受限製的方式進行協商時,他們作為一個公共團體行事,也就是說,對於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務有聚會、結社的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在一個大型公共團體中,這種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來傳遞信息並影響信息接受者。今天,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就是公共領域的媒介。”⑤
2、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構成要件
其一,公眾。公眾要求具備一種社會交往方式,這種社會交往的前提不是社會地位平等,或者說,它根本就不考慮社會地位的問題,對於公眾的要求是反等級禮儀,提倡舉止得體。也就是說,公眾具有普遍性,不論你的身份地位、你的職業、甚至你的種族,在理性層麵上都可以參與社會交往,針對公共事務展開討論;除此之外,公眾要在自願的基礎上,對事務參與討論,發表意見,堅決反對強製。
其二,公眾輿論。公眾討論限製在一般問題上,所謂的一般問題,即指它們是可以理解,是能夠引發討論的,且所有人必須都加入到討論中來,“它們不再繼續是教會或宮廷公共領域代表功能的組成部分,這就是說它們失去了其神聖性,它們曾經擁有的神聖特征變得世俗化。”再者,在公共領域中,雖然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言論,但是並不是每個人的言論都會成為公眾輿論,而是需要理性的批判。批判性是公共領域的精髓所在。公眾在理性精神的指引下,基於“公”的目的進行的交往過程,以此形成對公共事務的一致性意見,實現其公共性,最終實現公眾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