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新聞真相的因素探析
學子論文選登
作者:褚春媚 梁強
【摘要】真相是事件的本來麵目。人們希望知道真相,但往往又看不到真相。究其原因,除了受社會、媒體、個人等的影響外,受眾內在的局限也是製約因素之一。本文揭示了影響人們了解新聞真相的各種因素,樹立對新聞真相的正確認知,同時為如何能夠更加接近真相提供一些建議。
【關鍵詞】真相新聞真實高位主體
真相是客觀發生和存在的本來樣態,受眾想知道真相,但隻能看到媒體給我們展現的部分真實。社會價值觀念的影響、媒體行業的製約、個人因素的介入,使受眾接觸到的真實支離破碎。而受眾的內在局限更是使所得到的事實消減,真相越加遊離於事實之外。人們想知道真相,記者們在探尋真相,但影響新聞真相的因素有哪些呢?
一、社會價值觀念的影響
每個社會都有由本國的政治、經濟體係等構建起來的社會製度體係,這些體係以某種思想、理念為核心作為支撐,其內在精神交織組成社會的價值觀念。比如中國講求為人民服務,講求和諧發展,美國講求人權自由,講究獨立法治。這些觀念存在於社會意識形態之中,新聞傳播係統在社會的大係統中,必然也受到這種價值觀念的影響。一個國家的社會傳播所能呈現的新聞真實的景象,必定是在社會製度層麵的價值影響下的景象。
二、媒體行業內在的製約
1、媒體定位
媒體的定位不同,就注定他們對事件關注的程度、關注點不同。以反映國家方針路線的黨報可能會注重事件的政治影響力,而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化報紙則更看重事件的娛樂性和對能否成為賣點的考慮。由此造成的報道差距使真相掩蓋在其中,選擇片段的報道其實就是真相逐漸消亡的過程。“一些曆史的片斷因受到媒體的關注而放大,另一些曆史的片斷則因沒有受到媒體的關注或者關注的程度不同而被遺忘直至銷聲匿跡。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每一次新聞記錄的過程,都有可能是信息失真的過程。”①因此,媒體的不同定位,就意味著會對事件進行不同角度的挖掘,有的偏向事件的全麵性,有的注重深度挖掘,每一種選擇角度都注定了不可能完整的保留信息。在媒體的編輯、指導方針左右下,事件的真實程度被弱化。
2、媒體利益的驅使
處於社會的大係統中,媒體不可能單獨存在,它們的運轉和社會各行各業都發生著極為密切的關係。媒體已經不能代表獨立的組織,而是代表了更為廣泛的一些群體的利益。美國社會學家阿爾比·古德納曾經說過,媒體一方麵站在公眾的立場上,另一方麵又代表著公共機構、組織、運動的官方管理者,或社會權力精英的利益。媒體發展他們自己的機構和原則來生產令人信服的、而且是值得特別宣傳和報道的社會真實新聞。受眾能夠接觸到的社會真實,都是來源於媒體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後傳播出來的信息。廣告讚助是媒體受利益驅使的表現之一。當接受了廣告商的經濟資助,那麼遇上有關於廣告主的負麵報道時媒體是否能夠毫無顧忌的在第一時間使事件見於報端?
事件的擴散如果在傳播者手裏中斷,傳播環節受阻,受眾便不可能接觸到真相。更甚者,因為某種利益關係,資本以廣告的形式形成了媒體權力的幹涉,媒體內容成了廣告主意誌的反映。這種驅使就有可能讓媒體不惜造假,那時便不再是真相被掩蓋了。
三、個體因素的介入
1、記者編輯個人的價值觀
傳播者個體是最重要的新聞“把關人”,是作品的直接生產者,而他們卻不是一個統一的模子裏複製出來的共同人,相反的,他們有自己獨特的價值理念。正如美國學者約翰·麥瑞爾所說的:“記者不是毫無思想和靈魂的機器人,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沒有價值觀,沒有意見,沒有傾向——他們有自己的成見、自己的偏愛、自己的評價。”②他們對世界的感知和認識、體驗和理解,往往無形中滲透到日常的新聞工作當中。造成個人對新聞的判斷,對事實的理解都具有普遍的差異。所以哪怕是在回答“新聞是什麼”“怎樣才是接近事實的表達”等問題,都牽涉到了個體所認同的價值觀因素。人們會根據自己的準則進行自我調整,同時也會依據這些準則調整他們所看到的事實。記者會被自身的準則支配而決定應該了解什麼並且怎樣了解,所選擇的事實當然也是在符合這種準則的範圍內。因此,傳播者所記錄的真實,是他們眼中認識到的真實,是他們認為值得再現的、有價值的真實,而事實上的真相已經被消減。
2、高位主體的操縱
記者編輯是新聞的直接生產者,是本位主體,而高位主體則是掌握著作品是否能進入傳播環節的決策者。所謂的高位主體主要是指新聞資產的所有者、經營者和管理者。每個高位主體都有著不同的政治、經濟觀,甚至包括個人偏好,都直接間接的映射於管理當中。赫伯特·阿特休爾在《權利的媒介》中寫到:“新聞發展的曆史證明,報紙以及形形色色更現代化的新聞媒介已日趨滿足掌握新聞媒介經濟命脈者個人利益需要,同時又通過服務於新聞消費者的利益來確保新聞媒介的形象。”③傳媒大亨默多克,就是以其掌握的媒介力量對能幫助他的政客施加影響,來獲取他的經濟利益。在這種個人的權力力量足以操縱媒體的環境下,新聞的顯現摻雜太多的主觀因素,所呈現出來的事實早已偏離客觀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