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市減災與北京建設世界城市安全規劃策略再研究(3 / 3)

(6)安全北京要具備極強的應對巨災的抗毀能力,使城市重要設施能良好運行。尤其要有應對巨災下處於良好的穩定應變的狀態;

(7)安全北京要使政府公務員成為安全應急監管的“先行者” ,要求項目建設者及管理者在公共安全建設理論與實踐上、文化與演練、工程與非工程策略上都要納入安全北京建設的核心理念與製度建設中;

(8)安全北京更要具備當代城市與建築之新觀念,要具備災害區劃及“警戒線”的大係統保障能力,具備最大限度減少人為災害及災害擴大化的綜合預測能力及可靠的決策力 ;

3 《城市安全設計大綱》的編研思路與建議

2011年12月國家頒布了《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國家安監總局也發布了《安全生產科技“十二五”規劃》,住建部《城鄉建設防災減災“十二五”規劃》,同時全國四大直轄市也都發布了“十二五”期間城市綜合應急管理規劃,如果從固本培元層麵講,這些規劃已經依法為城市安全建設奠定了基礎。從城市規劃設計的操作層麵講,由於設計人員缺少安全減災設計的規範與標準,難真正落實安全責任,麵對城市大建設的局麵想不造成安全減災設計的失控局麵都難。為了真正贏得安全減災的好局麵,切實防止安全設計的走過場,在城市與建築防災設計規範尚不齊全的現實下,編製《城市安全設計大綱》極有必要。

《城市安全設計大綱》的提出其核心即是強化城市的本質安全設計,它追求安全設計與城市設計的交互與組合。展開對城市安全設計的多維審視:

● 現有的城市項目設計,尤其是城市綜合體及巨型工程,還僅僅是城市經濟發展的產物與符號,是政治與經濟空間的工具與對象。由於其依托的增長模式的非安全性,因此它十分脆弱,不少耀眼的工程隱藏著巨大的經濟風險與社會危機。

● 城市建設規範規定了建築安全防災原則下結構、設備、材料可接受的最低安全要求,它同時要兼顧人居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指標,一般根據材料性能、氣候和地質條件、建築物用途等可能的潛在風險而製定。

《城市安全設計大綱》是一個有高度層麵且務實的規劃師、建築師都可遵循的設計準則,是《城市總體規劃》減災篇之下的細則或稱某些防災、減災技術標準的整合文本,所以它的規範化與可操作性體現了一種防災設計“法規”總則的地位。與北京世界城市相關聯的《城市安全設計大綱》編製思路及要點:

(1)本大綱立足城市總體防災減災規劃的體係化,強調從大格局上把控住城市安全的用地結構與布局,最大限度地隔離城市的事故災害隱患;

(2)本大綱立足於城市的全災種,並強調綜合減災的大安全觀,強調城市在防災減災中加大對人為致災規律的專門化研究與布控;

(3)本大綱在城市功能化安全設計的同時,加強避難應急場所設計與規劃,調動防洪、消防、民防及地質災害防護,安全生產諸領域的專業規劃,提出綜合防禦的規劃原則、標準及措施;

(4)本大綱在城市防災與建築整體安全設計的構造化建設上有突破即如何構建安全可靠的城市生命線係統並與重點建築相聯係,如何使城市係統總體上防災思想完備化、建築物可耐震化、建築機電係統的可修複化等;

(5)本大綱全麵安排城市防災綠化係統,建設功能齊全的城市防災公園。不僅要建設功能齊全的防禦多災種的公園以及防災公共設施,使之與城市各主體建築、構築物(含全方位交通)相互連接、補充,同時要提供更多的城市可發展的柔性空間;

(6)本大綱全麵布局弱勢群體的建築安全與防災減災設計。一方麵要對現有城市建築物(尤其是老舊住區、學校與醫院、養老院及婦幼場所等)進行多災種防禦的“補強設計”與安全評估;另一方麵要加大到新建建築,尤其是超高、地下空間、超大建築的綜合安全設計評估,克服僅進行消防建審、抗震設計的局限性;

(7)本大綱要求安全設計一方麵要與現有城市防災法規相銜接,另一方麵要調動市民的參與,因為城市空間的營造不僅僅是為了城市,本質上是為了廣大公眾,要真正為公眾營造一個安心型、安全型、多樣型、舒適型、文化型的社會;

(8)本大綱不僅僅是規劃設計的安全措施,更是一個安全設計標準化指南和工具;它不僅僅是對技術人員的單一的安全應急服務係統,更是對規劃師、建築師的公共安全空間上綜合性的應急響應支持體係。因此,大綱有多學科重點危險源的判定,還有連鎖災難發生時風險區域的判定與分級管理的空間設計,無論從城市安全空間設計的分層分級看,城市安全管理的權限都要求所構建的空間設計要以明確的城市安全分區為前提。

4 北京建設世界城市的安全總體規劃的思路

北京安全,事關建設世界城市戰略目標的實現;事關北京的現代化發展;事關如何構建城市應急與常態管理的模式;事關城市化發展的本質即公眾利益,因為城市百姓“過日子”的理念優於“要麵子”的瘋狂發展。麵對北京固有的自然與人為交織的災情,麵對北京城市化無序發展、日益嚴重的城市病及低效率,麵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防災篇)已不適應北京建設世界城市應對巨災的需要,抓緊立項編製“北京建設世界城市初中期的安全總體規劃(2012-2020年)”十分迫切。

4.1 規劃原則

在北京“十二五”應急規劃及國家“十二五”綜合減災規劃基礎上,完善2020年中遠期目標,超前考慮“十三五”期間及其未來的城市安全發展策略。大膽探索“預防為主、縱深防禦;依法減災,嚴格監管;提高能力,持續改進”的基本原則,確保安全北京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逐步實現。

4.2 規劃目標

總體目標:全麵提升北京城鄉應對綜合巨災的能力,明顯減低城市人為災害的安全風險,明顯減弱由於自然巨災造成的損失及威脅。

逐步形成係統應對“巨災預測、預警、防禦、救援、災後恢複”的鏈條,建成城市係統的“三大安全空間”即城市建設中的防災空間、城市災害防禦的緩衝空間、城市應急救援及避難的安全空間。初中期目標:對照發達國家世界城市綜合減災的經驗、教訓、個案及政策,大膽探索適合北京世界城市防災減災建設模式構建的目標,破除傳統城市防災應急管理上的弊端,努力在規劃期內營造城市的生產與生活的“安全圈”。在北京世界城市初中期安全“遠景”建設中,努力從規劃設計上消除大量事故災害隱患,在基本消除城市曆史遺留舊賬的同時,全力關注體係建設。具體要立項編製《北京市防災減災條例》,同時推出能代表北京世界城市建設水準特色的公共安全政策體係。

4.3 規劃內容

為北京建設世界城市及區域的防災規劃應單設一個題目集中研究,絕不可將城市安全與防災規劃的內容分散於各門類規劃的條款中。

規劃編製的關鍵是必須統一在綜合減災與大安全觀的長遠視角上,同時討論土地利用,生態保護以及城市綠地係統等主題下的安全與防災考量因素。規劃中的城市安全與減災必須界定規劃區內的各種災害類型、風險等級以及相應的防災減災措施,並應用此信息來指導土地分區規劃、居住區規劃、城市大型公建及綜合體規劃等。具體講必須討論如何降低區域內地質災害、洪水災害、校園安全、工業化事故、火災、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的風險。

4.4 北京世界城市公共安全的政策

《北京建設世界城市的安全總體規劃》的編製與落實,還需要城市安全減災的公共政策作保障。它涉及如下重要內容:

● 對所建項目抗巨災的開發標準或開發限製,包括選址的紅線退讓、開發密度標準與類型限製;

● 對所建項目的事故致災風險度的評估,並將其作為製定政策的依據,由此給出最新的災害風險數據及可調整的安全標準;

● 在加固或拆除可能在災後倒塌的低於現代防災標準的建築物時,要綜合考慮災害風險對災民搬遷的現狀及未來的影響;

● 要從法律乃至城市公共安全政策上,處理好政府、業主、公眾需求上的矛盾,最終權衡的結果往往是人們更傾向於將注意力集中在防災目標是否落實到規劃設計中;

● 要把握住每一次較大(或影響力極壞)災害事件所帶來的機遇,特別要將政府防災減災政策與實施力度掛鉤,並每年度展開防災減災目標的後果分析;

● 要通過城市公共安全政策研究與推廣,在北京建設世界城市的漫長裏程中,找到推進可持續減災、“安全北京論”的回報。對城市而言,不僅要有對災害較強的承受力,更需要建立起與北京城市現代化發展相一致的安全減災新手段、新技術乃至新的城市規劃與安全文化建設體係。

參考文獻:

[1] 吳慶洲.21世紀中國城市災害及城市安全戰略[J].規劃師,2002,(1).

[2] 陳誌龍,郭東軍.城市抗震中地下空間作用與定位的思考[J].規劃師,2008,(7).

[3] 金磊.“十五”期間北京市必須重視防災減災工作[J].北京社會科學,2001,(2).

[4] 修濟剛.北京市防震減災工作的進展[J].城市與減災,2002,(1).

責任編輯:高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