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另一個角度分析,由於第三方支付的運用與網上銀行業務緊密相連,客戶需要通過網上銀行來實現實際金融賬戶與第三方支付賬戶的對接,第三方支付的廣泛運用也推動了銀行業的電子銀行業務發展。例如,農業銀行營業網點多,覆蓋麵廣,雖然在電子銀行業務方麵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速。尤其是支付寶的產生吸引了大批的網上買家和賣家,同時,縣域人均收入逐步提高,消費需求迫切;新生代的80、90後農村人口受教育程度高,接受新事物快,由於農村資源匱乏,這一群體就把消費目光轉向網絡,這就為農業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提供了一大批的潛在客戶。事實證明,每年的寒暑假都是農業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和短信通的營銷小高峰。
2.共同合作,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在第三方支付過程中,資金安全是重中之重的問題,同時也是交易雙方擔心的問題。有人曾經質疑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是否存在風險?是否會成為網絡黑客大顯身手的舞台?第三方支付賬戶中的大量資金是否會成為不法分子的囊中之物?這種擔心完全是有必要的。
當前詐騙的主要案件大致可以分為兩類:1.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來從事詐騙。通過網絡的一些鏈接或者其他方式誘使客戶進行消費,從而使客戶“心甘情願”地把資金轉走。雖然當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均鼓勵實名認證,但仍存在不少不法分子通過不記名的方式進行非法活動,造成客戶資金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警方跟蹤難度大,時間滯後,為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2.通過對私人電腦植入病毒竊取密碼來進行轉賬。有這麼一件案例:一位顧客在開通網銀後並沒有使用網銀,而是使用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但是其電腦不小心染上病毒,造成客戶支付密碼被盜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轉走資金1000元。
造成這樣的主要原因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與銀行業的合作力度不夠,雙方業務沒有進行有效銜接,從而造成支付漏洞。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是第三方支付企業與銀行業的共同職責,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資金被盜取,則說明銀行的資金也有風險,容易對銀行業產生信任危機。故銀行業與第三方支付企業必定會加強合作以確保客戶資金的安全。
3.反洗錢合作
由於網上支付存在一定的保密性和國際性,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活動提供了更快、更隱蔽、更難追蹤的條件,使犯罪分子有機可乘。自從第三方支付這一模式誕生之日起這一問題一直困擾著第三方支付企業、銀行業以及監管機構。目前,反洗錢法規中僅在《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17條涉及網上銀行業務,即“金融機構利用電話、網絡、自動櫃員機以及其他方式為客戶提供非櫃台方式的服務時,應實行嚴格的身份認證措施,采取相應的技術保障手段,強化內部管理程序,識別客戶身份”。其他法規均未涉及網上銀行反洗錢業務,使得網上銀行反洗錢工作難以有效開展。2013年6月7日,中國支付創新與洗錢風險防控研討會在複旦大學舉行,40多位專家學者及單位負責人參加研討,共同就第三方支付機構推動在反洗錢工作創新方麵的實踐和研討進行深入交流。專家認為:在當前互聯網環境日益複雜的情況下,我國反洗錢工作應積極借鑒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創新技術與發展經驗,進一步完善“高效、精準、智能”的反洗錢風險防控機製。銀行業作為反洗錢的主力軍,很有必要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加強合作。未來,第三方支付企業與銀行業合作反洗錢任重而道遠,需要雙方共同努力。
4.促進銀行業產品及模式創新
由於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膽開拓,銀行業也在積極探索新的電子商務發展模式,隨時準備分享電子商務的“盛宴”。工商銀行董事長薑建清表示,工行的業務結構正在調整,將加大對電子商務平台等新產品的投入與推廣。薑建清稱,工行將在加強客戶信息真實性治理、加快數據倉庫和信息庫建設的基礎上,組建“數據分析師+專業分析師”的專業團隊,加快構建集網上購物、投資理財、網絡融資、消費信貸於一體的綜合電子商務平台。
在模式創新方麵,建設銀行2012年推出的“善融商務”可以被視為銀行係統掘金電商的新模式。“善融商務”將時下最流行的電子商務模式和銀行最擅長的金融服務相結合,既像其他電商一樣出售各種商品,又提供個人小額貸款、個人質押貸款互聯網金融服務。‘外界把’善融商務”當作B2C平台來看待,但實際上對建行來說,B2C平台更多的是為烘托人氣而設,建行真正在意的是其構建的B2B平台。”建行電子銀行部總經理徐捷坦言。據介紹,截至6月末,對外推出一年的“善融商務”注冊會員數已突破150萬,交易額接近百億元。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對銀行業帶來的“弊”
1.資金競爭。資金對於第三方支付企業來說至關重要,它是盤活一個企業的資本,也是反映企業發展狀況的重要指標;對銀行業而言更可謂是經營之本存款是銀行業發展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也是銀行業經營和生存的基礎。一般來說,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具有吸收資金的功能,購物者將錢轉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待收到貨物後再通過該平台將貨款支付給賣家。在購物者將錢轉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戶和通過第三方平台支付貨款的時間間隔中,這些錢就成了支付寶的“沉澱資金”。據悉,由於支付寶日交易量大,客戶通過網銀或快捷支付等方式為支付寶賬戶注入大量的現金流。大致估算每天滯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資金有45億元(數據來自支付寶官方微博)。據目前的交易規則,支付的金額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最多停留15天,這樣,支付寶平台中隨時都有數千萬計的資金沉澱。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經具備了銀行吸收存款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