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呼倫貝爾市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問題
(一)牧民思想認識不足,缺乏合作理念
多年實施的家庭經營使牧民享受到了“分”的好處,也強化了牧民一家一戶單幹的小農意識,難以認識到合作對於他們在市場競爭中的作用。牧民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誤區,認為隻要我們牧民組織起來建立了新型專業合作社,政府就要給我們投入資金,我們就可以爭取項目資金,否則成立合作社就沒有意義。多數牧民對專業合作社的認識是爭取資金投入,缺乏合作的理念,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製約了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可持續發展。此外,牧區基層組織幹部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認識也存在誤區,蘇木或嘎查幹部對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促進畜牧業結構調整,帶動牧民致富中的重要地位和積極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缺乏把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畜牧業結構調整作為一個有機聯係的整體來統籌考慮,這也影響了牧民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認識的提高。
(二)專業合作社規模小,帶動能力不強
從調查中反映的情況來看,呼倫貝爾市牧民專業合作社大多數規模比較小,成員往往隻有十幾戶,有的甚至不超過十戶,這樣的規模不利於資本的積累,合作社大多自我壯大的經濟實力不強,服務功能較弱,輻射帶動能力不強,甚至有的隻在生產經營的某一環節上進行合作,難以實現“產供銷、牧工貿、產學研”一體化的目標,更談不上按照國際標準、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規模小導致難以形成產品規模和提高產品質量,不能起到提高牧民組織化程度和增強帶動力的目的。
(三)合作組織成立規範,實質流於形式
呼倫貝爾市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嚴格依法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組織機構齊全,並製定有章程,但實際上有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流於形式,有的處於有名無實的狀態。在筆者調研的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中,沒有一家能夠做到“按照成員交易量的大小分配利潤”,內部利益分配機製不合理,缺乏緊密有效的利益聯結機製,更多的合作社尚未進入實質性運作。四旗中隻有鄂溫克旗有牧區專業合作社經營情況記錄,按股分紅總額226萬元,66個合作社提留了公積金及風險金,9個合作社進行了按股分紅,其餘三旗牧區專業合作社均沒有經營收入,也沒有收益分配情況。這必然影響到牧民與合作經濟組織相互連結的緊密程度,也缺乏對牧戶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此外,規章製度“牆上掛”的現象較為普遍,會員的參政議政意識不強。許多成員認為合作經濟組織隻是領辦部門或合作組織領導的事,不太關心組織的發展,合作意識不強,隻願意利益共享,不願風險共擔。
(四)投融資渠道不暢通,發展資金不足
資金匱乏已成為製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主要矛盾。一是貸款難。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規模小、實力弱,沒有足夠資產做抵押,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二是扶持資金少。自治區、市財政和有關涉農部門每年下撥一些資金,主要用於個別典型示範社的生產和建設,加之旗縣、鄉鎮財政團難,難以支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因而眾多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沒有專項資金支持的。貸款難、扶持資金不到位,致使一些合作社舉步維艱、後勁不足、發展乏力。
(五)牧業產業化進程慢,缺乏自我創新
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立,應該將單家獨戶“小而全”、“小而雜”的粗放傳統生產方式向“大而專”、“大而精”的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市場化營銷的現代牧業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牧業產業化進程和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然而筆者在調研中發現,到目前為止,呼倫貝爾市的牧民專業合作社還沒有擁有注冊商標,沒有擁有畜牧產品質量認證,更沒有獲得專利技術,也沒有生產質量技術標準,這嚴重影響了牧業產業化進程。合作社不能與國內大中型城市的超市簽訂長期供貨合同,缺乏創新發展,影響全市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三、呼倫貝爾市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模式及對策
呼倫貝爾市積極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8337”發展思路,在建設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上,提出建設好國家大型優勢特色產業基地,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產業化集團,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農畜產品的加工轉化率達到60%以上,這也是大力發展新型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關鍵時期。筆者結合呼倫貝爾市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提出呼倫貝爾市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模式與對策建議。
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是“以能人帶動型為主導,與龍頭企業合作為輔,政府政策引導為助動力”的發展模式,為大型產業化集團提供優質原料,進行綠色畜產品的深加工。
(一)重組整合現有牧區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在能人的帶領下,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將現有的小型的、沒有實際運作的專業合作社進行重組整合,建立帶動能力強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專業合作社。也可以創辦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己的經濟實體,對畜產品加工後銷售,增加畜產品附加值,提高入社牧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