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要尊重法律行業準則,重視內容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OTA,IPTV和OTT市場由於內容成本較高,比較容易出現的是寡頭壟斷競爭狀況,即少量運營商的激烈的市場競爭。由於存在跨界節目的流通,OTT可以說是盜版泛濫的潛在渠道。因此內容版權保護的規管對於OTT業務的成功發展及後續增長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中國大陸互聯網上的內容盜版行為導致知識產權保護成為OTT發展的要點。甚至影響到了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戰略合作發展潛力。例如部分網絡上的內容提供商愛奇藝、優酷、樂視等就是通過免費提供用戶廣電係統上的視頻內容,而通過插播廣告等方式盈利的。這種基於廣告的盈利模式沒有對內容的知識產權提供根源上的保證。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網絡電視平台已經在積極探索優質內容付費服務加普通內容免費服務模式來對內容的知識產權提供根源上的保障,例如PPTV。而根據國家版權局在2011年發布的數據顯示,在當年的打擊網絡侵權盜版這一專項治理“劍網行動”中,就有18個公司被納入監管範圍,而其涉及的影視劇中,平均正版率僅僅有76%。
3.定價影響因素:OTT依賴定價,具終端優勢但建設成本更多
單一提供OTT內容服務的運營商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用戶訂閱,如何提高用戶訂閱是個難題。例如Netflix和Hulu就是成功的例子,而OTA運營商可以依靠在線廣告來進行ROI(投資回報)。OTT對於OTA運營商來說,是可以增加其核心業務價值的。而對於IPTV運營商,OTT亦可以捆綁提供服務,例如用於移動設備的認購服務。同時可以通過廣告植入作為認購之外的附加服務。在內容傳輸方麵,OTT運營商大多采用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例如內容緩存在本地節點的Netflix Open Connect)或Transparent Caching(透明緩存),以提升用戶觀看體驗,雖然能使頁麵快速加載,視頻流暢播放,但由於與OTA相比是一項額外成本支出,也體現了一部分劣勢。
在媒體的市場競爭中,與內容相關的成本仍然是一個關鍵性成本。對於任何媒體業務,擁有獨家的和有吸引力的內容都是王牌所在。對於OTT運營商來說,是否能取得優質內容主要取決於其議價能力和財力資本。最終,高價收購的內容成本會被用戶以高價訂購。新的視頻壓縮技術和流媒體技術可以幫助所有的OTT運營商一定程度上消減運營成本。不同於IPTV,一般需要電信運營商提供的機頂盒(STB),而OTT在美國通常無需額外的硬件,隻需PC係統和移動設備上使用相應的應用程序即可提供服務,這相比昂貴的IPTV機頂盒的初裝費用以及維護花費,是一個十分有利的優勢。而國內的OTT終端廠商就比較缺乏統一標準,有基於電視機的,亦有基於盒子的,例如:小米,樂視,紅盒,芒果派等盒子由不同的廠家生產,零售價很多在300人民幣以內,尚屬低投入的接入設備。
消費者追求性價比最大的服務以及固定收費項目。OTT服務商作為內容集成商,可以以低月租費提供豐富的內容,而由於OTT運營商之間的寡頭競爭相當激烈,並且對價格十分敏感,故必須保持有競爭力的相對低廉的月租費。
4.市場營銷影響因素:OTT所依賴的發展因素
經濟是技術開發的堅實基礎,而定價和營銷是兩大關鍵影響因素。即便價格適宜,任需積極配合市場營銷以促進銷售。對於OTA和IPTV運營商,OTT的產品很容易對其現有交付平台進行營銷活動。而OTT運營商可能會與內容提供商和電信運營商合作來對服務做市場營銷。OTT運營商的基本收視費通常保持在最低限度,例如美國的基本月費大約隻有8美元,以保持增長,這使他們必須建立一個非常大的認購客戶群才能維持業務,故而他們的市場營銷是更為關鍵的。另一方麵,OTA和IPTV運營商則不太依賴於他們的OTT產品來維持其業務。用戶可能不太熟悉OTT產品,因而營銷/推廣是必不可少的。
5.內容(因素01):獨家本地內容有優勢但需警惕版權問題
業內術語說“內容為王”,這適用於OTT/OTA/IPTV。內容如何做到更有競爭力這對於任何一個運營商都是個重要課題。OTT和IPTV運營商有大量的頻道數目(超過100個屏道),是主要的內容聚合商。OTA其TV頻道的帶寬是8兆赫,吞吐量可達24Mb/s(每秒鍾兆比特,DTMB)。另一方麵,0TT/IPTV和0TA的地麵廣播有限製通道數相比十分具優勢。OTT/IPTV/OTA可以提供高效的視頻壓縮,如先進廣泛使用的H.264技術和今後主導發展方向的H.265技術。市場的競爭將主要基於內容的多少和質量高低,同時差異化產品也是很重要的。並且,獨家的和有吸引力的內容,如大型體育賽事和高品質的戲劇節目都是有利法寶,但同時這些節目的成本也會相對較高。此外,本地內容也很重要,例如本地新聞,綜藝節目等,而由於本地化生產帶來的高昂的價格,它對於任何新人行的OTT運營商都是個嚴峻的挑戰。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是版權問題,盜版會嚴重影響業務,因而對OTT和IPTV的運營商來說,如何通過即通過CA(條件接入),DRM(數字版權管理)或水印打標等技術來對內容進行保護是一個重要議題。當OTT/OTA和IPTV運營商提供移動服務的時候,一個常見問題是如何按照需要定製適應於各種移動平台上使用的內容(安卓,Apple iOS等),另一方麵將社會化媒體整合到移動內容中去,從而進行交叉推廣及提升用戶的忠誠度。
6.消費習慣(O2因子):移動性收看,社交網絡圈住用戶
移動性,即能夠在任何地方收看節目,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白1927年電視發明以來,OTA作為傳統的廣播電視,一直擔任著電視觀眾喜愛的終端角色。現今它仍然是最有效的傳輸方法,因為在服務覆蓋的區域內,增加用戶不需要額外成本增加,而相比IPTV和OTT,每增加一位用戶,需要增加以Mbps為單位的帶寬以供使用。然而通過電腦或者移動設備終端,在互聯網上觀看節目在全球範圍內呈現快速增長趨勢。比如,在香港用戶在互聯網上相比在電視機上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全球用戶的消費習慣正在慢慢改變。用戶通過手機收看的消費行為習慣也不同於通過傳統的電視收看的習慣。事實上,簡單總結消費者的行為習慣就是通過OTT服務商得到最大性價比消費。在多屏時代的消費者希望有一個更廣泛的內容選擇和更個性化的定製服務,因此OTT服務商熱衷於提供定製產品,希望用最好的服務留住移動設備的用戶,包括提供社交媒體的鏈接(如Facebook,Twitter等)。節目通過用戶或者OTT服務商分享到社交媒體的朋友圈中會提升收視率。許多消費者行為的研究機構對此已進行了市場調研,並為服務商提供如何通過提供定製服務來更好的適應新的用戶習慣的信息,如BBC iPiayer等定製電視播放器可以改善觀看體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