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陳企霞百年祭
懷人篇
作者:陳恭懷
今年10月20日,是父親陳企霞百年誕辰紀念日,他離開我們也已經整整25個年頭了。
25年來,我對他的思念非但沒有減弱,反而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不斷加深。作為兒子,我經常留意報紙雜誌上有關他的文字。逐漸逐漸,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幾乎所有的官方文字,包括各類中國現當代的文學史、黨史、國史,甚至連英國的《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都把當年轟動整個文藝界的“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案給一筆抹殺得幹幹淨淨,不留一絲痕跡了。
但是,真實存在過的曆史是不應該被人忘記的!
父親陳企霞,作為當年“丁陳反黨集團”的直接受害者,單憑他不屈的抗爭精神,也是不應該被人忘記的。
記得1979年春夏之交,我在遙遠的浙南山區,收到妹妹陳武強寄來的父親平反結論的手抄件。捧著這份遲到二十年的公正裁決,我隻看了一遍,就不禁號啕大哭起來了。
一切都是命運!命運!命運不禁幾乎蹉跎了父親一生的大好年華,還耽誤了我們一家人的整整一百四十歲!
可是父親卻不這樣認為,他給我回信說:
這樣一個結局的到來,我認為,說快是夠快的(我那些年考慮到我自己可能看不到,不是寫過“誰能知身後”那樣的詩句嗎?),說慢也真慢得可怕,照你的說法:全家虛度了一百四十歲。但虛度兩個字是十分不確切的。我尤其不喜歡你談到命運那幾句話,沒有命運,絕對沒有。“命運”是自己掌握的,如果你不能掌握,那隻是在人和社會關係中,人自己多少還很“盲目”罷了。不要哭,不要笑,而要理解。讓你我大家都再努力吧!
1955年,在共和國曆史上應該是一個很值得重視和思考的年代。剛剛建立沒幾年的新中國,卻發生了兩件震撼人心、影響深遠的大事,而且都是在文藝界:一個在黨外,一個在黨內;一個是公開的,一個是內部的;一個是明的,一個是暗的。那就是所謂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和所謂的“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案。兩案牽涉之廣,株連之眾,在中國曆史上也是少有的。據我的初步了解,決不會少於千人。
“丁陳”一案,開始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範圍,有名有姓的也隻有丁玲、陳企霞、李又然三個人。緊接其後的所謂“反右”運動,卻連馮雪峰、艾青、舒群、羅烽、白朗也裹挾進去,再後來,中宣部的李之璉、黎辛、張海、崔毅也都“難逃法網”。而他們的同事、親屬,甚至企霞的學生,如唐因、黎白、白石、徐孔、徐光耀、李興華、魯芝……也都席卷株連。
曆史證明,這兩個案子都是無中生有的大冤案,它的實際發動者和操盤手,就是當時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這是整肅知識分子風暴前的不祥之兆,預示著成千上萬的知識分子的嚴冬即將到來。從此,真話日漸消弭,謊言、奉承之風日盛,國人的道德風尚開始敗壞。
“胡”案,眾所周知,最高領導人親自撰寫的“按語”,為它鐵板釘釘,成為當時絕對不可逆轉的“鐵案”。
“丁陳”案,開始似乎是羞羞答答,在“黨內”搞了近兩年定不下案,甚至到1957年夏還有了某種轉機。但整風反右一來,它馬上由暗及明,由黨內而黨外而全國。而最後為此案定下調子的,仍舊是那個最高領導人(見《炎黃春秋》2013年第3期閻綱:《毛澤東與〈文藝報·再批判〉》一文)。其言辭之厲,定性之高,都是無與倫比的。
依我之見,父親作為“丁陳”一案中的“陳”,實在是天大的冤枉。《文藝報》挨批,自應有主編“丁”頂著,周揚和“丁”曆史上有一種難以厘清的糾結,矛盾由來已久,遲早總會爆發,本來不幹“陳”什麼事。隻是由於“陳”在編輯部實際主事,為《文藝報》的創辦嘔了那麼多心血,付出了那麼多精力。大棒子一來,汙泥濁水迎頭潑來,他當然受不了,當然要據理直爭。他以一種堂·吉訶德的精神,奮起反抗。他是主動迎上去,“自投羅網”的,是在代人受過。
批鬥“丁陳”的鬥爭,如果從1954年批判《文藝報》的《〈紅樓夢〉研究》事件開始,到1957年8月7日《人民日報》發表頭條新聞《文藝界反右鬥爭的重大進展,攻破丁玲陳企霞集團》,先後用了三年多的時間,大大小小會議幾十次,參與人數起碼也上了萬。期間作協領導違背國法和黨章的基本原則,利用非法手段,通過非正常渠道,還“逮捕”並囚禁了企霞九個多月。為了從最易突破的缺口置企霞於死地,劉白羽專門帶了一批人馬,南下調查當年企霞從事黨的地下工作,被捕坐牢的情況。他們對有關人員威逼利誘,企圖獲取虛假偽證,隻可惜沒有找到任何有利於他們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