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域擷英
作者:吳遵新
自上世紀80年代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製以來,以戶為單位的家庭承包經營成為我國主要的農業耕作模式。雖然這種模式在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業生產率方麵曾經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隨著經濟高速增長,農業人口不斷向城鎮轉移,農地碎化成為進一步改善我國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民收入的嚴重障礙。為了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近幾年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改革在各地開始逐步推進。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城郊農地由於緊鄰城市,與其他地方相比,在農地流轉上呈現出明顯的特殊性。如何根據城郊農地的實際情況,製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是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日本在上世紀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的經濟高速增長時期,城郊農民在非農部門就業日益增多,也曾麵臨城郊農地碎化問題,但日本在推進城郊農地流轉上成效甚微,教訓非常深刻。由於日本與我國都麵臨著人多地少的困境,對這段時期日本城郊農地流轉教訓進行總結,可以作為我國的前車之鑒。
一、經濟高增長時期日本城郊農地流轉狀況
日本經濟高增長時期農地流轉的背景和我國當前的情況比較類似。二戰後,日本進行了土地改革,規定每戶土地最多不能超過3公頃,餘下的必須賣給其他農民。這樣,土地被零碎分割,每戶土地經營規模都很小,平均規模隻有1公頃。自上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日本工業高速增長,而農業增長卻比較緩慢,致使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日益擴大。於是,政府出台了一係列農業補貼和保護政策,試圖提高農民收入,但這些政策日積月累,給政府帶來了沉重的財政負擔,在農產品進口上也承受著日益巨大的外部壓力。於是,日本政府啟動了“自立農業”改革,希望農業部門能逐漸擺脫對政府補貼和保護政策的依賴,通過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來增加農民收入。為此,日本政府采取係列鼓勵措施來推動農地流轉,希望通過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實現規模效益。但經過數十年的運作,農地流轉僅僅在偏遠地區取得了一定成功,在城郊地區成效並不明顯。根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的調查,在人口稀少且遠離大城市的北海道等地區,通過農地流轉,農場的平均規模增加了130%。而在其他人口密集的城郊地區,農場平均規模隻增加了6%。與此同時,日本城郊地區出現了大量兼業農場,在當地農場中所占比例從32%迅速提高到了66%。在兼業農場經營模式下,中青年農民平時到城市去工作,周末或農忙時才回家協助農業生產,平時隻留下老人經營農業。可以說,城郊農地流轉的實際情況與日本政府的政策預期相差很遠。
二、日本城郊農地流轉緩慢的原因
(一)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與人口壽命的延長
上世紀50年代中期之前,日本農業生產主要依靠人力,非常繁重,因而主要由年輕男性勞動力來承擔。但在50年代中期之後,耕耘機等小型農業機械得到了迅速推廣。以耕耘機為例,根據農林水產省的統計,在短短的15年時間,數量從8.9萬台迅速增加到344.8萬台。小型農業機械的迅速普及,使得農村老人獨立完成農業作業(至少相當部分的農業作業)成為可能。
在農業機械化發展的同時,日本人均壽命也在不斷延長。二戰結束初期,日本人平均壽命僅為50歲, 70年代中期則達到了70歲。由於農業生產在節奏上比較鬆散,且能通過農業機械大大降低勞動強度,因而農村老人仍能勝任。於是,大量農村老人成了農業經營的主體。並且,農村老人也不願意將自己的土地流轉給他人,因為年齡及體能限製,他們已經無法適應城市工廠的工作強度和節奏,即使將他們從農業中解放出來也沒有其他的工作機會。由於農村經營大量依靠農村老人,從1960-1985年,60歲以上男性勞動力在男性勞動力的比重從23%提高到51%。在1985年,農村男性勞動力中超過65歲的所占比例達到36%,僅8%的人低於29歲。正因為農業機械化及大量無其他非農工作機會的農村老人,使得城郊農地流轉陷入困境,流轉比例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