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論我國環境保護稅的開征(1 / 2)

學術視點

作者:譚靈

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礎。隨著工農業的發展和人口急劇增長,環境汙染問題越來越突出,生態環境日益惡化。世界各國紛紛采取措施來保護環境,提高環境質量。我國的形勢更不容樂觀,“十二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開征環境保護稅”,又一次將環境保護稅推進公眾視野,通過課征環境保護稅來達到環保目的,已成為刻不容緩的事情。

一、開征環境保護稅的必要性

(一)開征環境保護稅是保護環境防止汙染的需要

當前,我國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尚未解決,新的環境問題又在不斷產生,一些地區環境汙染和生態惡化已經相當嚴重。世界銀行環境與經濟專家最近撰寫的《關於中國環境汙染狀況的調查報告》指出,中國大城市的環境汙染狀況目前是全世界最嚴重的,中國環境汙染的規模居世界首位,全球空氣汙染最嚴重的20個城市有10個在中國。主要汙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水、大氣、土壤等汙染日益嚴重,固體廢物、汽車尾氣、持久性有機物等汙染持續增加。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汙染,1/5的城市空氣汙染嚴重,1/3的國土麵積受到酸雨影響。全國水土流失麵積356萬平方公裏,沙化土地麵積174萬平方公裏,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已經集中出現。據統計,在我國主要城市,每年有17.8萬人因受高硫煤燃燒所引起的空氣汙染影響而早亡;我國城市河段中有52個因受嚴重汙染,連灌溉用水的標準都達不到,威脅著數百萬人的飲用水供應;我國10%的土地受到酸雨的危害;我國每年流失50億噸的土壤和有機質,肥力相當於全國化肥總產量的2倍。麵對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我國政府雖然采取了包括財政稅收政策在內的一係列重大措施,但是目前尚沒有關於環境保護的獨立稅種,因此,加強環境保護,開征環境保護稅已刻不容緩。

(二)開征環境保護稅是實施可持續發展基本國策的需要

傳統發展的思想極大地推進了曆史文明的發展,但它也將人類引入了與自然界全麵對抗的時代,人類與自然界的矛盾越來越尖銳。臭氧層破壞、氣候變暖、酸雨汙染、土地沙漠化、沙塵暴肆虐、生物物種銳減,自然對人類的報複愈演愈烈,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極度惡劣,人類身體健康遭受嚴重威脅。是繼續遵循傳統發展思想,還是更新傳統發展理念,已成了需要人類迫切選擇的問題。在我國尚不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控製汙染排放成為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著力解決的突出問題。麵對世界經濟的挑戰,中國要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環境方麵的改革勢在必行。我們要製定合適的政策,處理好高速增長與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關係。我國必須吸取“破壞環境求發展,再下大力氣治環境”的教訓,走出一條可持續消費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道路。通過開征環境保護稅來約束那些為獲得自身經濟利益而給環境帶來汙染的單位或個人,不失為一種有效的保護環境的措施。因此,環境保護稅是政府用來保護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力手段。

(三)開征環境保護稅能增加財政收入,籌集環保基金

環境保護稅有助於增加財政收入,為治理環境汙染籌集必要的投資資金。治理環境汙染、保持生態平衡的投資是非常巨大的,如果隻依靠國家財政投資進行治理,既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又不利於控製汙染。開征環境保護稅既可以從經濟利益角度喚起人們的環保意識,又有助於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如果這筆資金用於環境保護項目,就可以為治理環境汙染提供可靠的資金來源。

(四)開征環境保護稅適應世界貿易發展趨勢

隨著世貿組織的加入,我國將不斷擴大對外貿易的範圍,如果不設置有關的環境保護稅種,則國際上那些汙染嚴重產品的生產就會向我國轉移。這樣,既逃避了本國的稅負,又轉移了汙染。因此,為了防止我國的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應盡快開征環境保護稅。

二、開征環境保護稅的可行性

(一)開征環境保護稅的理論依據

自然資源是天然生成的,人類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也是對自然資源的消耗過程,微觀主體對資源運用時會產生外部不經濟現象,即環境汙染、資源減少、生態惡化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外部負效應,這是市場失靈的表現。它不可能依靠市場自身的力量自動地加以解決,而必須通過政府的有效幹預。因此,消費者應對自己的排汙行為承擔汙染環境的經濟責任,應以納稅的形式進行補償。據統計,到2009年底,全國還有278個城市沒有建成汙水處理廠,至少有30多個城市約50多座汙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沒有運行。對於這種情況,政府可以以征收環境保護稅的形式加以製約,有效地製止環境的惡化,從經濟利益上建立起保護環境的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