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格魯派的創立和全麵興盛
一,藏傳佛教頹廢混亂的現象
14世紀時,藏地的形勢相對穩定,藏族社會的進入了一個發展的旺盛時期,但是同時,在藏傳佛教界,卻出現了各種頹廢混亂的現象。在這一時期,藏傳佛教的一些教派權勢大增,薩迦、噶舉派的上層僧人直接參與了掌握政治、經濟權力的活動,參政議政的佛教僧人日趨增多,其中有不少追名逐利者。宗喀巴大師的高足克珠傑在他所著的《宗喀巴傳略》中指出,當時多數僧人不論什麼時候都喝酒,不論什麼時候都進食,到處玩耍,沉湎歌舞,甚至於彼此爭吵,與人鬥毆。
另外,還有一些修某一密法的僧人,借口說戒律隻是為小乘僧人而設,自己則無需管什麼戒律不戒律的,於是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以修密法的名義強取婦女,公開娶妻生子、酗酒、貪婪成性、淫蕩自恣。這就使得僧團中出現了戒律鬆散、追求世俗享樂、熱衷於爭奪權勢利祿、教風敗壞、僧人腐化的局麵。
佛教戒律的廢馳和僧人的腐化墮落,導致了僧人在民眾中的威望下降,同時還加劇了僧人與民眾的對立,從而使藏傳佛教自身的發展陷入了困境。
二、宗喀巴大師的宗教改革
在此時代,藏傳佛教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被藏人喻為“第二佛陀”的宗喀巴大師(1357——1419年)聲譽漸起,他目睹當時藏地佛教界的種種弊端,有誌進行大力改革,並獲得了帕竹政權的支持。
(一)宗喀巴大師其人
宗喀巴大師的法名為洛桑紮巴,密號頓月多傑,生於青海宗喀地方,因此被人們尊稱為“宗喀巴”(意為“宗喀地方的人”)。他3歲時,在西寧的噶瑪巴·乳必多傑麵前,受了居士戒,取名為“貢噶寧波”。7歲時,在青海夏瓊寺,由噶當派高僧頓珠仁欽擔任堪布,循努降曲擔任軌範師,給他傳授了沙彌戒,起法名為“洛桑紮巴貝”。之後,他就在夏瓊寺依止頓珠仁欽大師學了9年的顯密教法。16歲時,他辭別老師,按傳統赴西藏深造。1381年,楚臣仁欽擔任堪布,夏爾貢巴擔任軌範師,索南多傑擔任教授師,為他授了比丘戒。
宗喀巴大師一生遍訪名師,據說曾先後依止了40多位善知識學習佛法。他博覽群經,不拘一格,不受教派門戶的限製,幾乎把藏傳佛教中各個教派的顯密教法都係統地學了一遍,全麵繼承了佛教的顯密教法,建立了完備的佛學體係,被眾人視為藏傳佛教的集大成者。
(二)宗教改革
針對藏地佛教當時的情況,宗喀巴大師一方麵進行宗教改革,提倡僧侶必須嚴格遵守戒律。
一方麵講經說法、著書立說,強調佛教修習的係統性和次第性,並且把佛教顯宗的理論學習放在了首位,要求修習密法者必須以正確的思想為指導。
約於1388年,宗喀巴大師改戴黃色僧帽(以前藏地佛教中喇欽·貢巴饒賽和喀且班欽·釋迦室利二人戴過黃色僧帽,並且這兩個人都以重視戒律而聞名於世),以此來表明他嚴守戒律的立場,並且規定他的弟子也都戴黃色僧帽,以此顯示與其他教派的區別。這是他革新藏佛傳教並創立新教派的一個開端和標誌。
從1396年起,他幾次發起講解《律經》等佛教戒律的活動,又在聶麥僧格宗的色其崩巴舉行供養大法會,為信徒講解了許多戒律方麵的教法,舉行了淨除墮罪、懺悔護戒的儀式,所有事宜都嚴格遵照戒律規條而行。第二年春季,他又在聶地區的崗窮地方為信徒講解齋戒及皈依的律儀,在家居士和出家僧侶應該遵守的戒律等等。公元1399年,又在拉薩布達拉為僧人講授比丘戒,此後,提倡戒律的活動更為積極。
宗喀巴大師又重修古寺精其寺,通過舉辦法會來宣傳他的佛學思想。1394年,他在嘉索浦地方舉行了一次法會。1399年,宗喀巴師徒在精其寺彌勒佛銅像前舉行了一場較正規的祈願法會,參加法會的約有200多僧眾。這一次法會的內容從《賢愚因緣起》中釋迦牟尼佛降伏六師外道之事而起,法會的主題是振興正法,摧伏邪法外道。
1400年春,他在拉薩西郊的噶瓦棟寺有四五百僧人參加的法會上改講大乘戒《菩薩戒晶》《侍師五十頌》和《密宗十四根本戒》等。在講每部大乘戒之前,他都詳引經論文句說明守戒的必要性,是在講《密宗十四根本戒》時,更是廣泛地引用密教典籍,特別強調了修習密宗的僧人遵守戒律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