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引以為戒(2)(2 / 2)

大多數家長其實都需要思考一個問題:在教育孩子時,是把自己當作孩子的引路人,還是僅僅把自己的理想負載在孩子身上。顯然,隻有選對了出發點(即前者),才能事半功倍。

下麵故事中描述的媽媽就是因為錯誤地認為孩子就是自己的私人物品,對孩子肆意打罵,才導致了孩子“悲慘的經曆”。

回想那一幕,現在還心有餘悸!

傍晚時分,我正在家門前看報,不遠處傳來兒童的哭鬧聲,我循聲望去,隻見一個六七歲的男孩,正想從一個中年婦女手中掙脫。

那婦女一雙有力的大手,死死地扭住孩子的手腕,嘴裏還不停地埋怨:“你怎麼這麼不聽話?還是把你打回去才乖!”“我不回,我就在這玩!打我也不回去。”孩子聲嘶力竭地反抗,雙膝跪地不願前移半步。

從她們的吵鬧聲中,我得知是媽媽不讓孩子玩了。一個活潑的孩子,就這樣被家長限製了玩耍。在我們中國,尤其是農村,粗暴對待孩子的家長大有人在,我想這些家長一是缺少必要的素養,二是急功近利,不懂得教育孩子的方法。

孩子雖小,但必定有自己的頭腦、思想、樂趣和圈子,可是媽媽卻對其打罵,絲毫不顧及孩子的感受,這就限製了孩子成長的自由。

溫馨提示:

孩子在人格上與家長是完全平等的,家長不能因為與孩子之間存在特殊的親情和養育關係,就對孩子的人格忽略不計,簡單地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進行任意處置。

家長把孩子當私人物品的例子,簡直不勝枚舉。比如,你家裏剛買了一個新沙發,而自己3歲的孩子穿著鞋子踩上去,作為家長,你可能是毫不客氣地責怪說:“你趕緊給我下來,新買的沙發要是搞髒了,看我怎麼收拾你。”但是,同樣是朋友家的另一個3歲的孩子,到你家裏做客,把穿著鞋子的腳踩在沙發上麵,作為長輩,你肯定又是另外一番態度:

“寶貝,你把腳放下來,阿姨抱你到那邊去玩,好不好?”

同樣的情境,家長卻是不同的態度,究其原因,不過是家長覺得孩子是自己的,可以任意“處置”。不必在乎孩子的感受,不必在乎別人的看法,更談不上說什麼對孩子個性發展的尊重,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保護。

但是家長也要認識到,孩子不僅是家庭的,更是社會的,孩子成人了,就應該走向社會,有獨立自由的發展空間。

在黑龍江,有一個7歲的男孩,父親的夢想是讓他成為跳水世界冠軍。從4歲多開始,父親就當起了兒子的教練,每天練得很刻苦。兒子7歲的時候,父親帶著他投奔天津跳水隊。信心百倍的父親沒想到在天津跳水隊卻碰了釘子。教練說,孩子刻苦練習的基本功都是為雜技準備的,不符合跳水的要求。被天津跳水隊拒絕後,爸爸帶著兒子又趕往河北跳水隊。經過一個半小時的麵試後,教練給出結論:“底子薄,不可能跟上專業隊;身體條件不適合跳水。”兩位專業教練的否定並沒有打消父親的冠軍夢,他打算對兒子進行更專業、強度更大的訓練。

因為訓練,兒子幾乎沒有跟其他小朋友一樣玩的時間。強度極大的訓練,讓兒子經常練著練著就哭起來了。但爸爸覺得,隻有這樣,練到十四五歲,才能看出來他在體育行業有沒有發展;即便不行,這也鍛煉了兒子的體格和意誌品質,對他的一生都有好處。

心理專家認為,意誌品質培養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孩子本身有強大的熱情和喜愛。如果僅僅是被逼著苦練,他的心靈很可能會受到創傷。

培養一個人格健全、可以快樂生活的人,可能比培養出一個僅僅在事業上取得成績的“成功者”更加重要。在所有明理的人看來,故事中的孩子不是主角,他真的隻不過是父親實現自己夢想的一個道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