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員薪資總額不要超過總經營費用的一半,即薪資總額除以總費用小於50%。
(2)人事費用與銷售總額相比應小於7%。
(3)總費用與銷售總額之比要控製在18%以內。
(4)總費用與銷售毛利相比要維持在80%以內。
(5)固定費用占總費用之比應在85%以上。
(6)變動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應小於15%。
便利店經營必須遵循上述六項原則,才能達成其經營效益,使店主獲得合理的利潤。
第三節 開店資金籌備與運用
在決定經營便利店時,除了對硬件設備、商品毛利、經營費用、損益平衡要充分了解外,對開店的資金籌措及運用也要有詳細的規劃。在資金籌備方麵,如果有足夠的資金,就可以獨資經營,若資金不足,可以運用很多方法解決,例如加盟品牌連鎖便利店、找合作夥伴合資、向銀行貸款或向親友借款等,都可以充分利用。
在籌備足夠的資金後,首先要有詳細的資金運用計劃書,而資金運用計劃書可能隨著用地計劃與建設計劃的變更而發生變動。但資金運用的數值是開店計劃實施上的目標數值,因此在實際籌建時,應力求朝向既定的目標進行,以免造成太大的出入,而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率,對於籌建中各項難以預測的突發事件,在開始計劃時,也要考慮臨時應變措施的準備。
資金運用計劃大致可分成收支計劃、利益分配計劃和資金計劃三部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開店前可能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在開店後收支的情況對資金的運用也有很大的關係,所以對於經營環境、行業動向、資金計劃和公司的經營能力等,在從事收支、資金計劃書時均要多方麵地、慎重地擬訂計劃書。此外,開店後5年甚至10年的中、長期計劃,也有必要列入整體方案的考慮。
(1)收支計劃
營業額估算:對於開店之後第一個年度的營業額,可以依照市場調查、商店位置條件、經營能力與同業之比較而加以估算。第二年以後則可根據宏觀經濟情況和居民的消費支出情況,結合商店的年度增長情況予以估算。若中途有改擴建計劃時,在對營業額的估算時要將其考慮在內。
經營支出計算:依據經營的需要,費用支出可分為變動費用和固定費用。變動費用是依照營業額的高低比例來確定的,比如營業稅等。固定費用則包括人事費用、水電費和各項管理費等,固定費用內也有部分與營業額高低相關聯的費用。對於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和開辦費用的攤銷,也應計入經營費用。
(2)利益分配計劃
公司的利益分配,除了交納各項稅收外,可以依照有關財務規定提取公積金,或是作為紅利分配給股東。
(3)資金計劃
資金計劃可以分為資金使用計劃和資金調配計劃。
資金使用計劃包括開店前的計劃及開店後的計劃,開店前資金使用計劃包括土地租憑費用、裝潢費用、設備投資、商品費用及加盟資金等。開店後的資金使用計劃則包括經營運轉費用、商品周轉費、維修費用等。在資金的使用計劃上,必須針對各項費用使用的必需時期、金額、內容等做明確的劃分。
資金調配計劃也包括開店前計劃和開店後計劃。開店前調配計劃是配合開店前資金的使用需要而準備的。若能調配得當,對於投資成本的降低很有幫助。開店後的調配計劃是配合營業活動的實際情況,使企業在扣除經營費用、折舊等費用後的剩餘資金得到靈活的運用。
如何籌備與運用資金,每位經營者都應該深入了解。隻要能把握以上所提到的要點,慎重地進行招執行,就一定能順利完成開店的目標。
第四節 顧客選擇
經濟的發展和技術的更新,是催動零售業態變革的兩大主因。每一種零售業態的發展都有其固有的生存利基,有其特定的市場細分層。便利店也不例外。當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時,便利店開始起步;當人均GDP躍至6000美元時,便利店便開始了充分的發展。根據我國目前城市發展狀況,便利店還處於市場導入期,便利店所賴以生存的市場利基在中國還沒有真正形成,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內便利店發展的條件還不成熟。
每一個行業都有其內在發展的生命周期,在行業的幼稚期,企業的選擇不應是坐待行業的自然成熟,而應先期導入,搶占有利地形,隨行業的自然增長而發展,因而這一時期目標市場的識別和選擇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般說來,便利店的目標顧客有兩大族群。一類追求娛樂、享受、習慣“夜生活”,以12~25歲年輕人、單身一族、青年學生、夜間上班族為主;一類是迫於快節奏生活而習慣快速購物或急需購物,以職業婦女家庭、旅途應急人群為主。根據便利店選址所在地域的不同,便利店目標顧客族群的選擇是不同的。如在生活小區、學校、網吧、商務區,市場構成常以第一族群為主,而在加油站、火車站等地區,便利店則常常會選擇第二族群作為服務目標,企業應根據現有和潛在市場的構成狀況,選擇合適的目標顧客群或族群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