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工作
作者:董煥德
近年來,唐山市豐南區經濟一直保持了較為強勁的發展勢頭,連續多年保持全省領先水平。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增強,因行政管理產生的糾紛呈上升趨勢,並大量湧入信訪渠道,甚至引發越級訪和非正常訪。針對這一現狀,豐南區委、區政府按照“依托信訪、整合資源、強化職能、共築和諧”的思路,依托信訪服務中心成立了區、鄉兩級行政調解中心,實行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行政部門到中心接訪、調解製度,使大批疑難複雜的行政矛盾糾紛得到化解,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行政調解的組織體係和職能定位
當前,豐南區的行政調解工作是在區、鄉兩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協調指導,信訪部門牽頭組織,公安、人事勞動、國土、建設、環保、教育、衛生、民政、水務、經管等有關行政部門參與,並在區、鄉兩級行政調解中心具體開展的一項創新性的調解工作。區、鄉兩級行政調解中心全麵依托信訪接待中心建立,實行“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信訪部門綜合管理,行政部門各負其責,綜治委協調指導,紀檢監察機關效能監察”的工作體製。行政調解中心的主要職責是指導有關行政部門開展一般行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對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因行政管理產生的矛盾和問題進行集中梳理、分流、包案、督辦、問責。區行政調解服務中心負責召集相關行政部門,對重大疑難行政糾紛集中開展聯合調處;落實領導包案責任製;對鄉鎮及其他行政部門的行政調解工作進行考評;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工作建議、反饋重要信息和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二、如何依托信訪做好行政調解工作
從目前情況看,行政調解相對於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來說,起步晚,製度不健全,工作基礎比較薄弱。依托信訪信息係統,充分利用行政資源,實現對矛盾糾紛統一管理,對責任部門統一調度,公平、公正地調處矛盾糾紛,同時把不能達成協議的引入合理訴求渠道,實際工作中堅持做到以下三點:
第一,堅持黨委的統一領導。加強行政調解,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在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方麵的重要作用,必須堅持黨委的領導。隻有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政府才能更好地堅持依法行政,從源頭上消除產生矛盾糾紛的條件,形成行政調解的長效工作機製,並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
第二,堅持“四個結合”,提高行政調解工作水平。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維護社會穩定大局與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緊密結合起來,在依法、以德、公平、公正地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基礎上,堅持“四個結合”,以進一步提高行政調解工作水平。一是堅持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相結合。遇有疑難複雜的行政糾紛,及時邀請有經驗的法官和基層司法所長,作為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員和特邀調解員,與行政調解部門密切配合,從事發後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到判決前的司法調解全程跟蹤。特別是對判決後的矛盾糾紛,通過三種調解方式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優勢互補,達到一種綜合優勢和整體效能。同時,對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行政調解部門製作筆錄和調解協議書並負責監督履行。如一方當事人反悔或不履行義務而起訴的,人民法院將依據司法解釋,參照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依法確定行政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今年6月,某村村民閆某因與該村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不服二審法院判決,進京非正常上訪。對此,區行政調解中心迅速研究調解方案,安排有關法官和司法調解人員,耐心細致地講解法律政策,並召集國土、經管和鎮村負責人與當事人見麵,在說服教育的同時,闡明了調解立場。最終達成了由村委會對閆某給與適當困難補助的調解協議。上訪人對此非常滿意。二是堅持行政調解與公開聽證相結合。對於涉及內容複雜、專業性強的行政糾紛,在做出行政調解協議書之前,由區、鄉兩級領導或主管部門及時召開聽證會,召集相關部門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監督員等參與聽證。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形成聽證合議意見,增強行政調解的公信力。今年4月,張某來區行政調解中心反映所住的小區樓房牆體裂縫、屋頂漏水等問題。區建設局正式受理後,派監督站技術人員進行實地勘查,並召集相關技術權威部門和社區代表、社會監督員對樓房質量問題進行公開聽證,拿出關於樓房質量問題的相關結論,作為調解的主要依據。經建設局調解,由開發商負責安排專業維修人員,在兩個月內完成對樓房、牆體的維修。張某對樓房質量問題有了正確的認識,消除了疑慮,表示同意調解意見,不再上訪。三是堅持行政調解與信訪工作程序相結合。一方麵,實施初始登錄、定向分流、對口接談、分類調解的工作程序。從群眾來訪到與行政部門見麵調解的整個過程,全部按照信訪接待程序辦理,並錄入信訪信息管理係統,統一分類處理;另一方麵,對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全部責成責任部門納入信訪程序,由信訪部門接訪人員開具交辦函,責成責任單位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及時簽訂責任書,認真調查,按期答複。對答複意見仍不滿意的,引入信訪三級終結程序,引導群眾申請複查、複核,確實不能調解的行政糾紛也能夠得到妥善處理,實現行政調解與信訪工作的有機結合。四是堅持行政調解與法律服務相結合。區行政調解中心設立律師接談室,由區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安排值班律師,免費為來訪群眾提供法律谘詢,引導上訪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使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銜接。同時,擔當行政調解中心的法律顧問,積極參與行政調解,參與聽證,既可釋法明理,促使當事人盡早定紛止爭,又能使行政部門調解人員公平、公正、依法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