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公共行政倫理評價機製的探求(1 / 3)

我國公共行政倫理評價機製的探求

政法論壇

作者:周岑茗

摘 要:構建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行政倫理評價機製,是當前我國行政體係建設的核心任務。公共行政倫理評價機製建設對於促進我國行政體係建設和政治體製改革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實踐中,我國公共行政領域長期存在著行政倫理失範現象,探尋公共行政倫理合理的評價機製迫在眉睫。

關鍵詞:公共行政;行政倫理;評價體係

行政倫理是行政體係合法性、合宜性的依據,“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代表人物喬治·弗雷德裏克森教授曾對於行政倫理在整個行政係統中的地位進行過這樣的描述:“我們從來不認為公共行政的理論和實踐僅僅是技術的或者管理的問題。那種一方麵把政府政治和政策製定過程作為價值表達,另一方麵把行政作為單純技術的和價值中立的政策執行的做法,是失敗的。”[1]行政倫理的監督與評價是行政倫理製度化建設的重要環節,行政倫理作用的有效發揮必須依賴公共行政倫理評價機製。實踐中,我國公共行政領域一直存在行政責任和倫理道德兩難的困境,探尋公共行政倫理合理的評價機製迫在眉睫。

一、我國公共行政倫理麵臨的挑戰

行政倫理是行政實踐的價值指導性因素,是公共行政的靈魂所在,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合法性程度取決於公共行政倫理精神與公民社會所追求的基本價值之間的趨同程度。世界範圍內的行政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與此同時也打破了政府和公民、政府與社會固有的倫理秩序。更為嚴重的是,現代社會的複雜多變、政治與行政分離、行政人員的角色與公民角色分離等現代性觀念使得公共行政倫理的精神日益式微乃至喪失,這些因素給我國公共行政乃至其評價機製建設帶來嚴峻的挑戰,導致我國公共行政領域出現諸多倫理失範現象。

1、公共行政價值偏差

“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本質特征之一。有效地增進和公平分配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的精髓所在。近代社會,無論理論還是實踐中,工具理性催生的“效率”被視為公共行政的出發點和終極目標。公共性的喪失體現在公共行政促進公民社會基本價值的目標受到忽視。[2]固然,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對有限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實現效率的最大化,但效率並不應該是公共行政唯一的價值追求和終極目標。公共行政在現代社會的作用很大程度在於促進公民社會所擁有的公平、正義、自由、民主等基本價值的實現。

2、公共行政權力異化

行政權力的內在價值來自於權力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關係,即“官”與“民”之間、權力與權益的關係。行政權力實踐的主體和對象之間對行政權力實踐活動的需求無法達到完全一致,主要是由於行政權力實踐主體對自身的價值追求有意無意地貫穿行政實踐活動過程的始終。人的趨利避害心理不是權力異化的根源,倫理境界和道德自律的喪失才是腐敗的主觀因素。客觀上,權力缺乏有效的製約,監督機製不完善,人事體製不健全都將導致權力異化、權力濫用、官員腐敗、報複性執法、行政議價、權力遞延等問題。[3]

權力的公共性是對政府的應然狀態,然而在實然層麵上公共權力異化的現象卻悄然滋生。卡爾·波普爾曾表示:“雖然我們可以設計各種製度,以使這些權力被濫用的危險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我們決不可能根絕這種危險。”[4]公共權力的異化不僅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而且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並阻礙了公共行政實踐的現代化發展。

3、法治與德治兩難

現代社會,公民對政府的認同是對其執政的有利評判標準。世界範圍內興起的新公共管理運動中,擺脫傳統科層製政府的僵化巢臼,建立和培養具有合法性基礎的政府,實現善政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行政實踐中,政治構想的理念和製度設置中的法治與德治兩難不可避免。我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曆史長期以倫理政治為主,儒家“德主刑輔”的學說始終牽引著人情與法理的關係,倫理在政治生活中直接或間接影響行政實踐的過程和結果。然而,“以德治國”同“依法治國”是相輔相成的治國方略,道德與法治作為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都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隻有把法製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才能實現公共行政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