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IPO“稅變”內部之道(1 / 3)

IPO“稅變”內部之道

運營

作者:樊其國

稅務領域瞬息萬變,防範風險眾望所歸。目前證監委對IPO申報企業的涉稅問題核查重點主要集中在偷稅漏稅、欠稅補繳、整體變更及分紅納稅、稅收依賴等曆史遺留稅務方麵。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和稅收法律改革進程的日益加快,擬上市公司麵臨的不僅是經營風險,而更大的風險是來自稅收風險。因此擬上市企業需要防範涉稅風險,消除涉稅盲點,減少納稅差異,多角度洞悉稅務法規變化,全方位汲取稅務籌劃經驗,最大化防範稅務合規風險。本文再次結合近期IPO典型涉稅案例,探究IPO涉稅風險,分析IPO涉稅敗因,對擬上市公司內部因素的五類稅務瑕疵進行分析點評如下。

一、上海奇想青晨:國家地方稅政存衝突 核定征收納稅引爭議

案例概述

招股說明書上顯示,奇想青晨2008年淨利潤2599萬元,2007年淨利潤2402萬元,但2007年所得稅費用高達1252萬元,而2008年隻有463萬元,2005年更隻有88萬元。2008年非經常性損益為301萬元,但非經常性損益小計高達1010萬元。扣除所得稅費用的45萬元,竟不見了709萬元。這709萬元是公司在2007年享受的稅收優惠。

奇想青晨招股書上對2007年稅收優惠作了明確說明:2007年發行人係以查賬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並按33%的所得稅率計提應交稅金和進行納稅申報。但是因發行人2007年屬經認定的上海地方高新技術企業,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分局同意實際按照15%的稅率征收發行人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

然而發行人作為注冊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上海按照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與當時的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存在不符之處。因此公司存在不交企業所得稅的風險。但奇想青晨也作出一個承諾,如果國家追繳,則由奇想青晨股東或實際控製人承擔責任,公司不承擔稅收追繳風險責任。

稅收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38號)相關規定,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采取核定(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一、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隻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收入總額能夠查實,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的; 三、隻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查實,但其收入總額不能準確核算的; 四、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 五、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並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 六、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分析點評

奇想青晨是證監會批判的“稅務問題不規範運作”的頭號典型項目。從財務報表中可以看出,從2006年開始奇想青晨的納稅使用核定征收方式,一直未糾正,不符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上海奇想青晨在2006年時並不具備《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的應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情形,它采用的是上海市的地方稅收政策核定征收的稅收征收方式。因為是上海市地方高新技術企業,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分局同意實際按照15%的稅率征收上海奇想青晨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上海地方稅收政策與國家法規存在衝突,雖然上海奇想青晨的納稅方式不符合國家規範,但據悉上海地方15%的政策優惠涉及金額709萬元。上海奇想青晨2007年所得稅費用高達1252萬元,占淨利潤的52.12%。而2008年所得稅費用隻有463萬元,占淨利潤17.81%。稅額相差如此之大,這可以從招股書所披露的2008年非經常性損益上找到答案。2008年上海奇想青晨的非經常性損益小計高達1010萬元,扣除所得稅費用45萬元後,本應為965萬元。但該公司的財務報表的非經常性損益淨額顯示為256萬元,缺少的709萬元的疑惑就存在於該公司納稅方式的變更中。

二、吉林永大:稅收優惠占比相對較高 稅收政策變化風險仍存

案例概述

招股書稱,包括2007年及之前,吉林永大控股子公司——電表公司、吉熱鍍鋁公司、自動化公司係國家高新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相關規定,在2007年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自2008年1月1日起,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電表公司、熱鍍鋁公司、自動化公司的所得稅率改按25%執行。成立於2007年1月11日的吉林永大控股子公司——開關公司也係國家高新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關公司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免征企業所得稅。開關公司於2008年11月17日被重新認定為吉林省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有效期三年(2008年至2010年)。按照相關規定開關公司2009年和2010年所得稅率按照15%的優惠稅率執行。2008年開關公司所得稅優惠金額達到1830.22萬元,2009年減少至669.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