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營銷背景下的凡客廣告
廣告在線
作者:陳修易
【摘 要】隨著物質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人們的需求層次也不斷上升。人們希望在生活中實現自我,得到優質的享樂型體驗,娛樂的本性因此得以回歸。麵對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運用娛樂營銷方式推廣品牌形象的企業日益增多,互動體驗式廣告傳播成為時尚,本文試以凡客平麵廣告為例對娛樂營銷進行探討。
【關鍵詞】娛樂營銷 體驗經濟 凡客廣告
伴隨社會的發展,體驗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得以建立。在體驗經濟時代中,用戶體驗至上的營銷方式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及應用。娛樂營銷作為一種以注重用戶體驗為核心要素的營銷方式,隨即成為無數企業的新寵。
然而,娛樂營銷對於企業品牌的推廣,產品銷量的促進,究竟能起到怎樣的作用?到底是不是每個產品都適合這樣的傳播形式?這樣的傳播有無規律可尋?又會有怎麼樣的弊端?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思考的,筆者試從對凡客平麵廣告的分析中找到一些答案。
一、巴赫金狂歡理論下的“凡客體”
凡客誠品由原卓越網創始人陳年先生創立,2006年網站成立,2007年10月18日凡客誠品正式上線運營。2010年5月韓寒、王珞丹出任凡客誠品形象代言,廣告語以“我愛XX,我不愛××,我是××我不是××,我和你們一樣(不一樣),我是XXX”的80後式個性調侃口吻出現。在再生性、互動性、娛樂性為特征的網絡時代,凡客廣告文案以簡單易懂,便於模仿複製的語言形式出現,勢必加強了傳播和被記憶的效果,與此同時,這一文案結合代言人的個性特點,以一種戲謔主流文化,娛樂大眾的方式,體現凡客草根,個性,低價但不廉價的品牌訴求。
然而,凡客廣告語出人意料的被網友以再創作的方式惡搞模仿後瘋狂傳播。2010年7月,網友PS了一張黃曉明的“鬧太套”凡客體,並將其發到豆瓣相冊裏,後來這張圖被網友多次轉發。受模仿凡客誠品廣告惡搞黃曉明的PS圖影響,各類名人的惡搞圖片紛紛被網友放在網上,凡客體因此迅速走紅。
凡客誠品廣告的推出,企業以塑造平民化的個性品牌為訴求,消費者意外性的惡搞凡客廣告,製造凡客體,網絡推波助瀾,媒體的爭相宣傳報道,製造出了“凡客體”這一娛樂形式的“凡客誠品廣告”,且不論“凡客體”的出現,是網友意外的乘興之作,誤打誤撞地造就了凡客的走紅,還是凡客誠品自身的幕後推導,它所帶來的全民惡搞凡客,造句體風靡網絡的現象,對企業來說,的確可稱得上是一次值得思考和借鑒的娛樂營銷。
娛樂營銷作為軟性營銷,不同於傳統營銷,具有企業,媒體與消費者,三者間互動的顯著特點。由企業提供平台,消費者主動參與其中,媒體傳播報道,構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良好溝通。其營銷方式,主要是通過娛樂元素引起消費者興趣,使消費者從情感上認同品牌,因而購買品牌或服務,消費者獲得產品利益和情感利益,由此加強了品牌權力,從而引導消費者重複購買。
現今,已不是大眾隻作為受眾接受信息的單向傳播時代了。在泛娛樂化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喜歡創新搞怪,表現自己,這一點也正好為凡客誠品恰到好處的利用,凡客體模式被網友自覺娛樂PS,正好與公司希望傳達的“真實的自我表述”這一主張相切合,也隻有讓受眾或顧客提供自己想法和內容的互動,才是良性的互動,才能達到較好的傳播效果。
在網民惡搞凡客體的熱鬧現象背後是一種主張全民性,平等對話的自娛自樂的“狂歡式”娛樂精神,也正是巴赫金狂歡化理論的體現。在狂歡的過程中,暫時取消一切的等級關係,人們在狂歡的過程中自由平等的交往。這樣的精神狀態正好符合了當下公眾的消費心理,因此成為了娛樂營銷所追求的情境。現代狂歡包括三個方麵:首先是媒體狂歡:集中式新聞炒作,①才有可能聚集人氣;進而是觀眾狂歡,集體無意識跟風;最終是消費狂歡,衝動性搶購流行。而凡客體的走紅也正是因為網民瘋狂惡搞PS的狂歡,媒體的大量報道炒作,最終進入消費狂歡階段。通過全民狂歡擴大傳播效果,與消費者建立情感基礎,增加對品牌的美譽度和忠誠度。在此階段,凡客誠品的文案廣告是一次成功的娛樂營銷。
二、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中的“挺住體”
2011年5月,凡客簽下代言人黃曉明,推出了“挺住體”,廣告語采用了此前網民PS凡客廣告時,惡搞明星黃曉明的文字。此廣告中,黃曉明不避諱“不是演技派”也不忌諱“Not at all”,字幕解說中大方地拿自己的缺點開起了玩笑,輕鬆自嘲地解讀出有得必有失、有點無奈但又必須堅持的心態。這一廣告也體現了凡客誠品將娛樂營銷進行到底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