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網絡輿論監督主體太過情緒化,缺乏引導作用。由於網絡的虛擬性和匿名性,網民所發表的言論往往缺乏獨立的思考和判斷,很難去詳細地對事件進行調查和求證。而針對一些不同的意見展開謾罵、攻擊等過激的行為,形成“一窩風”態勢,網民紛紛轉發微博或者頂貼,使得正常的網絡輿論監督變得扭曲,錯誤地引導輿論。2010年3月17日,《中國經濟時報》的一篇名為《山西疫苗亂象調查:近百名兒童注射後或死或殘》的報道,引出了此後驚動全國的“山西疫苗事件”。但這時的網絡媒體並沒有及時回應公眾對疫苗的疑慮,而是一哄而上去揭露所謂事情的真相,原本是揭露假疫苗的問題,卻因為網絡的快速影響力和全民性,媒體盲目跟風,缺乏自己的思考與判斷,沒有作為媒體應該所具有的解釋和引導功能,使得人們的注意力很快轉移到對假疫苗的恐懼上,一些網民更是情緒用事,被偏激的觀點所感染,悲哀的是單純的“揭露真相”最後卻把公眾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麵,問題沒有解決,卻還損害了公眾和國家的利益。這樣看來,雖然事情發生,網民、媒體將心中的意見一吐為快,似乎快意恩仇,可最後傷害的還是公眾的整體利益。④
第三,網絡輿論監督的不正常行為。因為網絡的強大,參與人數之多,範圍之廣泛性,網民通過“人肉搜索”、曝光隱私等非正常行為來打壓被監督對象。2010年2月網友曝光的某煙草局局長“香豔日記”,雖然揭露了一名腐敗官員,可是網友蜂擁而至,實行“人肉搜索”,很多網友帶著窺視心理,大肆爆料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和生活細節,發泄個人感情,言論甚至帶有攻擊性,早已超出正常輿論監督的範圍,嚴重侵犯了幾名當事人的隱私和名譽。⑤
也正因為如此,有人指出網絡是把“雙刃劍”,既推動著文明的進步,也傳播著不良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眾的利益。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孫柏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網絡的大眾化和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民主,毫無疑問將促進公民對政府的監督,促進社會良性發展,但也正是由於其匿名性的特點,使得一些人發言不負責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但不排除有些人出於個人目的,在網上發表不實言論,而經網絡迅速傳播後,會形成很壞的影響。”孫柏英認為,網絡輿論消極的一麵應當引起重視,要防範不良信息迅速傳播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老百姓有時候是盲動的,不是每個人都有辨別力,一些聳人聽聞的信息特別容易鼓動人們,會導致社會傳染效應,在問題澄清前已經形成嚴重問題,再想改變就很難了。”⑥
雖然如此,人們對於網絡輿論監督還是寄予厚望。展江教授就認為,“盡管互聯網魚龍混雜,但不能因此抹殺它的貢獻和功勞,如今網絡已經成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聞來源和最早的黑幕揭發者。如果沒有網絡,不知有多少礦難難見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繼續被忽視。所以,我們要感謝互聯網,而對存在的問題,則需要通過法治和公民教育來加以解決。”⑦
網絡媒體輿論監督的優勢越來越被政府所重視,被公眾所利用。但隨著網絡媒體的快速發展,它的缺點也暴露得更加明顯。這就需要穩重的傳統媒體利用自己地優勢,迅速地支援和努力地跟進,兩者取長補短,相互合作,“雙劍合璧”才能形成更高的輿論質量。
隨著科技的大發展,互聯網技術深入到普通公眾,網絡輿論監督功能也日益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重視。隨著社會的進步,網絡輿論監督也會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將為我國的輿論監督事業增添更加強大的力量。
參考文獻
①⑤⑥展江,《新世紀的輿論監督》,《青年記者》,2007(8)
②韓敏敏,《中國報刊與公共領域的構建》,《青年記者》,2010(9)
③④賈榮榮、蔣京蘭,《新聞輿論監督的方式選擇》,《青年記者》,2010(8)
⑦吳龍貴,《從韓鋒日記門看網絡輿論監督》,《佛山日報》,2010-3
(作者:安徽大學新聞傳播學院2010級研究生)
責編: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