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寓情於法,善於思考
誰也不願意接受呆板的說教,耳提麵命式的宣傳,所以,報紙在庭審報道中要摒棄說教者的姿態,以說故事的方式,通過展現主人公的命運來啟迪大眾,讓讀者為報道中的人物唏噓感歎的同時,明白大是大非,不自覺地接受了教育。要寓法於案,防止見案不見法;要寓理於案,防止見案不見理;要寓情於案,防止見案不見情。從而處理好案與人的關係,“情”是世界存在的本源動力,“理”是宇宙自然終極的法則,“法”是人類為了盡“情”適“理”,挖掘出案件中的人情冷暖、真情故事,揭示出深刻的法理、道理和情理。
三、新媒體語境下平麵媒體法院庭審報道的出路
首先,科學選題,準確選題。在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或者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難點的庭審案件中,要從大局出發,挑選那些在全局中有分量或者有獨特意義的事件作報道的題材。並不是每一個案件的庭審都值得報道,隻有站在讀者的角度思考,選擇他們最感興趣的案件,才能吸引讀者的目光。
其次,深入采訪,認真調查。法庭庭審報道兼有新聞性、解釋性、調查性和分析性的特點,這些功能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反映所報道題材的曆史、現狀和未來。這就要求法製新聞工作者深層次、多角度、全方位地觀察研究問題,深入紮實地進行調查采訪。
第三,深入挖掘,揭示本質。在豐富的第一手材料的基礎上,記者要把握好全局,對事物的現狀和未來可能的發展作實事求是的分析和判斷。運用辯證法透過客觀外在的現象,打破思維空間的局限,全方位的思考,通過深度挖掘、廣度拓展去揭示本質,使報道具有銳利性、準確性和深刻性。努力挖掘,從“一般”中求不同,從“普通”中求有趣,從“常見”中求深度,從“文件”中求發現。
第四、找準角度,創新求變。由於目前媒體競爭異常激烈,法庭庭審報道所選的角度必須做到立意新、題材新、表現手法新,要在真實反映題材、深刻揭示主題的情況下力求形式新穎,報道形式獨辟蹊徑,敢於創新,隻有這樣才能增強法院庭審報道的說服力和感染力。庭審報道還要充分考慮讀者的閱讀能力和閱讀習慣,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多分小標題,一件事一個小標題,簡潔明快,清晰明了。
第五、把握時機,注重時效。法院庭審報道與消息、動態新聞比起來,一定要注意適時與及時,盡量做到區分和統一。譬如,對案件性新聞的庭審報道,及時性重要一些,而論述性的問題,就一定要注重適時性,報道早了,矛盾還沒有出現,時機不成熟,晚了則時過境遷。
處於既是機遇又是挑戰的新媒體語境下,報紙法院庭審報道既要堅守自身的優勢,又要不斷創新,不斷改進,堅持客觀公正,保持人文關懷,創新報道方式,為我國推進法製建設作出貢獻。
參考文獻
①李矗:《法製新聞報道概說》[M],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2:34
②新華網,《首席大法官肖揚“ 解讀”司法與媒體關係》,2006-09-12,http://
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9/12
/content_5082620.htm
③李良榮:《新聞學概論》[M].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5:228
(作者單位:袁星紅,新安晚報社;金玲,安徽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責編:姚少寶
實習編輯:李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