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音樂傳播的儀式觀(2 / 3)

象征性的儀式,除了宏觀上的象征某種特定意義的典禮形式外,在微觀方麵,參與者的聽覺、視覺、感覺、心理想象、信仰和願望,以及通過感性和理性的判斷,對某一概念的確認等等,都屬於象征性儀式的範疇。④也就是說,參與者個體內部進行的思想活動也成為儀式的一部分,因為它們知道了人的行為,而個體行為的疊加決定了小到儀式、大到整個係統和社會的動向和發展的方向。

二、音樂傳播的儀式觀

本文以音樂傳播為例,用傳播的“儀式觀”來分析儀式音樂和音樂的儀式。

1、儀式音樂

儀式音樂是指在典禮上表演的音樂,如在教堂參加彌撒儀式時教徒唱的讚美曲,戲劇表演時角色的唱詞和伴唱的戲曲等。儀式及其展示過程中的音樂表演,被文化人類學家和民族音樂家認為是最能完整展現過去或者現在某一文化事象的原生形態和文化形貌的。通過演員在舞台上的虛擬表演,觀眾在心裏想象通過便能夠在頭腦中勾勒類似的圖景出來。其實,所謂儀式便是各種意義在空間上的拓展。音樂輔助儀式上所要宣揚的主題,或許可以說,音樂是儀式的表現形式。

2、音樂傳播的儀式觀

音樂對人、事物和情感的描述是模糊的、含蓄的,被認為是表情的藝術,用來表達抽象出來的感情或者意義,而不是描寫的藝術,要呈現怎樣的具體內容。以下是對音樂傳播儀式觀意義的進一步闡釋,也是傳統音樂能一直流傳到今,並在傳播過程中又不斷吸收各種元素使音樂繁榮的原因所在:

首先,傳統音樂的演進靠傳受雙方的共同參與才得以傳承。人們享受音樂,並不是用來消除某種不確定性或是得到新的信息,而是用來感受以獲得滿足。音樂的傳播,不隻是簡單的傳受過程,重要的是一種參與和體驗,而正是這種參與和體驗構築了傳播的儀式。我國傳統音樂的產生和傳播途徑,主要有民間藝人行藝傳播、移民傳播、商賈傳播、戰爭傳播、勞動號子等。⑤傳統音樂,通過傳遞、擴散、輻射、交流、滲透、融合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在不斷傳播中,使音樂得以傳承,豐富多彩起來。此時,傳者和受者的角色界限模糊,雙方共同以參與者的身份體現其作用和價值。在這些傳播中,有些是有意識有目的的,有些則是無意識的傳播,但無論是哪一種傳播,都會促進音樂的交流、變化,引起音樂的更新、發展,促進了其延續推廣。各地域、各民族之間的音樂文化衝突碰撞、相互交流,為曆史上音樂的融合、變遷和積累提供了無窮的契機和動力,形成了時間和空間上的拓展,組成了龐大的音樂的儀式。

其次,作為“儀式”傳播最基本的作用在於確認。現代生活中,享受音樂成為人們的習慣,即是對一種美好生活態度的確認。從儀式觀的角度來看,傳播的功能不僅在於對表層的認知、情感和行為的變化,還在於深層的文化理念、意識形態的變化。音樂帶給人們美的享受,緩解壓力、娛樂消遣、陶冶情操,從古到今既是如此。孔子在《論語·述而第七》中說:“子在奇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虞舜時代的韶樂竟對孔子有如此強烈的感染,這無疑是音樂傳播產生的作用。通過強化人的情感肯定韶樂的價值,在讚許音樂的同時,音樂背後所要表達的思想感情、文化理念也被認同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