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都市報弱勢群體報道探析(1 / 2)

都市報弱勢群體報道探析

業務探索

作者:楊靜

【摘 要】近年來,弱勢群體越來越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在構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作為新聞媒體,有責任幫助弱勢群體行使話語權,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特別是都市報類媒體,也更多的將焦點對準了這部分人群。但是,在日益增多的報道中,很多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本文試圖對此進行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弱勢群體 都市報 話語權

一、都市報報道中弱勢群體的界定

“弱勢群體”亦稱“社會弱者”、“脆弱群體”或“社會弱勢群體”,對其含義,目前學術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弱勢群體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指在具有可比性的前提下,一部分人群(通常是少數)在經濟、文化等多方麵處於一種相對不利的地位。

第二種觀點認為,弱勢群體是指在經濟、文化等多方麵處於相對不利的地位,從而導致生存困難和發展機會匱乏的那部分人群。該觀點主要強調社會資源獲得與占有的匱乏性。

第三種觀點認為“社會弱勢群體是指賃借自身力量難以維持一般社會生活標準和生活有困難的群體”。該觀點主要強調生活貧困性。

第四種觀點綜合了各方麵看法,提出社會弱勢群體“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的貧困性、生活質量的低層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會群體”。該觀點認為弱勢群體應在經濟利益、生活質量和承受力三個方麵具有同一性。

我國社會弱勢群體的概念外延,應主要包括生理性弱勢人群、貧困農牧民、城市邊緣人群體、失業下崗人員、天災人禍中的困難者等等。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和報道,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和良性發展,對於媒體來說自然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都市報弱勢群體報道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從目前都市報的普遍內容上可以看到,有關弱勢群體的報道占據相當大的一部分。都市報關注弱勢群體,是社會大環境和諧發展的要求;媒體市場化進程中“受眾本位”的回歸,也促使都市報更多的關注弱勢群體。

總體來看,關於弱勢群體的報道是符合社會進步意義的,但在實踐當中,也有很多問題凸現出來。

1、真正關心弱勢群體,滿足這一群體的信息需求

弱勢群體作為受眾的一部分,對於媒體的接觸渠道和信息接納,在社會生活中,相較於也處於不利地位,媒體自身應從受眾需求的角度,最大限度滿足這部分人群的信息需求。

都市報首先要清楚知道弱勢群體最需要解決的是哪些問題,真實反映弱勢群體的工作和生活需求。去年開始,從中央到地方實行的“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就是促進新聞工作者切實深入到群眾中去,到最基層的地方,到最困難的地方,了解群眾的真實信息和需要。最困難的地方,往往是弱勢群體最集中的地方,關心和幫助解決他們的問題,應該成為都市報類媒體關注的重點。比如下崗失業人員曾一度廣泛關注的辦理小額擔保貸款問題,各都市報均對此進行了強烈關注,花大版麵刊登小額擔保貸款的具體流程,呼籲加大貸款力度和加快審批速度,還從金融機構的角度,針對部分貸款人信用意識不足的問題,給廣大下崗失業人員詮釋利弊,真正起到了引導作用。

2、充分賦予弱勢群體話語權,切實幫助他們維權

弱勢群體在我們的新聞報道中經常處於缺位的狀態。這裏所說的“缺位”有兩層含義:首先,有關弱勢群體的信息較少在媒體上出現。其次,有關弱勢群體的新聞報道中,弱勢群體自身往往沒有話語權。

在已有的都市報關於弱勢群體的報道中,他們大多作為被動的報道對象出現在新聞之中。“跳樓秀”新聞中的主人公一直“被敘述”,卻很少得到發言的機會;即使在“下崗再就業”等與弱勢群體息息相關的話題上,掌握話語權的仍舊是社會精英,弱勢群體的表達權力已經被傳媒悄然替代了。這樣的話語權缺失,導致一種惡性循環,即傳播學中“知溝理論”的假設說,信息閉塞的弱勢群體在接觸媒體和使用媒體方麵與社會主流群體越來越遠,兩極分化亦會愈加嚴重。

弱勢群體話語權的喪失,實際上是一個“傳媒接近權”的問題。這一概念的核心即要求媒體擔負起社會職責,免於讓媒體的聲音完全被精英群體遮蔽。按照美國傳媒法學家歐文·費斯(Owen M. Fiss)的說法,即“給那些公共廣場中聲音弱小的人分配公共資源——分發擴音器——使他們的聲音能夠被聽見。國家甚至不得不壓製一些人的聲音,為了能夠聽到另一些人的聲音。”對於人數眾多卻聲音微小的弱勢社會群體,傳媒應該擔負起這樣的責任。

比如很多都市報開辦了“欠薪追討”熱線,較為實在地保障了外來務工人員利益。在這個欄目的一係列報道中,記者走近這些打工者的生活,用平視的眼光,而非以居高臨下的“社會精英”自居,因為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地了解他們的疾苦。在報道中記者還使用了化名、“馬賽克”等手段保護這些打工者的隱私,使新聞報道起到了正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