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信息化審計初顯震懾力(2 / 2)

從現實看,信息技術正以空前的影響力、傳播力和滲透力,不可阻擋地改變著社會的經濟結構、生產方式和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隨著國民經濟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國家電子政務得到快速發展,審計信息化建設也需要努力適應、快速跟進。

劉家義認為,在此趨勢下,被審計單位不斷采用新技術,信息係統日趨複雜,數據量急劇增長,要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對象所使用的工具手段必須處於同一個量級,才能相互適應,形成有效的監督製約關係。

“在這樣一種背景下,沒有審計監督的信息化,沒有審計管理的數字化,無異於新形勢下的‘刀耕火種’。如果無法在信息化的潮流中趁勢而上,就可能被時代的浪潮所淘汰。我們必須牢牢把握住信息化的先機,努力搶占審計發展的突破點和製高點。”劉家義說。

與新形勢對審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審計工作除了任務繁重和審計力量有限外,還麵臨著信息技術快速發展與複合型人才結構短缺、現有技術水平難以滿足海量數據處理需求兩大矛盾。應對這些挑戰,劉家義認為,出路隻能是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通過信息化、數字化,提高審計監督能力、過程控製能力、決策支撐能力和機關事務管理能力。

日益繁重的審計任務對審計工作形成的“倒逼”壓力,以及適應形勢需要、轉變審計發展方式的要求,都使得審計署把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擺在了重要位置。一些重大專項審計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正是得益於信息化審計手段的支撐。

一個直觀的例子是2013年開展的政府性債務審計。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裏,審計部門共審計62215個政府部門和機構、7170個融資平台公司、68621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2235個公用事業單位和14219個其他單位,涉及73萬多個項目、超過245萬筆債務。這麼短的時間裏完成如此龐大的工作量,沒有信息化支撐是不可能實現的。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1998年組織的全國糧食財務掛賬的清理審計,審計總金額2700多億元,因為隻能靠手工來做,動用了5.7萬人耗時9個多月才完成。

“從這些年情況看,凡是審計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審計信息化建設發展很好,對審計信息化重要性的認識也比較到位;凡是審計信息化建設搞得好的地方,審計工作成效也比較明顯。反之,凡是認識不到審計信息化建設重要性的地方,審計信息化建設搞得比較差,就進而影響到整個審計工作水平的提高。”劉家義說。

對違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懾

“盤點近十幾年的審計實踐,很多隱患是靠計算機審計揭示的,很多大要案線索是靠高科技手段查實的。可以說,沒有審計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就不會有審計工作大有作為的今天。”審計署副審計長石愛中這樣評價信息化審計的成果。

他進一步指出,在審計信息化建設的推動下,“十一五”期間,全國審計機關在人員編製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審計單位數量增加14.6%,通過審計促進增收節支增加327%,移送案件線索提高109%,促進完善各類製度增加40%。國家審計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和方式,可以通過對執行係統相關信息的有效獲取,各類信息的綜合分析,對重大問題、管理漏洞、突出矛盾及潛在風險的揭示和評估,實現審計信息向執行係統的快速反饋和整改跟蹤,向決策係統及時提出完善體製製度機製的建議。

以金融審計為例,審計部門研究開發的金融審計數據分析平台,由總體分析、查詢分析、預警分析、線索追蹤、係統管理五大模塊組成,係統功能強大,幾乎覆蓋銀行所有業務。

審計署金融司有關負責人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表示,近3年來,共查處各類重大經濟案件線索90多件,其中,查處涉及債券交易、網絡賭博、虛假發票、高利轉貸、非法集資和資金異常流動等非傳統騙取貸款類案件占金融審計查處全部案件的比重為75%。具體到2013年,審計共發現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操作、侵占挪用國有資產、輸送巨額利益以及嚴重失職等案件線索十餘起,涉及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和工作人員兩百餘人。

“在信息化已經成為經濟社會活動中重要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情況下,要依靠信息化解決好為什麼審計、靠什麼審計、如何推動國家良治善治的問題。”石愛中表示,今後將進一步增強在信息化環境下查錯糾弊、揭示犯罪、規範管理的能力,為實現國家良治提供更為有力的信息技術支撐。

此前在部署2014年的審計工作時,劉家義就明確提出,要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依法使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都在審計監督之下,不留盲區和死角,不斷增強審計的威懾力和實效性。(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王仁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