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能源與環境工程學院副教授郭振華告訴本刊記者,汙泥是汙水處理過程中汙染物的“精華”。汙泥含水率高、易腐敗、有惡臭,含有重金屬、“致癌致畸致基因突變”的有機汙染物等。
首先,未經有效處理的汙泥有可能汙染地下水和地表水。傅濤表示,汙泥經過雨水的侵蝕和滲漏作用,極易對地下水造成二次汙染,直接危害人類身體健康。其所含豐富的氮磷等將直接或間接進入周邊水體或土壤中,多餘釋放的氮磷等很可能隨著水循環係統進入地表水,從而造成地表水的富營養化。
其次,汙泥有可能造成土壤汙染。馬德剛告訴本刊記者,汙泥中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蟲(卵),銅、鋅、鉻、汞等重金屬以及多種有毒有害物。“新鮮汙泥中檢測得到的病原體多達千種,其中危害較大的是寄生蟲。這些物質可以長期留存在土壤中,對環境和人類以及動物健康有可能造成危害。而汙泥中富含的重金屬對土壤帶來的汙染更加嚴重,有可能長期潛藏,使土地不再適宜耕作,群眾生命健康麵臨威脅。”另外,汙泥帶來的食物鏈危害和臭氣汙染也不容忽視。部分汙泥中的重金屬滲入地下水後還可能通過魚、蝦等進入食物鏈,重新回到餐桌上,如果不進行科學處理將會對子孫後代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同時,臭氣汙染是汙泥處理處置過程中極易產生的一種汙染,更是全世界大部分汙泥堆肥廠所麵臨的重要環境問題。
事實上,由於早期人們對汙泥的危害認識不夠,汙泥一度被當作肥料釋放到農田中。
有專家表示,天津利用汙水汙泥灌溉有幾十年的曆史,早期汙水處理廠產生的汙泥都被農民拿去施肥,不少汙灌農田及其生產出來的糧食和蔬菜到現在仍被測出重金屬超標。
三大瓶頸困擾
本刊記者調研了解到,80%的汙泥未有效處理處置,既有政策方麵的原因,也跟投入不足和技術研究缺乏息息相關。
首先,政策缺乏、頂層設計缺失、監管缺位使汙泥處理處置成了“三不管”。傅濤表示,政策不完善、頂層設計缺失、汙泥責任劃分等仍不明晰的問題仍然存在,存在“缺項漏項”的情況,致使汙泥處理付費主體難以明確。
馬德剛表示,很多地方不願意在汙水之外花第二筆錢治理汙泥,因為處理汙水外界看得見,有政績,處理汙泥“費錢費力不討好”,而全國各地頻頻曝光的汙泥偷排事件說明了地方政府監管的缺失。
其次,傳統“重水輕泥”的發展模式使汙泥處理政府投入嚴重不足,社會、企業投資缺失,汙泥“處理不起”。傅濤表示,發達國家汙泥處理處置投資約占汙水處理廠總投資的50%~70%,而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擬新增汙水處理及相關投資額約4300億元,其中汙泥處理和處置設施投資347億元,隻有8.1%,與國際趨勢相差甚遠。
政府投入缺失之外,社會和企業投入更加不足。劉成林表示,由於專項政策不明確,企業盈利模式的無法突破,造成了汙泥處理處置市場難以形成,企業參與熱情很低。
再次,技術瓶頸也製約著汙泥處理處置。業內人士和專家表示,目前盡管有填埋、焚燒、堆肥等多種處理方法,但便捷高效、成本較低、易於推廣的技術仍然稀缺。
南開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劉東方說,目前市場上並不缺乏汙泥處理處置的方法,但由於技術水平和設備質量參差不齊,效果也不相同,一些成本較低已經被廣泛采用的汙泥處理技術,其生態安全性也受到質疑。
比如,汙泥填埋會造成擠壓垃圾填埋場庫容、堵塞垃圾滲濾液管等問題,汙泥焚燒因臭氣擾民,涉嫌排放有毒氣體而受到專家和公眾的質疑,而一些新技術如堆肥技術、熱幹化等,由於應用這些技術的項目能夠運行順利的寥寥無幾,其效果還需要經過時間的檢驗。(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翟永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