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正是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的瑞麗夏季來臨的時候。整天提心吊膽的魯大頭和孫永前順著320國道一路逃到這座與緬甸山水相連,村寨相依的古城。他們在瑞麗南卯街的一家旅店住了下來,企圖伺機逃亡出境,他們不知道公安部已對他們實施網上追逃,正在到處征集線索,捕捉他們的活動蹤跡。
5月5日,來旅店例行檢查的瑞麗警方,發現他倆的長相與通緝對象十分相似,立即安排了幾個民警對這家旅店前後門嚴密布控。5日晚,經過偵查、比對確認無誤後,瑞麗警方趁犯罪嫌疑人熟睡時,將魯大頭、孫永前當場抓獲,繳獲了“五四式”手槍一支,現款24萬多元。
瑞麗警方將犯罪嫌疑人羈押到當地看守所後,當即向魏陽市警方作了通報。5月7日,劉成勇等人趕到瑞麗,讓魯大頭、孫永前在拘留證上簽了字。劉成勇在辦完交接手續後,向瑞麗警方再三表示感謝。
劉成勇將犯罪嫌疑人帶回魏陽後,對他們說:“你們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可以聘請律師,可以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要求偵查人員回避……”
“別說啦!”魯大頭瞪起牛眼。“老子認栽了。”孫永前則把頭埋在肩裏,神情非常沮喪。
經過兩天的審訊,孫永前扛不住了,終於交代出沈開颺是凶殺的主謀,並交代了事情的詳細經過。5月10日,沈開颺被依法拘留。
2005年5月,常誌隆案移交給魏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在鐵的事實麵前,常誌隆再也沉默不下去了,最終徹底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在等待宣判的日子裏,常誌隆開始了遲到的懺悔,他每天不停地寫著,勾畫著自己走向墮落的罪惡人生:
“我擔任了省委書記的秘書後,突然有了一種身價百倍的感覺,巴結我的人多起來了,一些原來從不拿正眼看我的人,向我點頭哈腰,,有人送我名牌衣服,有人請我美酒佳肴。我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優越感,在得到了名牌衣服和美酒佳肴後,我對物質的**更強烈了,渴望得到更多的金錢。這時,通過我找書記的人多起來了,漸漸地我發現,這就是攫取錢財的門路。於是,我開始經營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優勢為自己謀取更多的私利……
“有了輕而易舉得來的錢財後。我開始放縱自己,我的私生活漸漸糜爛,瘋狂地追逐聲色犬馬,。等到了建設廳以後,建築商對我更是出手大方,我幾乎每晚都在歌廳舞廳裏逍遙……人一旦墮落,就會越陷越深、越滑越遠,一發難收。突破道德底線往往是突破法律底線開始的,既然什麼錢都敢要,也就什麼事都敢做了。墮落猶如自由落體的加速度,我飛快落入了罪惡的深淵而無法自拔……腐化、墮落、吸毒、嫖娼、尤其是賭博,我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損失……
“有時我良心發現,自己都認為自己太不是東西,然而一切都晚了,人有了心魔,就身不由己了。這個心魔就是**和貪婪,是理想和信念的崩潰,是敬畏心態和道德良知的泯滅,我知道,人生的瘋狂過後等待我的必將是滅亡,我好後悔呀。可是悔之晚矣……”
2005年6月18日,魏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常誌隆窩案涉案人員進行公開宣判,開庭前1小時,寬敞而明亮的審判庭大廳裏已座無虛席,甚至連兩邊的走道也站了不少旁聽者。江新鳳、路超濬也早早坐到了前排,他們要親眼見證這一場正義的宣判,要親眼見證**分子的可恥下場。
上午9時整,審判長、審判員身著黑色的法袍,胸前佩帶著天平華表徽章出現在法桌前,接著,常誌隆、沈家駿、李鈺敏、於笑為、沈開銀等被法警押上了被告席。此時的常誌隆禿頂的周圍已爬滿了白發,臉色灰黃,兩眼無神,穿著黃色的號衣,佝僂著腰,站在被告席上,眼睛不敢向旁邊看,他知道,四周正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自己。
獨任法官起立宣讀判決書了,他聲音洪亮而清晰,表情嚴肅而莊重,顯示出法律守衛者的尊嚴和法律至高無上的威力:“查原魏陽市委書記常誌隆思想墮落、生活糜爛,任職以來,充當涉毒、涉黑人員保護傘,尤其是在赴港澳招商和興建興陽大廈的過程中,貪汙挪用近千萬元,罪行累累。案發後,常誌隆企圖叛逃出境未遂。經合議庭合議,判決如下:常誌隆犯貪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犯瀆職罪、受賄罪,賭博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犯偽造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80萬元。”
常誌隆被戴上了腳鐐、手銬。神情沮喪,搖晃著身軀,似乎要癱下去,二麵的法警立即架住了他的雙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