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從政府層次麵看,主要問題政府物業監管力量不強,各政府職能部門對物業管理糾紛中的問題是能推就推,能不管就不管,其次是國家在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立法和製度建設還相當的少,缺少法律的約束和製度的規範,主要法律法規依據僅為《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
2、改善物業管理的主要對策
2.1加快我國物業管理行業的立法建設和製度建設。
物業管理在我國是個新生的事物,但凡事物均應有他的規矩和規律,無規矩則不成方圓,所以在當前形勢下,改變我國物業管理的問題的首要問題是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製度。通過國家立法和製度形式,讓在物業管理過程中,政府該幹什麼,企業該幹什麼,出現問題是誰的責任,應當由誰負責,做到讓政府的監管和企業的服務有法可依,有矩可循,是做好我國物業管理的基礎。
2.2加強對物業管理知識的媒體宣傳和正麵引導。
由於物業管理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大部分業主還對物業管理還不是很熟悉,對物業管理對我們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產生的影響和作用尚不是很理解,通過宣傳和引導,讓廣大業主和人民群眾增加對物業管理的了解和認同。有業主對物業管理的理解和認同,是我們解決各種物業管理問題的關鍵。
2.3加快促進物業管理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優秀物業企業。
由於現今物業管理行業中,因進入門檻低,造成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數量過多,魚龍混雜,過多的物業企業數量同時也造成一個管理的小區個數較少,進而使企業難以生存,而對微利的物業企業來講,隻有形成規模效應,集約化管理,才能增加企業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所以加快物業管理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優秀物業管理企業,形成規模效益,是當前形勢下解決我國物業管理問題的重要手段。
3.結語
房地產業中的物業管理是一種社會化、現代化的管理服務產業,是與房地產綜合開發相適應的後續服務產業,同時也是我國城市管理中的一種準公共服務。因此,提高物業管理綜合服務水平,是促進我國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需要,同時,也反映現代城市管理水平,是樹立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項重要工作,更是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麵。(作者單位:寧鄉縣住房保障局)
參考文獻:
[1]董藩、周宇,《物業管理概論》,清華大學出版社
[2]王荷,《物業管理經營之道》,機械工業出版社
[3]《中國物業管理》雜誌,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