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前沿探索
作者:陳海濤
摘要:物業管理在我國最早出現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深圳,從沿海城市發展到內陸,經曆了三十來年時間,屬於我國房地產行業中的新興的產業。由於引入我國時間不長,所以在法律法規上不健全,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的質量普遍不高,,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同度不高,業主滿意的物業為之甚少。本次研究主要是為了促進我國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提高地方城市的管理水平,為職能部門製定物業管理政策提供理論論據.因為有些重要影響因素無法進行量化,所以本次分析主要采用定性分析。
關鍵詞:物業管理;工程質量;政府監管;服務水平
前言
二十一世紀,我國物業管理行業進入發展重要階段,這個階段將是政府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企業服務管理進一步規範化、企業進入激烈競爭的時期。對物業管理行業來說,各級政府如何製定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物業企業如何提高服務及應對競爭,地方政府如何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管及怎樣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等,都要求我們作出相應的措施,才能適應當前現狀下房地產業發展及城市管理需要。
1、物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從開發企業層麵來說,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問題,是我國現行物業管理過程中,造成的物業糾紛及投訴最多一塊。
由於近年來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也帶動物業管理行業快速發展起來。由於房地產開發商本身存在著追求利益最大化要求,而政府監督機製漏洞,催生了不少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問題,而媒體報道的“樓歪歪、樓脆脆”等便是例證。而在實際過程的物業管理中,因房屋漏水、牆體開列等一係列的工程質量問題,因開發商或是承建商售後維修拖延,造成業主將對工程質量的不滿意情緒發泄到物業管理方,以拒繳物業管理費用或是不服從物業管理的方式抗議。這是政府物業監管部門接到物業管理糾紛投訴中,形成物業糾紛問題最多的。
1.2從物業管理企業層次麵看,從業人事普遍素質不高,流動性大,服務意識不強,無統一服務的標準,企業造血功能不強,企業準入門檻低,市場競爭激烈等問題,是我國物業管理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解決的自身問題。
產生這種現象主要原因是,我國物業管理起步時間不長,國家對物業管理的各種政策法規還很少,監督機製尚未有效實施監督,造成有些物業企業在管理過程中,服務標準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自主性;也因為從業人員普遍素質不高,造成從業人員服務態度差,服務不規範、不及時、不到位或越位,容易與業主發生衝突等;同時因行業準入門檻低,造成進入物業管理行業的企業數量過多,形成惡性競爭,再加上物業服務企業本身的造血功能的不足,導致大部分的物業企業生存困難等,難以形成高水平的物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