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外貿單證翻譯教學中應注意的失誤
物流貿易
作者:張克金 瞿莉莉
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外貿單證的特點及種類,根據這些單據種類的特點,分別從貿易專業術語翻譯失誤、銀行單據條款翻譯失誤、議付條款理解錯誤、跨文化語言背景知識的角度分析了外貿單證教學過程中易出現的失誤,分析原因,以期對外貿單證翻譯教學有所啟發。
關鍵詞:外貿單證;翻譯教學;翻譯失誤
一、引言
外貿單證(Documents)是指在進出口貿易中所涉及的各種單據、文件和證書。單證作為一種貿易文件,它的流轉環節貫穿整個貿易流程。單證工作貫穿於企業的外銷、進貨、運輸、收彙的全過程,工作量大,時間性強,涉及麵廣,除了外貿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外,還必須與銀行、海關、交通運輸部門,保險公司、商檢機構以及有關的行政管理機關發生多方麵的聯係,環環相扣,互有影響,也互為條件。外貿單證的種類繁多,根據貿易雙方涉及的單證劃分,分為進口單證和出口單證,依單證的作用不同,分為資金單據、商業單據、貨運單據 、保險單據、官方單據和附屬單據,依單證在外貿業務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分為基本單據和附屬單據,依單證在結彙時是否需要,分為結彙單證和非結彙單證。外貿單證英語屬於商務英語的範疇,用詞具有商務英語專業術語繁多、語言簡練正式的特點,同時較一般商務英語而言,專業性更突出,覆蓋外貿整個流程,專業性強,在實際的翻譯教學過程中誤譯率較高,往往是因為商務知識的缺乏,將商務英語專業性的詞語誤譯成了普通英語。要做好外貿單證的翻譯及教學,需具備以下的背景知識:1.有比較紮實的國際貿易基礎知識;2.熟悉商務英語國際貿易常用的專業詞彙;3.熟悉外貿出貨的基本流程;4.了解中西文化的差異。
二、外貿單證翻譯教學常見的失誤
翻譯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需要大量的實踐做為支撐,對於外貿單證翻譯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主觀主義”的錯誤需引起注意,加以科學專業的論證,以期提高外貿單證翻譯及教學的質量,常見的外貿單證翻譯失誤常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麵:
1.貿易專業術語翻譯失誤
外貿專業詞彙主要是指在外貿學科領域使用的專門術語,這些術語與外貿流程的各個環節緊密相關,且每個環節都有需出示的各種單據,這些單據中都有一些特點鮮明的專業詞彙,例如,Booking Sheet(訂艙單),Foul Bill of lading(不清潔提單),consignee(收貨人),factoring(保理),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customs duty(關稅),general average(共同海損) ,open policy(預約保單)。如果沒有外貿基礎知識背景,這些詞語在翻譯中往往會產生誤譯。
例1. This Bill of Lading is issued in a negotiable form,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in blank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 applicant.
原譯:所簽發的提單為可議付的,指出收貨人待定,空白背書,標明運費預付,通知開證申請人。
評析:在例句中,“negotiable ”在商務英語中的意義主要有“可商議的、可議付的、可轉讓的”的意思,在此例句中指“可轉讓的”,“made out to order”表達是專門指提單內“consignee”這個欄目的填寫規定,“made out ”有“理解;假裝;辨認出;填寫(表格)”的意思,在提單條款裏麵主要是指“收貨人欄目填寫成…”,“to order” 是指提單的收貨人三種形式: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指示提單中的“指示提單”,所以“to order”應是“憑指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