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醫療救助製度研究
經法視點
作者:劉歡 劉超
摘要:在新型社會救助體係中,城鄉醫療救助製度在緩解城鄉貧困居民看不起病的難題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越來越受到重視和關注。本文就城鄉醫療救助製度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措施。
關鍵詞:醫療救助;製度;問題;措施
一、我國醫療救助製度的現狀
(一)我國農村醫療救助製度的現狀
2003年,出台了《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全國很多地方開展了農村醫療救助的試點,從此拉開了針對農村貧困居民實施醫療保障工作的序幕。在總結一年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05年,再次發布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製定出了當年爭取基本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製度的目標。隨後三年多的發展和實踐,我國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農村醫療救助製度框架,此後就初步融入到了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當中,與農村低保、軍人優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五保戶”製度相互配合,在保護農民健康利益、抵抗和擺脫疾病風險的過程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當前條件下的農村醫療救助製度的創立和發展依然處於初始階段,而製度運行規律往往需要經過創立、發展、完善、成熟這樣的長期過程,再加上受城鄉差異、經濟水平發展、醫療衛生資源分配不均和醫療費用高漲等多種外在因素的影響,現行的農村醫療救助體製中存在著諸多缺點,故此製度的建設仍然需要走很長的一段路。尤其是在 2008 年,提高了農村貧困人口的度量標準以後,給農村醫療救助製度帶來了新的挑戰。原來以“不崩盤”為第一原則的農村醫療救助製度,因符合規定的救助對象數量的急劇上升而麵臨新的考驗。在這種情況下,研究如何化解防範農村醫療救助製度風險便成為當務之急。
(二)我國城市醫療救助製度的現狀
二十一世紀以來,雖然在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實施對城市貧困人員的醫療救助。但是從總體上來看,這項製度還是處於探索和起步階段,患病的貧困人員因負擔不起醫療費而得不到治療,因病致貧,仍是常見的現象和突出的問題。2005年,國務院《關於建立城市醫療救助製度試點工作意見》的出台,城市醫療救助製度呈現出全麵推進的形勢,並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與前幾年相比,不論是補助的人數,還是補助的金額數量都明顯有了大幅的提高。
二、當前我國醫療救助製度中存在的問題
(一)醫療救助製度設計的依據不合適
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是兩種不同的製度,在設計上不能把醫療保險的設計標準用到醫療救助上。醫療保險製度中設有起付線、封頂線和共付比的參數,是為了增強參保者的費用意識,盡可能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但是,醫療救助製度它本身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缺乏資金的貧困人口獲得必需的醫療衛生服務,強調政府責任,以貧困人口為保障對象,以維護社會公平和健康為目的,這點與醫療保險的特征有著本質區別。但是起付線、封頂線和共付比這些因素又極大地限製了這些弱勢群體對醫療救助的充分利用。如果醫療救助製度照搬醫療保險的製度設計理念,事實上是限製了救助對象看病的可及性和可能性,因為這些貧困人口連起付線以內的醫療費用都根本支付不起。因此,在設計醫療救助方案時,照搬醫療保險的設計技術和思路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