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光大證券烏龍指案的背後(1 / 2)

光大證券烏龍指案的背後

財政金融

作者:錢穎

摘要:2013年8月16日,由於光大證券的誤操作,使得上證指數三分鍾內暴漲超過5%,後經證監會調查給予了光大證券相應處罰。在此情況下,將結合金融風險管理的相關內容探析光大證券烏龍指的原因,為其他金融企業提供啟示。

關鍵詞:光大證券;“烏龍指”;內部控製;風險管理

一、光大證券烏龍指的概述

(一)光大證券的簡介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為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1996年3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主要從事於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投資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公司。光大證券是首批8家創新類券商之一,於2008年7月獲評A類AA級券商,擁有79家營業部和15家服務部,根據證券業協會公布審計後的2012年券商排名,光大證券總資產達534.4億元,位列第9;淨資產217.8億元,位列第7。

(二)關鍵部門的簡介

光大證券曆來重視量化投資交易,其公司共有三個涉及衍生品交易的部門,分別是策略投資部、光大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光大富尊投資有限公司。此次事件就是策略投資部所引發的。策略投資部使用獨立套利係統時訂單生成係統和訂單執行係統連續出現錯誤,錯誤下單,導致連鎖觸發巨額訂單,並導致A 股劇烈波動。

(三)光大烏龍指的經過

2013年8月16日,上證指數以2075點低開,到上午11點為止,上證指數一直在低位徘徊,而在11點05分,多隻權重股瞬間出現巨額買單。大批權重股瞬間被一兩個大單拉升之後,又跟著湧現出大批巨額買單,帶動了整個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漲,以致多達59隻權重股瞬間封漲停。指數的第一波拉升主要發生在11點05分到11點08分之間,然後出現階段性的回落。11點15分起,上證指數開始第二波拉升,這一次最高摸到2198點,在11點30分收盤時收於2149點。

當天14點23分左右,光大證券發布公告,承認套利係統出現問題。

2013年8月30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證監會發言人表示,對光大證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到5倍罰款的處罰,光大證券或麵臨數十億重罰。

二、光大證券烏龍指的原因分析

光大證券烏龍指案主要是由於策略投資部使用的套利策略係統出現了問題,造成了A股的不正常波動,因此光大證券烏龍指案是重大操作風險案例,也是證券公司風險管理失誤的經典案例。深究原因,也折射出光大證券在內部風險控製方麵存在巨大漏洞。

(一) 證券自營業務風險管理不到位

1. 光大證券自營業務未達風險控製指標要求。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的合計額不得超過淨資本規定比例的100%,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80%,而按照光大證券2013年規定的自營權益類證券和證券衍生品投資規模上限為淨資本的80%,總額不超過115 億元,但是在此次烏龍指事件中係統下單金額合計高達234 億元,已經遠遠超過了公司的自營資本金要求,可見光大證券並未按照風險控製指標限製其自營業務。

2. 光大證券自營業務的授權管理不到位。證券自營業務必須明確授權機製,界定職能人員的職責和權力。由於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門係統完全獨立於公司其他係統,甚至未置於公司風控係統監控下,使得光大證券16 日的交易指令許多是由策略投資部直接發出,跨過風險管理部,直接進入場內交易,因此問題的發現和交易的停止得到了延遲。可見光大證券授權管理不到位,造成光大證券前、中、後台欠缺相關配合。

(二)管理製度失衡,內部控製鬆散

烏龍指事件折射出光大證券缺乏對一定規模以上資金異動的實時監控措施,交易係統也並未成功限製高頻套利係統中的超額交易,而這一點對於證券交易過程卻是十分重要,能達到有效的風險控製,這體現了光大證券管理製度的失衡;光大證券自營席位報盤設置上存在風控問題,程序化交易直接對接交易所係統,沒有驗資就委托放入大單交易而導致了烏龍指事件的擴大,這也是光大證券內部風險控製鬆散的體現。光大證券管理製度和內部控製的缺陷是形成此次操作風險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