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帽子書記”晏金星:10年受賄600次,賣官近百次(2 / 2)

一把手成“一霸手”“帽子書記”折射製度之漏

對比媒體報道的廣東、河南、山西幾起著名的買官賣官案,可以發現,晏金星賣官的“售價”明顯便宜:賣官近百次所得300萬元,平均每頂“烏紗帽”才3萬元,受賄600多次,才500餘萬元,即每次8000多元,此位縣委書記果然人如其名,見錢眼開,給點“小金星”就燦爛。

茂名買官賣官窩案中,優秀的鎮長為升職抵押貸款5萬元,湊了20萬元行賄;河南三門峽“買官賣官”案中,小混混100萬買了個副市長稱價值“很便宜”;山西呂梁打著“13市縣區公推縣長人選”名義的“買官賣官”案中,離石區原副書記被指花費達“2000萬元”。

而在晏金星的賣官案中,卻創了新低:泗縣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周某兩次送晏金星人民幣2萬元和3萬元,一個月之後,周某如願當選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5萬元買個副縣長,這是“烏紗帽”跳樓價大甩賣的節奏。

晏金星賣官十年,從他2002年擔任縣委組織部長期間開始,“烏紗帽”他賣了十年,也升了十年,可想而知,他是左手低價批發小“烏紗帽”,右手高價購買大“烏紗帽”,而且隨著“生意”越做越紅火,“利潤”越來越高,買的“烏紗帽”也越來越大了。

這不禁令人質疑:十年間,針對晏金星的權力監管緣何集體淪陷?當地不少幹部群眾認為,晏金星案雖然受到查處,但其暴露出的選人用人製度漏洞和權力監督機製不完善更令人沉思。

賣官書記是如何煉成的

晏金星之所以如此膽大妄為,大肆賣官,固然與他本人官德缺失、貪婪無度、利令智昏有關,但製度方麵的原因也許更重要。

鄧小平曾經說過:“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製度、工作製度方麵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麵的製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製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麵。”

顯而易見,嚴格的製度約束,有效的監督和權力製衡,會讓官員想腐敗都難,想腐敗都無法腐敗。反之,官員個人手中權力過大,近乎絕對化,且缺乏有效的監督,凡事被暗箱操作,那樣官員不想腐敗都難,不想腐敗也得腐敗,晏金星就是這樣的典型。

采訪中,一些幹部提到,晏金星“賣官”持續10年,卻一直沒受到監督和查處,甚至一路‘帶病提拔’,其中有個人目無法紀問題,但暴露出的“一把手”成了“一霸手”、權力失控、監督失靈的製度漏洞更值得深思。

一個時期以來,此類例子屢見不鮮。諸如,山西省長治市原市委常委王虎林在擔任長治縣縣委書記期間,得知其將被提拔,“突擊提幹,甩賣官帽”,“五千塊錢站站隊,一萬塊錢上上會,兩萬三萬才到位”。

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協副主席在擔任靖宇縣縣委書記期間,借調整、提拔幹部之機大肆收受賄賂,在科以上幹部中沒有“空白點”;福建省周寧縣原縣委書記把“賣官”公開化,“一些官位的價錢到了約定俗成的地步”,縣長十幾萬、局長七八萬……甚至連“本是行使監督、反腐職能的監察局、檢察院的職務,也要花錢才能獲得”。

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賣官受賄案涉及官員達260餘名,其中包括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等眾多高官,以及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的眾多處級以上幹部。

蚌埠市原政協副主席徐社新在安徽省五河縣為官的6年間,將所有鄉鎮和縣直重要部門的“官帽”賣了個遍,被稱為“官帽售貨郎”,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不久前,中央巡視組反饋信息時嚴肅指出,一些地方“買官賣官問題突出”。要想抑製買官賣官,必須分解下放過度集中的權力,特別要分解“一把手”的權力,在選人用人時加大民意權重,讓官員烏紗帽的大半邊捏在百姓手裏,那樣,賣官鬻爵就會大為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