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2年中國稅收政策與製度的重要調整(中)(1 / 3)

2012年中國稅收政策與製度的重要調整(中)

本刊專稿

作者:劉佐

2012年,為了繼續深化經濟體製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宏觀調控,發展經濟、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科技、教育、文化和衛生等各項事業,合理開發和保護資源,擴大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保持社會穩定,中國在稅收政策和稅收管理方麵主要采取了以下重要措施:

5月21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自當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中規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國家為了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基金全額上繳中央國庫,專款專用。基金的繳納人為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上述繳納人銷售、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和規定的征收標準從量定額征收:電視機每台13元、電冰箱每台12元、微型計算機每台10元、洗衣機和房間空調器每台7元。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繳納的基金由國家稅務局征收,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繳納的基金由海關征收。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生產用於出口的電器、電子產品,可以免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采用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設計方案以及使用環保和便於回收利用材料生產的電器、電子產品,可以減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基金可以計入生產、經營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據此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定》。

6月16日,國務院發布《“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提出了下列稅收措施:嚴格落實並不斷完善現有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全麵改革資源稅,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落實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優惠政策。

8月6日,國務院發布《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規劃中提出: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稅收優惠政策,改革資源稅,加快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調整進出口稅收政策和消費稅範圍、稅率結構。

四、流通、對外經濟往來和國際稅收關係

1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2012年關稅實施方案》開始實施,方案中規定:2012年進口最惠國稅率、普通稅率不變,對燃料油等730多種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出口稅率不變,對鉻鐵等部分出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進出口稅目總數由2011年的7 977個增至8 194個。

同日,中國政府2009年8月28日、2010年7月26日、2010年10月23日和2010年10月31日分別與捷克、讚比亞、馬耳他和敘利亞4國政府簽訂的關於避免對所得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開始執行。

1月11日,中國政府與烏幹達政府簽訂關於避免對所得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1月20日,根據2011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規定:自2012年至2014年,物流企業自有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4月11日,中國政府與博茨瓦納政府簽訂關於避免對所得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4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中提出了下列稅收措施:(一)根據國內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暫定稅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進口關稅,適當降低部分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用品進口關稅,適時調整部分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關稅,重點降低初級能源原材料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所需的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關鍵零部件的進口關稅。(二)繼續落實對自最不發達國家部分商品進口零關稅待遇,加快降稅進程,進一步擴大零關稅商品範圍。(三)結合自由貿易區降稅安排,引導企業擴大從自由貿易區成員方的進口。

5月13日,中國、日本和韓國政府在北京簽署關於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其中囊括了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內容,包括投資定義、適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征收、轉移、代位、稅收、一般例外和爭議解決等條款。

5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對近年來陸續製定的一係列出口貨物、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作了梳理歸類。除個別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外,其他規定均自2012年7月1日起執行,同時廢止一批相關文件。6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

6月15日,根據國務院的有關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外派海員等勞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通知中規定:自當年1月1日起,中國境內單位提供的下列勞務免征營業稅:標的物在中國境外的建設工程監理,外派海員勞務,以對外勞務合作方式向中國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人員管理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