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體係的架構可用圖形直觀的表示出來。
二、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體係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主要存在四大問題:會計信息失真(虛假披露)、信息披露不完全(重大遺漏)、信息披露及時性差和不公平披露。前三項屬於證監會認定的披露違規行為,證監會每年都會對上市公司的違規披露進行處罰或處分,除此之外,不公平披露也是主要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失真
真實性是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之一,投資者決策的準確性首要取決於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而所謂會計信息失真,主要是指人為捏造會計事實,篡改會計數據,為私利而編造假賬假表,使會計信息喪失真實性。胡燕等人統計了2005年至2009年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發現,存在虛假披露的上市公司數占所有違規公司數的28%。由此可見,會計信息披露失真問題普遍存在。
從信息披露體係結構出發分析,可以將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概括為三個主要方麵:一是在信息生成階段會計準則與製度存在漏洞,為人為操縱會計信息創造了條件;二是在鑒證階段因為存在準則缺陷、環境製約、審計人員職業能力限製以及審計合謀等問題,鑒證結果可能存在失誤;三是在披露階段,信息披露的約束機製存在缺陷,權責界定不明,懲罰力度不足,違規成本低下。
(二)信息披露不完全
信息披露不完全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則中的充分披露原則,充分披露是指不論法規強製和契約規定是否作出披露要求,凡是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上市公司都應向投資者充分、完整而公允地披露所有有關信息及其涉及該信息的有關事實。同樣在胡燕等人的研究中,發現2005至2009年間存在重大遺漏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數占所有違規公司數的17%。重大遺漏問題的背後往往隱藏著重大財務問題,因此,該項披露問題需要著重關注。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的主要目的在於隱藏公司風險。而信息披露不完全問題頻發,根本上的原因在於信息披露體係的缺陷(任怡琛,柳青,2008)。在信息生成階段,我國會計準則對公司風險的關注度比較低,在生成報告的過程中係統性的會降低風險的披露水平。
(三)信息披露及時性差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應當遵循及時性原則,及時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應毫不延遲地依法披露有關信息,且公開資料交付的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期限。信息披露不及時是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最常見的問題。以年報披露為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範要求上市公司年報應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報出。而每年因為披露延遲受到證監會處罰的公司比重是最大的,即使在規定期限內披露了報表,披露不及時的問題也是明顯存在的。表1反映的是2010、2011年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按時間段的分布情況。
從表1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年報披露主要集中在三月下半月和四月份這最後一個半月時間裏,2010年、2011年年報在這個時間段披露的公司所占比例分別是84.72%和80.71%。不難看出,及時性差是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普遍問題。
披露及時性差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體係效率低下,我國會計準則與製度的規定操作性不高是影響信息生成速度的主要原因,我國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對比較概括,實務中會出現很多複雜的情況,會計人員需要作出一定的主觀判斷,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效率。同樣在鑒證階段也存在類似問題,因此,在年度結束至法定披露截止日之間,會計人員與審計人員即使爭分奪秒,仍然麵臨披露不及時的問題。
(四)不公平披露
所謂公平披露,簡單地說就是向市場各方同時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保證所有投資者有公平的機會同時獲得同質同量的信息。該原則體現的是會計信息的公正性,尤其在證券市場上,公平性更是基本要求,而我國證券市場上的披露不公平現象卻時常出現。內幕交易是不公平披露的典型表現形式,內幕人員往往能夠獲取比普通投資者更多的信息,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公平公開的問題。另外,我國上市公司大多存在股權集中現象,大股東控製會導致信息在大股東與中小股東間的不公平披露。
三、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體係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