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甘南縣發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生產初探(1 / 2)

甘南縣發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生產初探

地方經濟

作者:鄔寶良

摘要:土地作為農業生產資料最基本的組成部分,是農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也是人類生存的核心基礎。最大限度的發揮土地所產生的效益, 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更是以農業為核心產業的縣域經濟的重要經濟因素。土地的經營生產方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集中體現農村的生產關係、代表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是科學發展觀在農村工作中的集中體現。本文結合縣域經濟中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生產的情況,分析了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生產中的問題和針對這些問題的思考與啟示。

關鍵詞: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中圖分類號:F3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3-0-01

一、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概念

1978年改革開放後,我國農村普遍開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這種經營體製使得農村的經濟和農業的生產有了快速的發展,隨著農業經營產業化的紮實推進和農村經濟體製的改革日漸深入,逐步產生了一種新的土地經營形式,這就是土地規模化經營。土地的規模化經營是指隨著農村社會中生產力的發展,為了使農業的效益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將農村中的土地、技術、資金、人力資源等諸多要素,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優化配置後所產生的土地規模化經營的一種經營形式。土地集約化經營指的是一個包含了資源整合、規模經營、科學管理等在內的概念,其目的就是要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根本對經營諸要素進行重組,用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投資回報[1]。土地集約化使用指的是在既定的土地資源使用量的情況下,通過不斷優化土地布局與使用和加大土地有效投入,大幅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益和效率,從而使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出最大的功能。

二、我縣土地適度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生產基本情況

我縣農村土地281萬畝,農業人口26萬,人均耕地10.8畝,是相對人均占有耕地較多的縣份。2013年全縣實現農村土地規模經營178.8萬畝。其中:種植大戶經營24.7萬畝;合作社經營145.5萬畝;家庭農場2.4萬畝;集體經營2.4萬畝;場縣共建3.8萬畝。規模經營按麵積劃分:200-500畝的13.3萬畝,經營單位488個;500-1000畝的6.8萬畝,經營單位101個;1000-3000畝的4.8萬畝,經營單位35個;3000-5000畝的12.0萬畝,經營單位27個;5000-10000畝的86.2萬畝,經營單位131個;10000-15000畝的49.2萬畝,經營單位35個;20000畝以上的6.6萬畝,經營單位3個。

三、我縣發展規模化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民缺乏對土地流轉重要性的認識。農村土地承包是按戶承包、按人分地,並且承包政策長期不變。加之農業稅全部取消後,又享受補貼政策。一部分農民認為,我有了這幾十畝地,能吃得上、穿得上就行了,仍存在著傳統的小富即安的強烈小農意識,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土地相對集中的規模化經營,加大了推進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工作難度。

(二)土地流轉機製不完善。農業的規模化經營是否能夠成功推進的關鍵,在於土地使用權是否能夠合理的流轉。如果沒有健康、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轉機製,就會造成土地轉讓困難,造成轉讓瓶頸,實現流轉的土地也可能不夠規範或者沒有法律依據,從而造成土地轉讓的經濟糾紛。從調查情況看,盡管我縣建立了土地流轉的組織機構,但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土地流轉市場。不健全的土地流轉機製限製了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不利於推進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