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會組織的財稅政策扶持研究
地方經濟
作者:卞珂
摘要:社會組織不管從其功能還是活動範圍上在社會上都占據著極為重要的地位,促進社會組織的發展是推進社會領域改革重要步驟之一。財稅政策是政府調控的重要手段。本文在調查分析安徽省社會組織發展現狀的基礎上,闡述了安徽省社會組織發展麵臨的問題,並據此提出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的財稅政策建議,以期推動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社會組織;財稅政策;稅收優惠;財政扶持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3-0-01
一、安徽省社會組織狀況簡介
(一)社會組織的概念及收入來源
1.社會組織的概念
社會組織是指非營利性的群體活動集合,主要包括社團、民辦非企業性單位、基金會等,對應於國外的NPO或NGO。許多國家社會組織目前都占據著極為重要的地位。從功能上看,社會組織具有服務職能,其為公共服務的提供方,其特殊的組織方式能夠實現更高效率的服務提供。從活動範圍上看,社會組織主要集中於科研、慈善、社會服務、行業組織等公共領域。從社會意義上看,社會組織具有對市場經濟的協調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規範了市場行為。
2.社會組織的收入來源渠道
我國社會組織收入的實現方式極為多樣,總的可以分為以下三類:(1)收取的會員費收入。社團的資金來源,收取的會費占到其所有收入的一半以上。(2)從事的營業性收入。包括技術轉讓所得、谘詢培訓所得等。為民辦非企業性單位的資金來源。(3)財政補貼及社會募捐。這部分收入極為有限,主要為基金會所采用。據調查顯示,在收入的實現方式上,社會社團及民辦非企業性單位主要依靠自身所得,而基金會主要依靠政府。
(二)安徽社會組織發展的現狀
2007年安徽省擁有社會組織6962個,到2012年安徽省社會組織數量達到19419個,5年內增長了近2.7倍。數量占到全國社會組織總數3.9%,其中社會團體數量為11291個,民辦非企業組織為8076個,基金會為52個,同時包含納入備案管理的8304個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社會組織共容納就業人員約11萬人,總資產達314億元,年總收入達160億元,公共服務支出112億元,對公共服務的提供、社會經濟的發展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安徽社會組織發展麵臨的困境
第一,資金的匱乏。安徽省較大部分的社會組織主要依靠自身的經營性收入,政府補助及社會捐贈方麵的資金來源極少。如安徽省社會福利慈善協會是提供扶危救困工作的重要民間組織,其收入來源主要為社會捐贈,資金周轉較為緊張。此外,由於我國政府資金補助機製的不健全,部分以自身營業性收入為主的社會組織也會受到負麵影響。如蚌埠市懷遠縣的石榴協會,該協會在自身營業狀況不濟的情況下,政府所給予的財政補助極為有限,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協會在優勢產業上的帶動作用。
第二,社會扶持力度不足。目前我國有關社會組織的政策扶持極為薄弱。首先,法製方麵的不健全,目前我國並未形成針對社會組織統一的法規體係。其次,稅負壓力大,我國大部分社會組織和盈利性經營機構承擔著同樣的收入稅負,缺乏必要的稅收優惠。此外,服務領域較窄。安徽省的社會組織主要集中在科技、農業等領域,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醫療、教育等領域,社會組織的涉及痕跡極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