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實施此項改革,我國製定了一係列的增值稅配套改革措施,如降低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的資格認定標準;合並原來的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統一降到3%;將原來適用低稅率的金屬礦和非金屬礦選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提高到17%;全麵調整了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係統;將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起征點大幅度提高等。
二是營業稅全麵改征增值稅。當前,在我國三個產業發展不太均衡,第三產業發展較為落後,加快發展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意義重大。一方麵可以更好的促進三次產業的融合發展,另一方麵可以提高相關產業的技術水平和促使企業更廣泛的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取消營業稅、全麵改征增值稅,有利於進一步消除重複課稅、完善稅製、降低稅負;有利於優化企業投資、居民消費和進出口結構,從而更好的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由於涉及的行業很多,覆蓋麵很廣,需要先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營改增試點工作。國務院決定先行選擇現代服務業發展較好、門類較為齊全的上海市進行試點。自2012年起上海市的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及六個現代服務業開始實施營改增試點,即“1+6模式”,稅率也相應的增加了11%和6%兩檔。
2012年7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發布通知,確定自8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範圍由上海市擴大到北京市、安徽省等8個地區,試點行業範圍進一步擴大,增加了廣播影視業等行業。經過近一年的擴大試點實踐後,國務院決定從2013年8月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麵推行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至此,營改增範圍全麵擴大,但離全國全行業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仍有相當一段距離。
根據試點地區上海市的稅負統計結果看,大約有95%的營改增企業稅收負擔有所減輕或無變化,5%左右的企業稅收負擔略有增加。而所有的小規模納稅人(含工商個體戶),稅負全部下降,下降幅度高達40%。
三是消費稅政策部分調整。我國的消費稅政策從2006年開始實施了大規模的稅目、稅率結構調及相關政策調整後至今相對穩定,隻有成品油、卷煙等幾個稅目進行了些微調整。首先是成品油消費稅政策調整。自2009年1月1日起,成品油消費稅大幅度提高: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定額稅提高到1.0元/升,燃料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的定額稅提高到0.8元/升。在成品油消費稅政策調整的同時,取消了“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從而切實減輕了消費者的負擔。
其次是2009年5月發布的財稅[2009]84號文規定對煙草行業消費稅政策的調整:一是調高卷煙生產環節的從價稅比例稅率;二是在卷煙批發環節增加了一筆從價稅。這一政策調整對整個煙草行業產生了重大影響,從事卷煙生產的生產企業和從事卷煙批發的商業企業的稅負均大幅提高。
四是企業所得稅政策調整。按照“低稅率”的稅製改革原則,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執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新法統一了原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並將稅率降低為25%。新稅法適用於所有企業,是在法律層麵上的統一,更加有利於為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外部稅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