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迎賢(1 / 2)

【原文】

千裏迎賢,其路遠。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遠,故能全功尚人,而下盡力。

【注釋】

不肖:不賢。

千裏迎賢,其路遠。致不肖,其路近:

君主千裏聘請賢人,路途就很遙遠;而招致不賢的人,路途就很近。

明:英明,賢明。

全:保全。

盡力:竭盡全力。

【譯文】

千裏聘賢人,路途遙遠;招致不賢的人,路途就很近。然而英明的君主舍棄近處的不賢之人而求任千裏之外的賢人,所以能保全治功、高出眾人,而下級也竭盡全力以報效。

【原文】

廢一善則眾善衰,賞一惡則眾惡歸。

善者得其,惡者受其誅,則國安而眾善至。

【注釋】

廢:棄用。

衰:引退的意思。

惡:指壞人。

歸:歸附。

:通“佑”,保佑。

誅:懲罰,懲初。

國安:國家安寧。

【譯文】

棄用一個好人,眾多的賢人就會喪氣引退。獎賞一個壞人,許多壞人就會蜂擁而來。

好人得到保護,壞人受到懲除,國家才能安寧,眾多好人就會紛至遝來。

【原文】

眾疑無定國,眾惑無治民。疑定惑還,國乃可安。

【注釋】

疑:疑慮。

無定國:國家不能安定。

惑:疑惑,困惑。

治:治理。

還:消除。

【譯文】

民眾都對政令懷有疑慮,國家就沒有安定;民眾對政令困惑,就不能有效治理民眾。

人心安定,困惑消除,國家才可得到安寧。

【原文】

一令逆則百令失,一惡施則百惡結。故善施於順民,惡加於凶民,則令行而無怨。使怨治怨,是謂逆天。使仇治仇,其禍不救。治民使平,致平以清,則民得其所,而天下寧。

【注釋】

逆:違背。

失:失去作用。

施:施行。

結:結果。

順民:指聽從統治者的教化,服從其統治的民眾。

凶民:指不聽從統治者的教化,違害其社會治安的民眾。封建統治者把敢於起來反抗的人民群眾稱為凶民,是對民眾的誣蔑。

行:推行。

怨:怨恨。

使怨治怨:用人民所怨恨的法令去治理有怨恨的民眾。

逆天:背逆天理。

使仇治仇:讓人民仇恨的人去治理有仇恨的民眾。

救:挽救。

平:均平利益。治民使平:明劉寅《武經七書直解》:“治民要使之平均。孔子雲:‘不患寡而患不均。’《詩經》雲:‘赫赫師尹,不平謂何?’故治民必欲使之平均也。”

清:清明。

【譯文】

一項政令背逆無道,許多政令就會失去效用;一項惡政施行,就會結下許多惡果。所以,對於良民要實行仁政和褒獎,對於刁民施行嚴刑酷法,這樣政令就能推行,民眾才沒有怨恨。用人民所怨恨的法令去治理有怨恨的民眾,這叫背逆天理;讓人民仇恨的人去治理有仇恨的民眾,國家的禍患就不可避免。治理民眾要善於均平他們的利益,利益均平要靠政治清明,這樣民眾就能各得其所,國家就安寧。

【原文】

犯上者尊,貪鄙者富,雖有聖王,不能致其治。犯上者誅,貪鄙者拘,則化行而眾惡消。

【注釋】

犯上:冒犯上級。

尊:尊貴。

貪鄙:貪婪卑鄙。

治:社會治理得好。

拘:拘禁。

行:推行。

消:消亡。

【譯文】

冒犯君主的反而得高官,貪婪卑鄙的反而享富貴,雖然有聖明的君主,國家也得不到治理。冒犯君主的受到誅殺,貪婪卑鄙的受到懲罰,這樣教化才能順利推行,邪惡的人就會銷聲匿跡。

【簡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