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九變篇第八(1 / 2)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塗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

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

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譯文]

孫子說:凡是用兵的法則,主將受領國君的命令,征集兵員編成軍隊,在“圮地”上不要駐止,在“衢地”上應結交諸侯,在“絕地”上不可停留,遇到“圍地”要巧出奇謀,陷入“死地”就要殊死奮戰。

有的道路不宜通過,有的敵軍不宜攻擊,有的城邑不宜攻占,有的地方不宜爭奪,不合乎上述“九變”的,即使是國君的命令,也可以不執行。

所以,將帥能通曉九變好處的,就懂得用兵了,將帥不通曉九變好處的,雖然知道地形情況,也不能得地利。指揮軍隊而不知道各種機變的方法,雖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發揮軍隊的戰鬥力。

所以,明智的將帥考慮問題,總是兼顧到利和害兩個方麵。在有利情況下考慮到不利的方麵,事情就可以順利進行;在不利情況下考慮到有利的方麵,禍患就可以避免。

所以,明智的將帥考慮問題,總是兼顧到利和害兩個方麵。在有利情況下考慮到不利的方麵,事情就可以順利進行;在不利情況下考慮到有利的方麵,禍患就可以避免。

所以用兵的法則,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來打,而要依靠自己嚴陣以待,充分準備;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來進攻,而要依靠自己有使敵人無法攻破的充足力量和辦法。

將帥有五種致命弱點:有勇無謀,隻知死拚,就可能被敵誘殺;臨陣畏怯,貪生怕死,就可能被敵俘虜;急躁易怒,一觸即跳,就可能受敵淩辱而妄動;廉潔而愛好名聲,過於自尊,就可能被敵侮辱而失去理智;溺愛民眾,就可能被敵煩擾而陷於被動。這五點是將帥易犯的過失,是用兵的災害。軍隊的覆滅、將帥的被殺,都是由於這五種致命弱點造成的,這是做將帥的人不可不充分注意的。

[解說]

本篇主要論述根據情況靈活運用原則的問題,強調考慮問題要兼顧利害兩個方麵,提出了有備無患的備戰思想。

(一)靈活運用原則

“九變”之“九”是實指還是虛指,曆來注家有不同意見,這在注釋中已有介紹和說明。

孫子認為,指揮作戰要隨機應變,反對墨守成規。賈林、王皙認為:

自“圮地無舍”至“地有所不爭”九條就是“九變”的內容,指的是九種戰場情況(主要是地形)的機斷處置。而“君命有所不受”是針對以上九條所作的結語,“雖君命使之舍、留、攻、爭,亦不受也”,所以這一條“不在常變”之列中。

用漢墓竹書對照,看來賈林、王皙的看法是對的。竹書伏文說:“君令有所不行者,君令有反此四變者,則弗行也。”這裏雖然說君令不行是以“反此四變”為前提,也就是以“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為前提,不是說的“反此九變”為前提,但是它卻告訴我們,“君命有所不受”不是如同前列九條獨立作為“變法”提出的,而是以前列諸條為前提所作的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