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放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
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
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
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知如陰,動如雷震。
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情,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情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俠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譯文]
凡是用兵的規律,將帥受領國君的命令,從組織人民群眾編成軍隊,到開赴前線與敵對陣,這中間最困難的事情莫過於與敵人爭奪有利的製勝條件了。爭奪有利的製勝條件最難的地方,又在於如何通過迂遠曲折的途徑達到近直的目的,化不利為有利。所以故意迂回繞道,並用小利引誘遲滯敵人,這樣就能做到比敵人後出動而先到達必爭的要地,這就是懂得以迂為直的計謀的。
所以軍爭是有利的,也是有危險的。全軍帶著所有輜重去爭利,就會行動遲緩而趕不上;放下輜重去爭利,輜重就會損失,因此,卷甲急進,日夜不息,以加倍的行程連續行軍,走上50公裏的路程去與敵爭利,三軍將領都可能被擒。身體健壯的士卒先到了,體弱疲倦的掉了隊,其結果可能隻有十分之一的兵力趕到:走上25公裏的路程去爭利,先頭部隊的將領就可能遭受挫敗,其結果部隊也隻有半數趕到;走上15公裏的路程去爭利,部隊也隻有三分之二趕到。所以,軍隊沒有輜重就會失敗,沒有糧食就不能生存,沒有物資儲備就無法堅持作戰。
沒有糧食就不能生存,沒有物資儲備就無法堅持作戰。
用兵打仗要奇詐多變才能獲得成功,根據是否有利采取行動,分散或集中使用兵力,隨情況而變。
所以軍隊行動快速時,像狂風驟至;行動緩慢時,像嚴整的森林;
進攻敵人時,像迅猛的烈火;駐守時,像山嶽一樣屹立不動;蔭蔽時,像陰天看不見日月星辰那樣;動作起來,像雷霆萬鈞。
奪取敵“鄉”的糧食、資財,要分兵數路,開拓疆土,要分守要地,權衡形勢,相機而動。
事先懂得以迂為直的計謀的就能勝利。這就是軍爭的原則。
《軍政》說:“用語言指揮聽不到,所以使用金鼓;用動作指揮看不清,所以使用旌旗。”金鼓旌旗都是用來統一軍隊作戰行動的;軍隊行動既然統一了,那麼勇敢的將士就不得單獨前進,怯儒的也不得單獨後退,這就是指揮人數眾多的軍隊的方法。所以夜間作戰要多使用火光和鼓聲,白天作戰要多使用旌旗,之所以變換這些信號,都是為了適應士卒的視聽能力。